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长征时期,我们党把业已制定的民族纲领政策在少数民族工作的实践中加以检验,并在频繁地接触少数民族和民族问题的过程中,提出了许多具体的民族政策、措施以及原则,完善和发展了党的民族政策。长征过程中,由于红军路经苗、瑶、侗、布依、土家、白、纳西、彝、藏、羌、回、裕固等少数民族地区,因而我党特别重视民族问题和争取少数民族的工作,把它看作是对于实现我们党战略任务有决定意义的问题,要求全党全军把这个问题提到最重要的地位,要求“在一切工作中,必须不疲倦地”做民族工作,并且提出“马克思、列宁、斯大林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方法,是我们解决少数民族问题的最可靠的武器,只有根据这种理论和方法,我们在工作上才能有明确的方针与路线,学习马克思、列宁、斯大林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与方法,是目前我们全党的迫切任务”。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中华民族处在危亡的严重关头,各族人民空前觉醒。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彻底战胜日寇的十大救国纲领,其中包括全国人民总动员,“动员蒙民、回民及其他少数民族,在民族自决和自治的原则下,共同抗日。”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报告中明确提出:“允许蒙、回、藏、苗、瑶、彝、番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在共同抗日原则之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并且提出了尊重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宗教、习惯、语言文字,纠正大汉族主义,改善国内各民族的关系,真正达到团结对外的目的,而且把团结各民族为一体,共同对付日寇作为当前任务之一。
解放战争时期,我党除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民族纲领政策外,在已经解放的民族地区特别注意实现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建立民族民主政权,特别是开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如在内蒙古),充分体现了各少数民族人民摆脱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民族压迫、自己当家作主的要求,吸引各少数民族广泛地参加到反对美蒋的斗争和民主建政工作中来。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的民族纲领和政策,是我党新民主主义时期民族纲领和政策发展的总结,同时又是新中国民族纲领和政策的基础。共同纲领中有关民族纲领政策的条文如下: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均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协助,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反对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禁止民族间歧视、压迫和分裂各民族团结的行为。
第五十一条 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凡是各民族杂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区内,各民族在当地政权机关中均应有相当名额的代表。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少数民族,均有按照统一的国家军事制度,参加人民解放军及组织地方人民公安部队的权利。
第五十三条 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人民政府应帮助各少数民族的人民大众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建设事业。”
我国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纲领及其变化,反映在历次党的代表大会政治报告及党章、历届的宪法中。
总之,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纲领和政策有一个逐步形成、成熟的过程,它为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新中国建立后的我党的民族纲领和政策,在圆满解决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方面发挥了指导作用,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过程中对正确解决民族问题也将会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毛泽东关于民族、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
毛泽东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是党和国家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毛泽东民族理论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毛泽东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民族、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
1.在对中国国内民族的认识上,毛泽东在抗日战争时期就提出了中华民族的概念,论述了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在正确地理解民族概念问题上,毛泽东没有把中国少数民族分为民族、部族,而一律称为民族。对此,毛泽东有过重要论述。毛泽东在与美国学者斯诺的谈话中,指出了在阶级社会中,民族是由不同的阶级组成,民族的主体是劳动人民的思想。毛泽东又在成都会议上提出了民族将在阶级和国家消亡之后消亡的思想。这些思想,揭示了民族的本质、民族发展消亡的规律,包括民族特征和民族本身发展变化的规律。
2.在种族问题、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的关系方面,毛泽东提出了“在非洲、亚洲和全世界各地都有种族歧视的现象。种族问题实质上是阶级问题”。在私有制社会里,“民族斗争,说到底,是一个阶级斗争问题”。在殖民地半殖民地被压迫民族反帝的民族斗争中,“阶级斗争是以民族斗争的形式出现的”。从而揭示了种族问题、民族问题、民族斗争产生的根源和实质。
3.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问题与社会革命关系的理论,毛泽东提出了“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中国“新民主主义的革命是世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新疆三区少数民族人民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统治的三区革命“是我全中国人民民主革命运动的一部分”的思想。1968年,毛泽东又提出:“美国黑人争取解放的斗争,是全世界人民反对美帝国主义的总斗争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当代世界革命的一个组成部分。”
4.在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的关系问题上,毛泽东提出了“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将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结合起来。我们是国际主义者,我们又是爱国主义者”的思想。在反对两种民族主义的问题上,毛泽东多次指出了在我国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的问题。
三、毛泽东关于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政策
毛泽东提出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系列理论和政策的核心内容是民族平等、团结、自治、发展。
1.关于民族平等的理论和政策
马克思主义主张各民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完全平等,并把民族平等作为处理民族关系的根本原则之一。毛泽东根据中国“少数民族过去与现在生活的实质”,提出了民族平等的理论和政策,其主要之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内求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允许蒙、回、藏、苗、瑶、彝、番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二是“承认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有平等自治的权利”;三是各民族在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都有平等权利;四是在一切工作中要坚持民族平等政策。
民族平等是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的一贯主张,是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点。“民族是至尊的,同时,一切民族都是平等的”,这是毛泽东关于民族的一个基本思想。他一贯主张“对国内各民族,给予平等权利”,明确宣布中国共产党和中国苏维埃政府“实行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政策”。毛泽东的民族平等理论,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具有理论上的彻底性,又坚持了在民族地区一切工作中加以实施,具有实践上的彻底性,是中国能够不断顺利解决民族问题的理论政策基础。
2.关于民族团结的理论和政策
民族团结联合是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关系的一个根本原则。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团结的理论,提出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民族团结的基础、条件、实质、目标和民族内部团结与民族之间团结的关系、民族团结与反对民族主义的关系的完整的思想、理论体系。
毛泽东的民族团结理论是各民族人民“平等的联合”的理论。它包括中华民族整体的“全民族团结”,包括中华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即“国内各民族的团结”,包括中华民族“联合世界上一切以平等待我之民族”等三个层次。
3.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和政策
民族区域自治是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运用到中国民族问题实际的史无前例的创举。毛泽东在1931年提出少数民族“建立自治区域”,1938年提出各少数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在共同对日原则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1945年、1947年先后提出“允许各少数民族有民族自治的权利”,“承认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有平等自治的权利”。我们党和毛泽东在领导各族人民进行民族民主革命的过程中,逐步确定了以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形式和重要制度。几十年的实践经验证明,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成功道路。
4.关于少数民族发展的理论和政策
毛泽东关于少数民族发展的理论是非常广泛的、丰富的,关于少数民族发展的政策是成功的。毛泽东关于少数民族发展的理论和政策的核心,是“让各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并把这看成“是整个国家的利益”,而“方针是团结进步,更加发展”。他认为,少数民族的发展,一是这些地区社会改革必须进行;二是国家和汉族人民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三是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要全面发展,特别是经济要发展。毛泽东的这些光辉思想是他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宝库的新贡献。中国少数民族发展的理论和经验,将对当今世界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毛泽东关于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政策,是中国共产党民族纲领和政策的重心部分,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和措施,是最具有中国特点的民族理论体系的核心部分。除此之外,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思想,关于正确处理汉族和少数民族关系的思想,关于反对两种民族主义,大汉族主义和地方主义都是不利于民族团结而应当克服的一种人民内部的矛盾的思想等等,也在我国民族工作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思想、理论和政策,过去在我国民族工作中发挥了根本的指导作用,今后仍将对民族工作发挥理论指导作用。
四、毛泽东关于民族工作的原则、方法
毛泽东在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过程中,提出了许多民族工作的原则、方法。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注意少数民族的特点、特殊性,正确处理民族问题上的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等,是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要发展。
1.“一切工作中要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这是毛泽东民族工作的根本原则,也是最重要的特点。
2.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共同性和特殊性结合;“商量办事”,“做好事也要商量着做”,这是毛泽东民族工作原则、方法的重要特点。
3.正确处理民族问题上的人民内部矛盾:“按照各民族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进行工作”,这是毛泽东民族工作原则和方法的重要方向。
4.“要对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经常注意检查”;“要广泛地持久地进行无产阶级的民族政策教育”,这是毛泽东具有战略意义的民族工作原则和方法。
毛泽东关于民族工作的原则和方法,是毛泽东民族理论和政策的体现,它是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行之有效的民族工作原则和方法,对推动我国民族工作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三节 以邓小平为首的中国共产党
发展了新时代的民族理论
邓小平是我党和国家第一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是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设计师。邓小平非常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在解决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的民族问题实践中,坚持并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形成了邓小平民族理论。
一、邓小平民族理论的主要内容
邓小平民族理论,涉及范围很广泛,包含内容很深刻,既包括关于认识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思想,又包括关于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政策方面的思想,还包括关于民族工作的基本原则、方法方面的思想。
1.关于认识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思想
(1)关于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重要性。
少数民族问题很重要,也很复杂,要经过一个长时间才能解决,应该把少数民族工作摆在很高的位置。这是邓小平在民族问题上强调的最基本的认识、要求和态度。
中国共产党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其制定的民族政策一定能够消除民族隔阂,实现各民族的大团结。为此,我们要做长期的工作。这是邓小平关于民族问题长期性的主要思想。
对中国而言,民族问题确实是关系到国防的巩固、边境安全、祖国统一的重大问题。这是邓小平关于民族问题重要性的主要思想。
民族问题是复杂的问题。“西南最复杂的又是最重大的问题——民族团结问题”,要求大家分析民族问题的复杂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做民族工作。这是邓小平关于民族问题复杂性的主要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