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远龙
(三)污名认同
1.污名与污名感族群污名是族群认同中的一个方面。作为一名词术语,晚近,它越来越多地为人类学家所引用。各族群在两两互动的过程中,通过向对方假以污名而获取一种满足感。它最初只表现在族群成员不经意或日冲口而出的心理意识上,但一经传扬,久而久之,这种污名便成了对方挥之不去的属性——真实的或虚构的属性,从而形成了“强者”超出心理之外的优势感及“弱方”斩不断理还乱的劣势感。
构成族群污名的要素有二,即外部因素及内在因素。外部因素又包含三个方面:第一,传统的华夷之辨观;第二,象征性的污名;第三,以汉人等多数强势族群为中心的族群刻板印象、成见及偏见。内部因素又可一分为二:共同担负的历史经验或日苦痛,以及社会文化传统或日传统文化的失能。[1]也许还有其他别的因素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还可能有新的因素不断产生。总之,族群污名的形成并非千篇一律,也不是一挥而就,而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形成,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赋予“新的内涵”。
最先把“污名”一词运用到社会人类学界的是美国加州柏克莱大学的高夫曼(Erring Goffman)教授。他认为“污名”一词源自希腊,原指一些道德规范所认定之不正常或不好的身体征候(bodily sign)。他进一步界说:“污名这一术语将被用来指一种深以为耻的‘属性’(attribute),不过,我们将发现真正产生作用的,是在于一种关系的表达方式(a language of relationships)而并非是属性本身。”[2]也就是说,“污名”是由一个某族群内在的不经意的特征——不正常或不好的身体征候而逐渐升华为外部强加的语言表达方式,经此演变,这种本无关宏旨的属性渐渐被“恶意的”后者所取代,并慢慢铭刻在双方族群内心深处,被“弱势”一方所接受并深以为耻。这样,给予者得到一种快感而引以为豪,承受方自惭形秽而羞辱交加。是故,谢世忠教授把族群污名重新加以界定,并赋予新的内涵,他说:“一个族群,特别是少数民族,具有某种确实的或虚构的或想象出来的特质,而这种特质不仅是与该族相接触之他族所敬而远之的,同时也是他本身所厌恶的。这个特质常常就是该族群本身。换句话说,一个具污名感的黑人,往往就会对他是一个黑人而懊恼不已。”[3]
也就是说,族群污名具有如下指标方能运作:(1)必须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族群;(2)两两互动的族群存在一定的地位差距——至少是某方自认的差距;(3)体质的、人种的特质或者说“不同寻常”,往往被互动双方所认可,尤其是被赋予一方对此有深以为耻或低人一等之感。由此而推,族群污名的先决条件不是一种行为而是一种感觉,即污名感。弱势族群在与强者经过长期的“心理对垒”失败后,由于经济文化生活水平等的差距,对被赋予的污名有所感知,好像确有其事,从而默作认同,并传之久远。一句话,族群污名的认同是在被感受的前提下产生的,好比其他认同,它同样是一种双边活动:在自我心理提示下的认同及对外部他族群行为活动的认可。
简言之,污名乃为一种类似绰号、怪名之类的不被视为名正言顺的术语。它可以是某族某群生而具有的天赋的联结,大如人种、种族等内在特质,细如肤色、发色等面部特征,也可以是外部他族他群强加或被扭曲的心理认可,因而也可以说它是介于族群特性与族群刻板印象之间,并将二者有机糅合而成的产儿,一种畸形、不健康的玩偶。污名是在族群互动过程中产生的,没有族群的互动与认可,族群污名只不过是一种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单相思”。各族群在交往互动过程中,藉以他族他群的污名而自娱,通过对他族他群的污名称谓而贬他扬我,抬高自我的身份,压低他人的地位。所以说,族群污名是一种在自我心理提示下以己我为中心的心灵扭曲,是建立在别人“痛苦”基础上的“幸福”。
现今的防城港市许多地区在古代是一片莽荒之地,起初只有少数壮族族群居住,后来京、瑶、汉各族群陆续迁入,方有了各族群互动认同的历史。近现代以来,处于“三管三不管”地的防城港市部分地区,天高皇帝远,各族群相处之道坎坎坷坷,一波三折,更由于封建统治者的不正确导向,各族群互动时有和谐也有矛盾。国民党时期,大力推行同化政策,对各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同化,大汉族主义思想陡涨。表现在民族关系上,就是各少数民族族群与汉族群的对立。但是,也不尽然,少数汉族群如桧民、山瑶话汉人、廉州人、雷州人等也有与主体族群广府人、客家人对抗之时。概言之,防城港市族群关系史是复杂、多层面的。尽管解放后党和政府对民族工作十分重视,制定了较好的民族政策,较为妥善地处理了一些民族问题,但不可讳言,民族问题依然存在。有民族就有民族问题存在,尤其是某些历史遗留问题,更应引起广大科学工作者及政府决策职能部门的重视。
2.族群污名的负面认同族群污名本是一种族群深以为耻的属性,各族群,特别是少数弱势族群,由于历史的缘故,对他族他群赋予的污名已经“见”多不怪,甚至习以为常,默作认同了。
请以下面几个答题试作分析。
问题1:你(瑶族)对汉族、壮族(历史上)称你们为“斑衣”、“斑儿佬”怎样看待?
“斑衣”、“斑儿佬”的污名由来已久。众所周知,瑶族各群体喜以花饰,妇女都喜欢并且擅长挑花绣朵。其打扮,从头到脚,一身花头花衣和花裤。由此,不少史籍在记载瑶民生活时,都有其服“五彩斑斓”之语。嘉庆《广西通志·列传二三》卷二七八言永安州长发瑶“不赋不役,妇人椎髻,跣足斑衣,交手为礼,不识拜跪。”从此,“斑衣”这一名称传扬开去,并被对方在与其有矛盾冲突时恶意般使用。久之,便成一污名,不但传说于世,而且载入史籍,被官方意识形态所认可,并流传至今,成为瑶民难解之结。
在山子瑶、大板瑶、细板瑶、花头瑶及山瑶5个瑶族族群中,后4个族群作了负面认同,其中认为是“正常现象”的山瑶占16%,大板瑶15%,细板瑶8.7%,花头瑶14%;12%的大板瑶、17%的细板瑶则认为“无所谓”。虽然这种负面认同比率不高,且大多由年轻报道人填出,可由此反映出的正是这种由不认同到负面认同的变迁,从而说明:(1)“斑衣”、“斑儿佬”虽被大多数人或长辈们深以为耻,但是他们对这种挥之不去的属性无可奈何,只好默作认同;(2)在族群意识强化的同时,一部分人对这种外部强加的污名予以内化,并深以为耻,一部分人对此置若罔闻,回之以平常之心。这种揣测在田野工作中得到了检验。在考察板八乡山子瑶、花头瑶及大板瑶时,对上述污名以及“山佬狗”、“黄毛猴”等污名,一部分人,当然主要是年轻人,报之一笑。
问题2:汉族(历史上)称你们为“偏佬”、“村佬”、“土佬”,你们(偏人、土人、村人)怎样看待?
17%的村人、10%的土人及18%的偏人认为是“正常现象”;10%的土人、11%的村人及57%的偏人则答了“无所谓”。从字眼上看,“正常现象”表示打心底里认同,而“无所谓”则多少有点无奈的感觉。
前文已述,偏人、村人、土人之所以成为族名,有其特殊的社会历史原因,在与临界族群两两互动过程中,由于双方的交互歧视与抗争,逐渐被对方依其族名冠以“偏佬”、“村佬”及“土佬”等污名,在田野工作中,笔者发现,对于这种称呼,他们认为刺激不大,可以接受,特别是偏人认同程度最高,二者合并(18%+57%)几达80%。笔者在田野工作中,就留意到了报道人以这些污名来自称的现象。[4]
问题3:你(京族)对汉族(历史上)称你们为“安南佬”、“安南婆”怎样看待?
只有3%的人认为是“正常现象”,16%的人认为“无所谓”,其余选民都认为“不应该”或对此“深恶痛绝”,污名认同程度较低。这从反面反映出这种族群污名的不认同,或者说,从现实也能窥视到昔日京汉之间的对立局面。无须多言,京族之所以被对方以“安南佬”、“安南婆”、“安南崽”、“安南鬼”等污名相称,是因为其祖先来自古之安南。
其他各族群也存在这种污名现象,如□民被称为“做海佬”,客家人被称为“搬家客”、“涯佬”,广府人被称为“广东阿叔”等,这些污名或因其生活方式名之,或以其来源而呼之,或因其语言而成形,刺激不大,因而,他们大多默作认同。
3.族群污名的不认同族群污名的不认同是污名认同的主要方面。就前三个问题而言,由于“无可奈何”或泰然处之的平常之心,一部分人作了负面认同,在这种不正常或日被扭曲的心灵的另一面,却是大多数访谈对象强化意识下的对族群污名的不认同!请看上述三个问题的另一面问答:
44%的山瑶、53%的山子瑶、35%的大板瑶、26%的细板瑶及50%的花头瑶认为汉、壮等族群“不应该”称他们为“斑衣”、“斑儿佬”;对此污名有“深恶痛绝”之感的更是比例不小:山瑶40%、山子瑶44%、大板瑶35%、细板瑶39%、花头瑶36%。壮族各支系对问题2的回答是:18%的偏人认为不应该称其为“偏佬”,50%的土人、41%的村人认为不应该称其为“土佬”,11%的村人认为他族群不应该称其为“村佬”,17%的土人对“土佬”这一称呼“深恶痛绝”。京族对第3题的回答更是集中,31人中有25人高达80%的比率认为“不应该”称其为“安南佬”、“安南婆”。由此而推,京族的这种对对方所假之污名的不认同,正是他们放弃其先辈的国家认同,在新的场景下作新的民族认同——中华民族认同的表现所在。总之,上述一连串的数字,占人口总数的绝大多数人都认为族群污名是不正常之举,认为“不应该”或者对此“深恶痛绝”。
前文论及,族群认同是复杂、动态、多层面的,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对象,各族群都会作出不同的认同。污名认同也是如此,不同的时期,族群的地位有不同的变化,表现在污名认同上也就形态各异,即便是同一时期,各族群也会作不同语境下的参差有别的污名认同。换句话说,污名认同具有一定的场景性、动态性,它随时随地因人因事而改变。
外族初到时期,甫下舟车,地位相对低下,免不了受土着族群的排挤,这主要反映在族群互动与认同上。“一叶知秋”,我们仅从族群认同的一个小小方面——污名认同上就可略知一二。初到时,各族群地位不够稳定,相互间为了权利与地位而“明争暗斗”,表现在污名上,其指称频繁迭出。广府人称京族为“安南佬”、“安南婆”、“安南鬼”,京族又反过来称广府人为“广东阿叔”,壮族称客家人为“涯佬”、“搬家客”,称瑶族各支系为“斑衣”、“斑儿佬”、“斑佬狗”、“黄毛猴”,与之临界互动的瑶族及客家人则称之为“土佬”、“村佬”、“偏佬”,广府人称桧民为“做海佬”。互动双方你来我往,互不认可也互不相让。
各族群定居边疆后,地位发生了变化,特别是汉族占据优势地位之后,这种关系就主要表现在汉族各族群与京族及壮族各族群、壮族各族群与瑶族各族群之间的两两对抗上。强势族群由于人多势众,逐渐摆脱或淡化这种污名,大多数汉、壮族群即是如此;弱势族群,诸如瑶族各部,因势单力薄,加诸于之的污名便成了挥之不去的阴影,只好默作认同。
解放后,尤其是改革开放后,有了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意识勃兴,各弱势族群对这种污名深恶痛绝,有极力挥而去之之感。是故,现实生活中如再出现这种现象,他们必将群起反抗,嗤之以鼻。譬如,当偏人再称瑶族为“斑衣”时,瑶族便以“斑偏”回之。[5]
概言之,防城港市各族群污名认同经历了不认同——部分认同——不认同三个阶段,最后定形,并将慢慢淡化,不再成为影响族群关系的一大障碍。
(四)其他认同
1.中华民族认同 防城港市位于中越边境。汉族、壮族、京族、瑶族跨国而居。对跨国民族而言,居住在我方的少数民族对民族国家的认同如何呢?
不同于前三部分的是,中华民族认同是以汉、壮、京、瑶各族群共属于中华民族的整体性认同。在和平年代这种认同似乎是含而不露,或者说被其他认同所遮掩,一旦洲际战争、世界战争爆发,各族群为了共同的命运、共同的利益,为了中华民族的存亡生死而奋起抗争、并肩作战,中法战争、同盟会活动、抗日救亡运动、解放战争时期剿匪反特活动,甚至抗美援越战争等近现代反帝反封建斗争史上都留下了各族群人民可歌可泣的协同作战的历史。
单说中法战争,刘永福(客家人)、冯子材(客家人)、苏元春(客家人)、唐景松(汉族)、杨玉科(白族)、杨着思(壮族)、吴凤典(壮族)、岑毓英(壮族),仅其三军领袖就是各族群人民共同组成的,特别是刘二(刘永福)的黑旗军以上思为根据地,大部兵卒都是从今防城港市各族群中招募,汉、壮、京、瑶各族群子弟踊跃参加“黑旗军”,为抗击法寇、保卫中华民族而立下了不朽的功勋。东兴、江平、防城、上思一带的60岁以上的报道人,问及刘永福(刘二)几乎无人不晓,人人都能说出一套各自祖辈父辈随刘二抗法的精彩片断,限于篇幅,不再一一罗列。
总之,防城港市境内各族群在近现代反帝反封建及解放战争中同仇敌忾、团结一心,共同谱写了一曲曲民族大团结的凯歌。尽管平时互动认同中有矛盾也有冲突,一旦国难当前、民族存亡之际,各族群总会置他事于不顾,拧成一股绳,一致对外,这就是中华民族的凝聚力,这就是中华民族认同!少数人经不起考验、被人利用,放弃了对中华民族的整体性认同,而认同于他国之他族,充当汉奸走狗,将被人们唾弃永远,万劫不复!
现实生活中的认同,更是有力佐证,请看问答:
问题4:在抗法、抗美、抗日反帝反封建斗争中,你认为你的父辈或祖辈是否应该同他族群并肩作战?
回答“应该”、“完全应该”的比例如下:客家人84%、广府人89%、山瑶话汉人68%、山子瑶93%、大板瑶85%、细板瑶78%、偏人97%、高栏人73%、土人93%、村人100%、京族100%、花头瑶93%,认同程度极高。当进一步问:“若应该,为什么?”,绝大多数人都回答“同是中华民族”、“同是保家卫国”,只有极少数人认为是“为各自民族而成”、“为各自命运而战”。如果说问题4还不足以说明这一认同结果的话,再看下一题设:
问题5:你的先辈(同辈)有的迁入(住在)外国,他们或其子孙是否认为自己仍是中华民族一员?
统计的结果是:只有3%的客家人、4%的细板瑶、3%的土人及7%的广府人认为“不是”,其余都选择了“或许是”、“有的是”或“是”。其中肯定“是”的比例为:客家人57%、广府人61%、山瑶话汉人72%、山子瑶93%、大板瑶69%、细板瑶65%、偏人81%、高栏人67%、土人70%、村人79%、京族90%、花头瑶67%,认同程度同样很高,有的差不多达到了极值,由此可证,前面的题设十分正确。
问题6:你(京族)认为应该被称为哪一族好?
31人中100%地认为被称为“京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