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思棠心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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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把握机遇,加快发展,努力开创甘肃省文物工作的新局面(3)

(四)加强理论研究,做好文物资料的挖掘整理工作

文物工作的政策性、科学性、社会性和专业性都很强,面对不断发展与变化的形势,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文物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一步提高基础研究和学术研究水平,才能推动文物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首先,文物部门要加强文物工作的理论研究,加强法律法规、文物政策和制定规划以有开展保护、科学管理和应用等方面的研究,不断探索推动甘肃省文物工作持续发展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以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

其次,要继续做好考古调查资料的整理工作。甘肃省在这方面的欠账较多,一些田野考古发掘工作已完成多年,在考古界产生了重大影响,但资料研究和报告整理工作迟迟未能完成,这与甘肃省文物大省的地位很不相称。省文物局要协调有关文博单位,及时完成已开展的文物调查和考古发掘项目的资料研究和整理工作,力争出版一批能够解决重大考古学术课题、反映最新学术成果的考古研究报告。三是文物部门要组织人员,编写全面反映甘肃文物资源的系列资料或丛书。甘肃省丰富的文物资源承载和蕴涵着敦煌文化、丝绸之路文化、黄河文化和伏羲文化、石窟文化、革命历史文化、民族民间民俗文化,这六大特色文化奠定了甘肃文物大省的地位,是甘肃省建设特色文化大省的基础和支撑,也是我们文物资源耀眼的闪光点。要通过对这些文物资源的整理和研究,编写出版一批高水平的系列研究资料,拓宽甘肃省文物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更好地为甘肃省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五)加快文博信息化建设,推动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的现代化

作为全国文博信息化建设试点省份,我们要抓住这次机遇,以此为契机,加快文博信息化建设步伐,推动甘肃省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的现代化。一要建成以甘肃省文物信息中心为龙头,连接全省各市、州、地和省直文博单位,并且延伸到部分重要基层文博单位和县区的两级三层文物信息网络,形成高效实用的文物管理和信息交流平台。二要在完成全省珍贵馆藏文物调查和数据采集的基础上,应用敦煌研究院在壁画数字化研究中的技术成果,进一步完善数据库集成技术方法,建成各类文物资源的数据库管理系统,为实现文物资源共享和科学管理提供基础资料。三要建立富有甘肃特色的专题文物数据库,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不断提高文物信息资源的产业化程度,积极培育文物信息市场。四要尽快开通“甘肃文博”网站,向社会广泛介绍甘肃省文物资源的基本情况和特色,发布文博信息。这四项建设任务完成后,将会逐步建立起甘肃省比较完善的文物保护信息系统,到“十五”末初步实现文物资源数字化、文物管理现代化、文物信息传播网络化。

三、做好今后文物工作的几点要求

今后一段时期甘肃省文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和任务都已明确,省政府也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各级政府保护文物的职责,提出了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要求。这是新时期甘肃省全面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重要举措,是省政府指导文物工作的一个重要文件,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下面,我结合《意见》的内容,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做好全省文物工作提几点具体要求。

(一)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依法保证和促进文物事业的健康发展

《文物保护法》是文物工作的根本大法,是文物工作统一认识的基本依据,也是规范各级政府、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行为的法律准则。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这是甘肃省文物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一要做好《文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地要结合学习“三个代表”新高潮,深入开展《文物保护法》的学习宣传活动。要通过扎扎实实的学习、宣传和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熟悉《文物保护法》的原则,各级文物部门的同志精通《文物保护法》的内容和各项规定,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文物保护法》的基本精神,在全省形成一个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二要进一步加强文物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甘肃省文物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文物保护法》和省政府《意见》中所确立的原则、规定和要求,组织力量,对现行的各项地方性文物法规文件进行一次清理检查,结合当地实际,该修订的修订,该废止的废止,形成符合甘肃省文物工作实际、相对完善的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三要依法开展文物保护工作,提高保护管理水平。依法开展文物保护工作,首先要求我们把认识统一到《文物保护法》上来,把行为规范到《文物保护法》上来。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文物法提出的各项文物保护要求,注意协调文物、公安、工商、海关、建设、旅游、宗教等部门之间的关系,注意发挥各个部门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合力,依法共同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文物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对文物工作的主导职责,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执法权利与责任,建立一支既懂法律又懂文物专业知识的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权限,做到敢于执法、善于执法、严格执法,落实好文物保护的各项法律制度。国土资源、建设、规划、交通、水利等部门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和审批建设工程时,要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公安、工商、海关等部门要开展文物安全的综合治理,加大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工作的力度。文物保护是政府行为,是公益性的,计划、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要依法帮助解决文物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旅游、宗教等部门要依法合理有效地利用文物资源,确保不对文物造成损害。

(二)准确把握文物工作的“十六字方针”,提高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水平

《文物保护法》确立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是新时期文物工作的基本准则,我们一定要全面、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执行。

一是各级政府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文物工作的首要任务是保护和保存好文物本体及其原生环境,这是文物事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准确地把握住这一点。当前,要加强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研究,全面分析文物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在实践中寻求文物保护和经济发展相结合的最佳途径,努力实现文物保护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是各地要充分认识文物保护面临的新形势。当前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深入,随着甘肃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加快,基本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数量将逐年增大,这将给文物保护带来新的、较为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深刻理解“抢救第一”对保护文物的紧迫感,把抢救放在突出的位置,合理规划,统一部署,抓住重点,急事先办,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文物的保护和抢救,把有限的力量集中起来,解决当前存在的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三是要注重发挥文物所具有的文化教育、鉴古知今和科学研究作用。各地要善于利用文物资源的独特优势,尽可能多地把得到有效保护的各类文物向社会推出,利用文物深邃的文化内涵,传播先进文化,推动甘肃省社会经济发展。对于不可移动文物,在确保其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发挥作用,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对于可移动文物,也要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陈列展览供广大群众观赏,以展示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所形成的强大凝聚力、创造力和生命力,帮助人民群众认识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优良传统,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

四是要不断提高文物工作的管理水平。从当前的工作实际出发,文物部门要继续抓好文物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文物保护机构建设,明确职能设置,落实人员编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科学管理办法,这是做好文物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根本保证,一定要落到实处,不能流于形式。

(三)强化各级政府保护文物的职能,全面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

文物保护“五纳入”是文物工作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国家保护文物、发展博物馆事业的基本措施,是各级政府履行保护文物职责的主要任务。“五纳入”在甘肃省实施七年来,落实情况很不平衡,省政府在《意见》中重申了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的要求。各级政府要制定本地区文物保护和事业发展的近期、中远期目标及基本任务,专门编制本地区文物事业发展计划,并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组织实施。文物比较丰富的地区在明确本地文物工作总体目标的同时,要分别提出文物维修项目、文物保护单位建设、博物馆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工作的具体目标,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确保这些目标得以实现。各地在编制和调整城乡建设规划时,要吸收文物部门和有关文物专家参加,并充分注意对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的特殊要求,将文物保护的具体内容和办法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各级政府要将文物保护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为文物事业的发展提供经费保障,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要根据当地文物保护工作的需要,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用于保护维修重点文物、征集流散文物、馆藏珍贵文物和重要文保单位的安全防护、消防设施建设等。各级政府要把文物保护纳入体制改革中,进一步明确文物行政部门的责任,理顺文物保护管理体制,充实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建立完善高效的文物工作机制。文物较多的市、州、地及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可根据需要设置专门的文物管理机构。对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体制不能擅自改变,特别是不能将文物保护单位交给企业去经营,已经发生这种现象的地区,必须采取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文物事业发展计划,确定任期内文物保护和事业发展的目标及任务,对文物保护实行目标管理。对出现严重损毁文物事件及发生重大文物违法犯罪案件的地区和单位,不得参加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评选,对情节严重的要实施黄牌警告。要逐步建立和落实文物保护重大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文物严重毁损的地方和单位,应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级政府在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时,要注意科学部署,使“五纳入”能够有序推进。第一,要立足当前,统筹考虑,确定落实“五纳入”的近期和远期工作目标,按照总体发展思路,确定不同阶段的具体工作目标,逐步推进,逐项落实。第二,要对七年来实施“五纳入”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寻找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意见或方案,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和任务,明确落实“五纳入”的保障措施。第三,要总结经验,广泛交流,不断探索落实“五纳入”的新途径、新方法。甘肃省一些市县在实施“五纳入”中积累了不少经验,有不少好的做法值得推广。另外,湖南、福建、广东等一些兄弟省在落实“五纳入”方面也做得比较好,走在了全国前列,我们要加强交流,学习借鉴成功经验,使文物保护“五纳入”真正得到全面落实。

(四)文物部门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工作

各级文物部门是文物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是文物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在此,向文物部门的同志提以下几点要求。

第一,牢记使命,勤奋工作。要牢记自己保护祖国文物、传承中华文明的重大历史责任,特别是当前面对文物保护的艰巨任务,面对我们文物事业发展中困难和挑战,各级文物部门的同志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脚踏实地,淡泊名利,埋头苦干,历史会留下你们的功绩。

第二,坚持宗旨,执政为民。要时刻牢记党和国家的文物工作方针,身体力行《文物保护法》,牢固树立文物保护工作是为人民服务的光荣工作,保护好文物就是保护了人民的利益,就能够使民族文化遗产千秋万代传承下去,做好文物工作就是代表了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就是坚持了执政为民,人民会记住你们的功勋。

第三,改进作风,求真务实。要坚持和发扬文物工作的优良作风,坚持和发扬说实话、办实事的作风,不怕困难,多干实事,敢挑重担,扎扎实实推进甘肃省文物事业的发展。

第四,加强学习,与时俱进。文物工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把学习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特别要加强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文物保护法》的学习,加强对新知识的学习,并不断把学到的东西应用于实践,勇于创新,开拓前进。

(在甘肃省文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