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积极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广播影视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是国家推进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省上有关部门已于2003年制定下发了专门的文件,2004年要在全省广电系统逐步推进。要通过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突破原有用人模式的束缚,建立起符合广播影视特点,能够有效调动和提升积极性的用人办法和制度,使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报酬能升能降的“六能”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支甘肃省广播影视的专门人才队伍,形成一大批具有坚定政治信念、有高尚道德情操、具备精湛的业务技能,又具有创新意识和现代知识的优秀广播影视工作者、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才,为甘肃省广播影视业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广电部门要抓住全员聘用制和收入分配这两个重点,积极向前推进,以用人制度和内部收入分配机制的改革带动其他方面的改革,最终实现整体改革目标。
三是全面加快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这也是2004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实现广播电视网络整合,是加快网络业务发展、培育广播影视业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突破口。全国很多省市区已完成了广电网络整合工作,实现了广电网络的全程全网、统一管理和统一运营。目前,甘肃省广播电视光缆干线网已经开通全省,省网络传输公司也已经成立,各地也相继成立了网络公司。但是,由于省公司与各地广电部门、网络公司之间的体制机制问题没有解决,网络之间不能互联互通,新业务无法开展,严重制约了甘肃省广电事业和产业的发展。而且随着广播影视业的改革不断深入,以资本和业务为纽带,实行网络整合,推进网络的统一管理,建立资源共用、利益共享、上下贯通、统一运营的广播电视网络,显得越来越重要。各地今年一定要克服困难,积极努力,使广电网络整合工作取得较大的突破和进展。在网络整合工作中,各地政府和广电部门要加强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帮助解决网络整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队伍稳定,保证全省广播电视网络的安全运行。
三、明确责任,依法行政,切实加强社会管理
我们进行的广播影视改革,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整体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播影视业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深入,广播影视行业出现了许多新特点,管理工作的面越来越广,难度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加强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越来越突出。各级广电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义不容辞地负起责任,切实抓好管理工作。
一是增强责任意识,保证管理到位。广播影视管理的主要对象为各级播出机构,担负着确保正确舆论导向的政治使命,政治性强,社会影响力大,喉舌功能鲜明突出;广播影视管理的内容科技含量高,专业性、指配性强;广播影视管理的对象数量多,环节复杂,制作、播出、传输、覆盖是个有机完整的系统,需要形成系统完整的管理;广播影视的对内对外宣传、农村地区的覆盖等公共服务和管理任务也越来越重;同时广播影视具有事业与产业的双重属性,其管理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兼顾经济效益。因此,进一步加强对广播影视业的管理,不仅是广播影视管理特征的需要,而且是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应对广播影视面临新挑战的需要。各级广电管理部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认清自己肩负的重任,把加强广播影视管理放到事关全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大局,充分认识其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广播影视业的各项管理工作到位,才能保证其各项作用的有效发挥,才能推进广播影视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是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广播影视社会管理的复杂程度和难度是过去没有过的。因此,各级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广播影视事业和产业发展的趋势,拓宽管理领域,加强社会管理职能,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机制。在做好广播影视宣传管理、科技管理、扩大覆盖、广告播放等行业管理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节目审查、节目制作和播出机构、企事业单位有线电视站、互联网传输视听节目、境外卫视等方面的社会管理。要逐步从办广播影视向管广播影视转变,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改变,由主要面对系统管理转变为面向社会管理,由前置审批为主的管理转变为日常执法和监管为主的管理,由政策管理为主转为以法制管理为主,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将“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权下放给市场经营主体,克服多头管理、重复管理与管理越位、错位和不到位现象。各级广播影视管理部门既要用改革的精神促进和保障广播影视业的发展,也要通过自身的改革提高管理质量和管理效能,努力探索建立适应形势发展的广播影视管理新体制。
三是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为契机,促进依法行政。《行政许可法》将于2004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同时也给广播影视管理工作带来严峻的挑战。广播影视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依法管理是提高和加强广播影视管理工作的根本要求。当前要抓紧清理甘肃省现行广播影视有关行政许可规定,进一步规范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和播出机构的主体条件,进一步规范广播影视节目产品的市场准入标准,进一步规范广播影视特殊岗位和重要岗位的人员上岗资质条件,进一步规范广播影视生产经营项目的投资、融资条件,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要科学划分广播影视事业和产业的界限,准确定位各自的功能,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行业等多种手段,施以不同的政策指导,促进依法行政。同时,加大执法管理力度,认真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等工作的依法治理,提高管理效率。
四、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扶持广播影视业发展广播影视作为现代化的重要媒体和宣传思想工作的主力军,是社会主义的重要思想文化阵地,做好广播影视工作,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广播影视工作的政府管理职能不但不能削弱,而是应该得到进一步加强。
各级政府一定要从大局出发,进一步认识做好广播影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和关心广播电影电视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对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当地广播影视业的改革与发展。要经常研究广播影视工作,认真分析广播影视业改革与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帮助和指导广电部门做好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化解改革中出现的各种矛盾。
要将广播影视作为公益性事业对待,制定和完善支持广播影视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重点扶持。据初步统计,2003年,全省14个地区在保证广电事业建设正常经费的基础上,又投入近1500多万元资金,有关部门还提供了3500多万元贷款和100多万元贷款贴息,支持广播影视事业的发展。其中有的地区投入较多,切实帮助当地广电部门解决了一些急需解决的重大困难和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当地广电事业和产业的发展。希望2004年各地政府能继续保持一定数量的资金补助,有关部门和单位能继续给予信贷贴息,支持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由于广播影视业改革与发展影响广泛,除了广电系统的努力推动,省直有关部门也要对全省广播影视业的改革与发展给予积极支持和大力配合,特别是在推行涉及广电系统改革与发展举措、依法进行社会管理时,省直有关各部门要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从全省工作的大局出发,采取有效措施,拿出实际行动,支持配合广电部门开展工作。
实行广播影视集团化改革后,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作为省政府主管全省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直属机构,基本职责没有变。但是,面对改革后面临的新形势、新工作,广电部门的干部职工要尽快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努力工作,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亲自抓改革,亲自抓调研,注意发现和总结改革中的新做法、新经验,统筹处理好改革发展与正常工作的关系,保证广播影视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宣传任务的完成,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维护全省广电系统的内部稳定。
(在甘肃省广播电影电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