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上下五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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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近代史(11)

自日俄战后,各国已认朝鲜为日本囊中之物了。所以日俄议和的一年, 英日续订盟约,即删去保全朝鲜领土一条。然而对于中国门户开放,领土保 全的条文,依然如故,一九〇七年的《日法协约》、《日俄协约》,一九〇八 年的《日美照会》,都是如此,然而日本的行动,则大有惟我独尊,旁若无 人的气概,列国自然不肯放手。而中国也总希望引进别国的势力,以抵制日 俄两国的。当新法铁路照日本的意思解决时,中国要求筑造锦齐铁路时,日 不反对。日人亦要求昌洮路归其承造。彼此记入会议录中。悬案解决后,中 国要借英美两国之款,将锦齐铁路,延长到瑷珲,改称锦爱。日人嗾使俄人, 出面抗议。于是美国人提议,各国共同出资,借给中国,由中国将满洲铁路 赎回。此项借款未还清以前,由出资各国共同管理,禁止政治上、军事上的 使用--此即所谓满洲铁路中立--其通牒,向中、英、德、法、俄、日六 国提出。明年,日俄二国,共提抗议。这一年,日俄两国就订立新协约。约 中明言维持满洲现状,现状被迫时,两国得互相商议。如此,英美的经营, 反促成日俄的联合了。而这新约,或云别有密约,俄国承认日本并吞韩国, 而日本则承认俄国在蒙新方面的举动,所以这《协约》于七月四日成立,而 朝鲜即于八月三十日灭亡,而到明年,俄人对于蒙、新,就提出强硬的要求了。

清末的宪政运动

戊戌变法、庚子拳乱,清朝的失政,一步步的使人民失望。而其时人民 的程度亦渐高,于是从改革政治失望之余,就要拟议及于政体了。

中国的民主思想,在历史上,本是酝酿得很深厚的。不过国土大,人民多, 没有具体的办法罢了。一旦和外国交通,看见其政体有种种的不同,而且觉 得他们都比我们富强 ;从国势的盛衰,推想而及于政权的运用,自然要拟议 及于政体了。于是革命、立宪,遂成为当日思潮的两流。

戊戌政变以后,康有为在海外设立保皇党。梁启超则在日本横滨发行《清 议报》,痛诋那拉后,主张拥戴德宗,以行新政。这时候,还是维新运动的 思想。但是空口说白话,要想那拉后把政权奉还之于德宗,是无此情理的, 所以虽保皇党要想夺取政权,亦不得不诉之于武力。人民哪里来武力呢?其 第一步可以利用的,自然是会党。原来中国各种会党,溯其原始,都是人民 受异族的压迫,为此秘密组织,以为光复之豫备的。日久事忘,固然不免渐 忘其原来的宗旨,然而他们,究竟是有组织的民众,只要有有心人,能把宗 旨灌输给他们,用以举事,自较毫无组织的人民为易。所以在当时,不论保 皇党、革命党,都想利用他们。就是八国联军入京的这一年,康有为之党唐 才常,在上海设立国会总会,汉口设立分会。才常居汉口。后来的革命党人 黄兴居湖南,吴禄贞居安徽的大通,联络哥老会党,广发富有会票,谋以这 一年七月间,在武汉同时举事,而湖南、安徽为之策应。未及期而事泄。才 常被杀。鄂、湘、苏、皖四省,搜捕党众,杀戮颇多。当时鄂督张之洞,有 一封信,写给上海国会总会中人,劝他们不要造反。国会中人,也有一封信 复他,署名为是中国民。畅发国家为人民所公有,而非君主所私有之义,为 其时之人所传诵。保皇运动,浸浸接近于革命了。

但是到二十世纪的初年,而保皇党宗旨渐变。《清议报》发刊,满一百期而止。梁启超改刊《新民丛报》。其初期,颇主张革命。后来康有为鉴于 法国大革命杀戮之惨及中南美诸国政权的争夺,力主君主立宪,诒书诤之, 梁启超渐渐改从其说。于是《新民丛报》成为鼓吹立宪的刊物,和当时革命 党所出的《民报》对峙。以立宪之说,可以在国内昌言之故,《新民丛报》 在国内风行颇广,立宪的议论渐渐得势。到日俄战争以后,舆论都说日以立 宪而胜,俄以专制而败,立宪派的议论,一时更为得势。

庚子一役,相信一班乱民,做这无意识开倒车的运动,以致丧权辱国, 赔款之巨,尤其诒累于人民,清朝自己,也觉得有些难以为情了。于是复貌 行新政,以敷衍人民。然而所行的都是有名无实,人民对于朝廷的改革,遂 觉灰心绝望。除一部分从事于革命外,其较平和的,也都想自己参与政权, 以图改革,这是二十世纪初年立宪论所以兴盛的原因。而其首将立宪之举, 建议于清朝的,则为驻法公使孙宝琦。其后两江、两湖、两广诸总督,相继 奏请。到一九〇五年,直督袁世凯,又奏请简派亲贵,分赴各国,考察政治。 于是有派五大臣出洋考察之举。明年回国,一致主张立宪。于是下上谕:“先 将官制改革,次及其余诸政治,使绅民明悉国政,以备立宪基础。数年之后, 查看情形,视进步之迟速,以定期限之远近。”是为清末的所谓豫备立宪。 于是改订内外官制。设资政院、谘议局,以为国会及省议会的基础,颁布《城 镇乡自治章程》。立审计院,颁布《法院编制法》及《新刑律》。设省城及商 埠的检察、审判厅,又设立宪政编查馆,以为举行宪政的总汇。看似风起云涌, 实则所办之事,都是不伦不类的,而且或格不能行,或行之而名不副实,人 民依旧觉得失望。于是即行立宪和豫备立宪,遂成为当日朝廷和人民的争点。

朝廷上说 :“人民的程度不足,是不能即行立宪的。”舆论则说 :“程度 的足不足,哪有一定标准?况且正因为政治不良,所以要立宪。若使把件 件政治都改好了,然后立宪,那倒无须乎立宪了。”当时政府和人民的争点, 大要如此。当时的政府,是个软弱无力的。既没有直捷痛快拒绝人民的勇气, 又不肯直捷痛快实行人民的主张。一九〇八年,各省主张立宪的政团和人民 上书请速开国会。朝廷下诏,定以九年为实行之期。这一年冬天,德宗死了。 那拉后立醇亲王载沣之子溥仪,年四岁,以载沣为摄政王。明日,那拉后也 死了。其明年,各省谘议局成立,组织国会请愿同志会,于一九一〇年,入 都请愿,亦不许。这一年,京师资政院开会,亦通过请愿速开国会案上奏。 清廷乃下诏,许缩短期限,于三年之后,开设国会。人民仍有不满,请愿即行开设的,遂都遭清廷驱逐。并命京内外,有唱言请愿的,即行弹压拿办。 其的声音颜色,可谓与人以共见了。

当时的清廷,不但立宪并无诚意,即其政治亦很腐败。政府中的首领, 是庆亲王奕劻。他是个老耄无能的人,载沣性甚昏庸。其弟载洵、载涛,亦 皆欲干预政治,则又近于胡闹。到革命这一年,责任内阁成立,仍以奕劻为 总理。阁员亦以满族占多数。人民以皇族内阁,不合立宪公例,上书请愿。 谘议局亦联合上书,不听。到第二次上书,就遭政府的严斥。这时候的政治 家,鉴于中国行政的无力,颇有主张中央集权之论的。政府也颇援为口实。 但政治既不清明,又不真懂得集权的意义,并不能励精图治,将各项政权集 中,而转指人民奔走国事的,为有妨政府的大权,一味加以压制。于是激而 生变,酝酿多年的革命运动,就一发而不可遏了。

清代的制度

清代的制度,在大体上可以说是沿袭前朝的。至于摹仿东西洋,改革旧 制,那已是末年的事了。

清代的宰相,亦是所谓内阁。但是只管政治,至于军事,则是交议政王 大臣议奏的。世宗时,因西北用兵,设立军机处,后遂相沿未撤。从此以后, 机要的事务,都归军机,惟寻常本章,乃归内阁。军机处之权,就超出内阁 之上了。六部长官,都满、汉并置。而吏、户、兵、刑四部,尚侍之上,又 有管部大臣,以至互相牵制,事权不一。还有理藩院,系管理蒙古的机关, 虽以院名,而其设官的制度亦和六部相同。都察院,左都御史和左副都御史 亦满、汉并置,其右都御史和右副都御史,则为总督、巡抚的兼衔。外官:督、 抚在清代,亦成为常设的官。而属于布、按两司的道,亦若自成一级。于是 督、抚、司、道、府、县,几乎成为五级了。压制重而展布难,所以民治易 于荒废;统辖广而威权大,所以长官易于跋扈。和外国交通以后,首先设立的, 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后来改为外务部。末年因办新政,复增设督办政务处 等,其制度都和军机处相像。到一九〇六年,筹备宪政,才把新设和旧有的 机关,改并而成外务、吏、民政、度支、礼、学、陆军、农工商、邮传、理 藩、法十一部。革命的一年,设立责任内阁,并裁军机处和吏、礼两部,而 增设海军部和军谘府。省的区域,本自元明两代,相沿而来,殊嫌其过于庞 大。末年议改官制时,很有主张废之而但存道或府的,但未能实行。当时改 订外官制,仍以督抚为一省的长官。但改按察司为提法、学政为提学,而增 设交涉司;裁分巡,而增设劝业、巡警两道。东三省和蒙、新、海、藏的官制, 在清代是和内地不同的。奉天为陪京,设立户、礼、兵、刑、工五部,而以 将军管旗人,府尹治民事。且有奉天、锦州两府。吉黑则只有将军、副都统 等官。后来逐渐设厅。直至日俄战后,方才改设行省。其蒙古和新疆、青海、西藏,则都治以驻防之官。新疆改设行省,在中俄伊犂交涉了结之后。青海、 西藏,则始终未曾改制。

清代取士之制,大略和明代相同。惟官缺都分满、汉。而蒙古及汉军、 包衣,亦各有定缺,为其特异之点。戊戌变法时,尝废八股文,改试论策经义。 政变后复旧。义和团乱后,又改。至一九〇五年,才废科举,专行学校教育。 但学校毕业之士,仍有进士、举贡、生员等名目,谓之奖励。到民国时代才废。

兵制有八旗、绿营之分。八旗编丁,起于佐领。每佐领三百人。五佐领 设一参领。五参领设一都统,两副都统。此为清朝初年之制。后来得蒙古人 和汉人,亦都用此法编制。所以旗兵又有满洲、蒙古、汉军之分。入关以后, 收编的中国兵,则谓之绿营,而八旗又分禁旅和驻防两种。驻防的都统,改 称将军。乾嘉以前,大抵出征以八旗为主,镇压内乱,则用绿营。川楚教匪 之乱,八旗绿营,都不足用,反靠临时招募的乡勇,以平乱事,于是勇营大盛。 所谓湘、淮军,在清朝兵制上,亦是勇营的一种。中、法之战,勇营已觉其 不足恃,到中、日之战,就更形破产了。于是纷纷改练新操,是为新军。到 末年,又要改行征兵制,于各省设督练公所,挑选各州县壮丁有身家的,入 伍训练,为常备兵。三年放归田里,为续备兵。又三年,退为后备兵。又三年, 则脱军籍。当时的计划,拟练新军三十六镇,未及成而亡。水师之制,清初 分内河、外海。太平天国起后,曾国藩首练长江水师和他角逐,而内河水师 的制度一变。至于新式的海军,则创设于一八六二年。法、越战后,才立海 军衙门。以旅顺和威海卫为军港,一时军容颇有可观,后来逐渐腐败。而海 军衙门经费,又被那拉后修颐和园所移用。于是军费亦感缺乏。中日之战, 遂至一败涂地。战后,海军衙门既裁,已经营的军港,又被列强租借,就几 于不能成军了。

清朝的法律,大体是沿袭明朝的。其初以例附律。后来就将两种合纂, 称为《律例》。其不平等之处,则宗室、觉罗和旗人,都有换刑。而其审判 机关,亦和普通人民不同。流寓中国的外国人,犯了罪,由他自己的官长审讯, 这是中国历代如此。在从前,原无甚关系。但是海通以后,把此项办法,订 入条约之中,就于国权大有损害了。末年,因为要取消领事裁判权,派沈家本、 伍廷芳为修订法律大臣,把旧律加以修改。曾颁行《商律》和《公司律》。其民、 刑律和民商、刑事诉讼律,亦都定有草案,但未及颁行,审判机关,则改大 理寺为大理院,为最高审判,其下则分高等、地方、初等三级。但亦未能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