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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2004年3月6日)

2003年,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召开“两会”期间,有樊锦诗等25位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的提案得到了全国政协和贾庆林主席的高度关注和重视。2003年8月,根据贾庆林主席的批示精神,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还专程赴敦煌莫高窟开展了调研,并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报送了《关于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的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温家宝总理、陈至立国务委员在《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和甘肃省人民政府的有关领导也在有关文件上作了批示。

为了加快《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省政府责成省内有关部门组织国内有关单位和专家就“敦煌莫高窟文物保护利用设施”的选址和项目建议书的编制、保护规划的编制以及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技术准备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此基础上,2004年年初由甘肃省计划委员会向国家发改委提出了《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项目建议书》,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编制的有关情况

接到全国政协转来的提案和领导的批示后,省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省文物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办理提案和落实领导批示的具体意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到敦煌调研后,我们根据委员们的意见和要求,立刻着手《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的编制工作。根据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我们于2003年11月6日邀请中国文物研究所、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敦煌研究院等单位的文物保护、规划设计、考古方面的专家,在莫高窟召开了《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项目》选址论证会。会议根据国家文物局和国家有关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议,综合考虑研究、保护、展示、服务等功能的有机结合,同时考虑环境、经济等若干因素,针对目前的A(现停车场和接待部)、B(陈列中心北面沙丘上)、C(陈列中心南面沙丘,与陈列中心相接)三个选址方案进行了比选。会议一致认为,3个选址方案都充分考虑了保持原有地形地貌,并能满足项目用地规模。其中A、C选址方案较具比选条件,最后推荐了这两个方案为比选方案。据此,2004年初,甘肃省文物局向国家文物局上报了《关于上报〈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项目建设选址专家论证意见〉的报告》,2月17日,国家文物局批复原则同意并提出了修改意见,要求甘肃省尽快完善项目建议书,并按程序报批立项,力争早日实施(国家文物局批复附后)。

按照项目的立项程序,敦煌研究院委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承担《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编制任务。为了加快《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和上报工作,2003年11月19日,省政府专门召开了“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协调会,省政协的领导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及敦煌研究院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协调了各部门的工作,并建立了由政府领导和省政协领导负责的联席会议制度。

2003年11月底设计单位提交了《项目建议书》的第一稿后,省文物局立即邀请了中国文物研究所、甘肃省博物馆、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的专家和省政协、省政府办公厅、省计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旅游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对《项目建议书》进行了初步论证。根据会议论证意见,设计单位又对《项目建议书》进行了再次修改。随后将项目建议书上报了省政府和国家文物局。在此期间,省计委多次就《项目建议书》的编制问题与国家发改委作了汇报和沟通,国家发改委希望尽快将《项目建议书》报上,以便组织项目的评估,加快项目的立项进度。

2004年2月10日,国家文物局从文物保护的角度,在北京组织了该项目的论证会,原则同意项目所提出的建立“三个中心”(数字化中心、保护研究中心、数字展示中心)的设想,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我们根据国家文物局批复的意见,责成设计单位对《项目建议书》再次作了必要的修改。在此基础上,省计委又综合其他有关内容使《项目建议书》更加完善,并于2月26日正式上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二、实施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目前莫高窟保护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在项目中主要考虑建设“三个中心”,即数字化中心、保护中心和展示中心。

一是为了永久、全面、详尽地保存莫高窟的历史文化信息,并向展示中心不断提供新信息,适应文物保护数字化的新形势,计划建设的数字化中心将采用先进的数字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对洞窟的文物影像进行采集、处理并建立数据库,以解决壁画资料难以持久保存、图像复制会产生信息失真等问题。

二是保护中心将壁画保护科研、技术开发与转化、标准化研究、服务咨询、教育为一体,通过增加技术力量,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及设备,为最大限度地延缓壁画衰退提供技术支撑。

三是展示中心将通过计算机虚拟漫游技术和多种语言服务等高科技手段,全方位立体化地显示洞窟场景或局部细节,复原各个历史阶段的莫高窟盛况,图文并茂地介绍相关历史、文化和自然环境情况及其变迁,使游客在洞窟外获得更加丰富、更加优质的展示服务,从而大大压缩游客在洞窟内的滞留时间,提高游客接待能力,以解决莫高窟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

四是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项目占地面积20000~2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其中数字化中心1000平方米,保护中心1200平方米,展示中心9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6563万元。资金筹措上,建议国家投资70%,地方投资30%。

敦煌莫高窟是世界上历史延续最悠久、规模最宏大、保存最完好的佛教艺术宝库,也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著名的文化遗产,具有极其珍贵的历史、艺术、研究和社会价值。尽管我们在保护和利用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开凿年代久远、保护总量较大、保护资金缺乏等因素的困扰,仍面临许多问题亟待解决。此次全国政协督办提案必将极大地促进敦煌莫高窟的保护与利用,我们恳切希望得到国家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希望国家发改委能尽快批准项目建议书。甘肃省人民政府也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好保护文物的神圣职责。

(代表甘肃省人民政府向全国政协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文化部、文物局关于《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