书城经济柴米油盐中的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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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快意娱乐,理性花钱——休闲的欲望与满足的代价(1)

观看奥运110米栏——防止陷入沉没成本陷阱

2008年的北京奥运110米栏比赛格外引人关注, 因为我们的英雄刘翔要在鸟巢比赛。原价800元的110米栏门票,一度被炒到8000元。你不惜天价从票贩子手中买到一张门票,只为一睹巨星风采,8月18日,临近正午时分,人们聚焦“鸟巢”田径赛场,期待已久的男子110米栏开始了。然而你始料未及的是,刘翔因脚伤复发过早地离开了赛场。你的心一下子冷了,继续看下去显然不能达到你的预期目的,你的票钱是白花了,在经济学上,这就是沉没成本。

什么是沉没成本呢?当成本已经产生而且无法收回时,我们称这种成本为沉没成本。沉没成本不可能再收回,我们该如何面对,理性就显得尤为重要。既然无法收回,我们只有放弃,或者忽略不计。如果对沉没成本过分眷恋,就会继续原来的错误,造成更大的损失。明知道110米栏比赛对于自己来说(只为看刘翔)是没有任何意义了,你如果仍在可惜已经付出的门票钱,还要继续看下去,那么你不但无法收回,还要继续赔进两个多小时的时间成本,错上加错。

沉没成本告诉我们做事不能瞻前顾后,一定要该出手时就出手,否则等铸成大错,悔之晚矣。比如你持有一只股票,当然是想狠赚一笔的,然而拿了两三年,不仅没有上涨,却跌了一大半(而且还呈下跌趋势),这一大半便成了沉没成本。这时理性的做法是尽快出手,防止进一步损失。跌掉的一大半成本既然已经沉没,那就只能放弃了。可是一般人都做不到这一点,只得一路跌下去,最后赔得血本全无。有些工程盲目上马,投入了大量资金,中途才发现是错误的,大量成本已经沉没,必须赶快停止,如果将错就错,最后大型工程就会成为无用工程。

有的人对自己从事的工作心存不满,想改变。可是一考虑到自己在原有的工作上投入的各种资源,若重新选择,前期的巨大投入就会一文不值,所以只好作罢,继续在原来的生活漩涡里挣扎。有些人身陷不幸婚姻,却未必选择离婚,因为他们觉得青春已不再,孩子也有了,沉没成本实在太大,加上对未来预期又非常渺茫,比较来比较去,也只有继续痛苦下去,忍受下去。

所谓“沉没成本陷阱”,也就是厌恶割肉止损,不愿接受这样的悲惨事实,即无论等待多长时间,先前投资都不可能回收赢利。那些“破罐子破摔”的人,就是掉进了沉没成本的陷阱里,反正罐子已经破了(成本沉没了),就干脆让它继续破下去。迷恋赌博的人大概都有这种体会,越是输得一塌糊涂,越是要将赌博进行到底。因为自己已经输了不少钱(成本沉没了),所以就要想办法赢回来。然而赌场可不同情你,你赌下去的结果只能是越输越多,直至倾家荡产。这时理性的做法是立即停止,绝不能再继续赌下去。

正因为沉没成本会成为陷阱,那些不怀好意的人,便利用它给善良的人设圈套,让你的成本一点点走向沉没,等你沉没到无法自拔的时候,就不自觉地上了他的贼船。比如赌场,一般是先让你赢,然后再让你输。比如传销,先给你眼前画一个巨大的馅儿饼,然后诱惑你花一笔巨款(虽然一般是几千元,但对于普通人来说已是巨款了),购买无用的物品,等你发现成本已经沉没,你要急于捞回,就只有把心一横,又去诱惑别人,即所谓的“上了贼船下不来了”。沉没成本不仅困扰着社会中的个体成员,有时候整个社会团体也会陷入沉没成本陷阱。

沉没成本的问题在银行业中也非常突出,并且经常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例如,当一个贷款企业陷入困境时,前批款项的信贷员通常会不顾该企业在利用信贷过程中存在着问题,而为该企业继续提供信贷资金,以期望它能够获得喘息的机会,重新恢复生机,但往往事与愿违——企业再次失败。更可怕的是沉没成本问题经常会引起恶性循环:银行继续信贷,企业继续失败,以致最后企业宣布破产,银行巨额资金回收无望。

在军事领域沉没成本的问题也经常出现。比如,抗美援朝战争中,自1950年10月25日起,我志愿军已经与南朝鲜军开始交火,事实已经证明麦克阿瑟先前判断“中方不会参战”存在明显失误,但刚愎自用的麦克阿瑟仍然基于“中方不会参战”这一错误判断,决定“分兵多路,快速向中朝边境挺进”,结果招致一连串惨败。

应当说,避开沉没成本陷阱并不是件难事。首先要准确界定做事的条件。要看到,我们第一次决定的内容和第二次决定并没有直接的联系,第一次决定产生的后果才是做第二次决定的必要条件。其次,我们做事一定要有足够的理性,尤其是大的交易,前期投入一定要谨慎,不仅对对方有充分的了解是必要的,签订规范的合同,建立完善合法的合作程序更是必要的。由于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我们有上当受骗的可能,一旦发现,应当立即停止合作,以避免更大损失。拿得起放得下是一种风落,更是一种品质。

在沉没成本面前,我们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谨防上当受骗,谨防损失成本增大。

有争议的最低消费——选择性供给

中央电视台曾针对北京市政府禁止饭馆向顾客强行摊销“最低消费”的事情录制了一期电视节目。在节目里提到生活中,许多餐厅酒店、娱乐场所等地方都能看到“顾客最低消费××元”的标示,由于不是一家两家,而是有一批这样的商家,结果这样的规定就被戏称为是餐饮娱乐业的“潜规则”。

在外企工作的林先生对朋友抱怨说:“都说消费者是上帝,但上帝消费多少还要饭店来定,太可笑了。”此类的抱怨已经不是第一例了。在老百姓眼里,餐饮娱乐本身是消费者的选择性消费,但是如果强加限制,是不是有点过分了?大家只是碍于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不能说饭店里有“最低消费”的规定是违法的,但心里早就对商家的此类做法反感异常了。很多人都对此深感不解,希望有关的专家能给个说法。

面对“最低消费”,人们该持怎样的观点?部分法学专家认为,最低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背了消费者的意愿,因此应当撤销。但如果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恐怕我们就要持与法学专家们相反的意见了:首先,撤销“最低消费”,于法无据,没有哪项法律规定应当对其进行撤销。其次,在消费者消费的过程中,最低消费如果是被明确告知的,那么,消费者有充分的选择余地,决定是否消费。当他选择消费的时候,就应当视其为是理性的消费者,是承认这种消费的,则可以推断出这种“最低消费”是合理的。如果消费者不接受这种“最低消费”,消费者有权拒绝。尤其是在有些饭店里,有包间最低消费多少一说,这是商家提供的特殊服务,要求最低消费应当是允许的。因为包间的配置也是需要一定成本的,只要商家的要求不过分,就合情理。

还有,餐饮业应当算是充分性竞争行业,经营者有选择何种经营方式的权利。倘若商家出高额费用提供幽雅环境,齐备设施,一流的饭菜和服务,却得不到相应回报,那么经营就会亏损。打个夸张点的比方就是,到一家五星级的大酒店里消费,只有消费者花了上千元,饭店才可能有利润入账,如果大家都只消费几十元钱,恐怕饭店早就关门了!这时候,你再看饭店要求客户必须消费满1000元,是不是就合理了?退一步说,消费者完全可以不到这里消费,自由选择的能力还是有的。随着部分消费者的放弃,就会筛选出一部分消费能力高的顾客。也可以说,商家是在通过这一途径对消费者进行选择性供给。商家提供餐饮服务的过程中,选择是双方的、平等的,而商家一般都对进入的顾客有一个基本的消费额预期,不到这个预期值的顾客,不是他们的目标顾客。所以,利用“最低消费”来做个衡量,也是正常的。

这两个观点各说各有理,一时没有分出胜负。但在现实中,消费者一般都倾向于保护自己的权利,认为不应当有“最低消费”。目前迟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出台,所以,工商部门也没有办法采取相应的措施。因此只能再次提醒消费者,在消费前,一定要慎重选择,要清楚该店是否实行“最低消费”,最低消费是多少,以及自己是否要选择这种最低消费。

奥运火热的背后——体育经济

2007年8月9日的《南方周末》奥运专题中,《小商家巧打奥运“擦边球”》这篇文章描述了非奥运赞助商借助奥运东风的案例:在2002年盐湖城冬奥会上,AB酿酒公司(百威啤酒制造商)以5000万美元巨资买下了“奥林匹克”字样和五环标识的使用权。但AB万万没想到的是,盐湖城当地的一家酿酒小公司仅仅在自己的货车上刷上了“Wasatch,2002年冬奥会非官方啤酒”字样,就以“四两拨千斤”之力削弱了AB公司的真金营销效果。

雪花啤酒作为非奥运赞助商,其广告也像盐湖城那个小公司一样打了个漂亮的“擦边球”。针对对手的“北京2008奥运会合作伙伴”的广告,雪花啤酒“依葫芦画瓢”,提出了自己是“啤酒爱好者正式合作伙伴”的概念,并且在标板的形式上,完全以奥运赞助商对奥运会会徽的运用为模板,把“啤酒爱好者”做成徽章的样式,与其品牌的LOGO分列在画面两侧。

至于Google,做得就更妙了。它从来没有赞助过奥运会,可只要这些重大赛事一举行,Google就会通过变换标识的设计,大打赛事的“擦边球”。如悉尼奥运会期间,Google让标识多了一只举着火炬的袋鼠。2006年都灵冬奥会期间,Google就让标识上出现了滑雪的卡通人。就这么一点毫无科技含量和金钱成本的创意,让无数网民误认为Google是奥运会合作伙伴,也为Google省了一大笔赞助费,可谓一举两得!

体育经济是指从生产和经营的角度出发,把大众的体育生活和与此相关的经济行为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作为一项特殊的产业来发展。而相对的体育产业,指的就是以活动的形式向全社会提供各类体育服务的行业,是体育服务业的总称。

体育的经济效益包括直接经济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体育活动的直接经济效益是因从事体育活动而直接所得的经济收益,如体育比赛门票收入、体育场地使用费收入、体育广告费收入、体育训练用品收入、体育纪念品收入及其他体育衍生品收入等。体育活动的间接经济效益就是指由于体育活动及其相应的社会影响力,而表现为其他部门和行业所得的经济效益,如体育的广告效益、旅游业收入等。

体育蕴藏的巨大商机、带来的巨额利润,让更多的人认识到了这个新产业的巨大魅力。在美国,体育产业已在第三产业中位居第三位,年产值2000多亿美元,远远超过石化等产业。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体育产业也迅猛发展。体育产业的发展所带来的经济增长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体育经济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体育经济是伴随着体育产业化、市场化的不断发展而产生的,是体育与经济互动关系的一种具体体现。据有关资料显示,2005年世界体育产业年产值达4000多亿美元。国际足联的一项研究表明,全球与足球有关的营业额每年高达2500亿美元,其中包括运动员的工资、门票、广告、电视转播、运动器材销售、机票、住宿费用、旅游以及相关工业等。

进入21世纪,体育经济与人们的生活联系得更加紧密,体育经济在社会整体中的地位更高。体育经济的广阔发展前景,已引起国内许多省市的高度关注,一些省份已明确表示视体育产业为新经济增长点。一家战略咨询机构评论说,体育产业将同旅游业、影视业和网络业一起,成为21世纪最具活力和发展前景的“朝阳产业”。

从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第一次实现赢利,“奥运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中一种独特的经济现象。有人称它是“借势经济”。毋庸置疑,奥运经济已成为促进一个国家和举办地区经济飞速发展的重要力量。

餐馆里的酒、电影院的爆米花为什么那么贵

许多顾客在去过饭店之后,都会反映一件事情,那就是餐厅里的酒水很贵,让人有种被狠狠“宰”了的感觉。说它贵,到底贵到什么程度,我们可以对比一下:

一瓶500毫升可口可乐在普通商店里的价格是4元,而饭店里,菜谱上的500毫升可口可乐的价格,竟然可以高达20元。酒就更不用说了,贵得更加离谱!同样,在电影院里,爆米花的价格也存在着类似的情况。这究竟是什么原因?为什么餐厅老板和电影院的商贩会这么做?

首先,我们要看到,在酒店和电影院里,酒水和爆米花都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在这两个场所中,酒水和爆米花资源相对于流动的大量人群的需求来说,是有限的。并且,顾客也不一定能在短时间里,从周围找到替代品。于是,商家就会趁机将物品的价格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