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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甘肃省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2005年11月25日)

一、农村卫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农村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初步改善。“十五”期间,甘肃省利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890万元,对33所县医院、28所县妇幼保健站、10所专科医院、10所中(藏)医院,以及一些乡镇卫生院进行了改造建设。近3年,甘肃省利用中央国债资金2.07亿元,对72所县级疾控中心、69所县医院传染病科业务用房进行了建设,年底将全部投入使用。近3年,甘肃省各级财政共安排落实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经费9.17亿元。全省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面貌得到了较大改善。

二是公共卫生网络正在逐步健全。目前,一些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了有效控制。甘肃省连续10年未发生野毒株引起的脊髓灰质炎病例。近几年发生3起鼠疫疫情,均被及时发现并就地扑灭。霍乱发病率、死亡率均明显下降。法定报告的27种传染病发病率有较大幅度下降。碘缺乏病、大骨节病等主要地方病发病率明显降低。

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共有14个县(市)开展试点工作,覆盖农业人口近300万人,实际参合农民255万人,参合率为85.3%。2006年将新增试点县24个,达到40%的县参加新农合试点工作,覆盖农业人口近1000万,参合农民预计达850万人以上。

四是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成效显著。甘肃省“千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自启动以来,受援地区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预防保健水平明显提高,赢得了贫困地区群众的普遍欢迎,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有所改善。

五是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贷赠款援助项目支撑作用明显。近5年,甘肃省积极争取到世界银行贷款卫Ⅵ、卫Ⅶ、卫Ⅷ,以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爱德基金会等一批外援项目,利用资金4.2亿多元,极大地支持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甘肃属于西部欠发达省份,财力很困难,加之历史欠账较多,所以从总体上看,甘肃省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在全国仍处于落后状态,农民看病难、看不起病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人均床位数、人均医护人员比例均低于全国平均和西北五省区平均水平。据最新调查统计,甘肃省每千名农业人口拥有乡镇卫生院床位0.63张、乡镇卫生院人员0.79人,分别低于全国0.76张和1.19人的平均水平。目前甘肃省有25所贫困县医院需要重新建设,26所县医院需要改造。910所乡镇卫生院需要改造建设,70%的村卫生室房屋破旧,不符合诊疗条件,还有3611个行政村没有村卫生室。

县乡村医疗设备严重短缺,1435所乡镇卫生院中能够开展常规检验的有638所;有X光机的有858所,其中使用30~50毫安X光机的有468所,多为六、七十年代所配,基本处于报废状态;有超声诊断仪的有451所;有心电图机的有595所。254所乡镇卫生院不具备接生能力。

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状况堪忧。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有卫技人员13.36人(全国平均24.65)。乡镇卫生院人员按最低比例尚缺编1.5万人。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中本科、大专学历者仅占14.5%,无正规学历者占27.7%,高级职称仅为1.9%,而初级职称及其以下者占67.7%,医技人员中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占29%。村医中中专以上学历者仅占24.9%,而无正规学历者占75.1%。

乡镇卫生院人员的工资平均每人每月不到800元,财政补助仅占45%,绝大部分工资要靠乡镇卫生院“创收”来解决,有三分之一的乡镇卫生院运转发生困难。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2万多名乡村医生,只有贫困县的1万名乡村医生享受省财政给予的每月9元补助,造成乡村医生队伍极不稳定,无法发挥其应有作用。乡、村两级药品供应、监督网络还不健全,药品价格相差悬殊。

三、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的总体思路

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决定,把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想法是:一是将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纳入“十一五”总体规划。重点对县乡村三级医疗设施建设、卫生人员配备和服务能力水平的提升进行全面规划,逐年实施,以求到2010年较好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是跟上全国的步伐推进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积极探索适合省情,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合制度运行模式,经过三四年的努力,“十一五”末争取基本建立起符合甘肃省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健康需求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三是组织实施好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的试点工作。从2005年甘肃省“千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试点情况看,基本做到了派出一支队伍、带好一所医院、培养一批人才、服务一方群众的要求。这一试点深得广大农民的热烈欢迎,受到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在卫生部的支持关心下,我们坚持试点几年,形成长效机制,并想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扩大试点的县乡。

四是将乡镇卫生院建设纳入每年制定的卫生发展专项年度计划。积极利用国债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机遇,加大建设力度,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完成乡镇卫生院的改造建设和设备配备任务。省级财政负责统筹、解决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问题。

五是通过多种方式解决好村卫生室建设问题。多渠道筹措资金,同村委会、计划生育室、党员活动室、文化室等村级设施统筹规划,统一建设。主要通过国家支持一批,省自筹安排一批,利用扶贫“整村推进”项目建设一批,鼓励民办自建一批四种途径解决好小病不出村的问题。做到资源整合,综合利用,加强管理。

六是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才培养。采取定向招生和进修提高相结合的办法,加强乡镇卫生院骨干医生的培养和培训。对缺编的医疗技术人才缺乏的地方,通过政策引导、定向招生、委托培养、合同服务的办法解决,也可吸引招聘一批已具有大专以上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分担。村级医疗卫生人员可配备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人员,也可在自学成才的人员中公开选拔聘用。

七是深化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乡镇卫生院按服务人口核定人员编制,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管理,人员工资逐步由财政全额负担。对多余非专业人员通过分流和补偿的办法解除劳动关系。对每个行政村固定1名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职能,财政分级负担,解决村医报酬和补贴问题。

八是积极鼓励民办医疗机构发展。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鼓励民营个体诊所发展,吸引省外资本,来甘举办医疗机构。利用社会卫生资源,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覆盖率。在鼓励民营和个体医疗机构发展的同时,加强监管,规范其诊疗行为,促其健康发展。

四、请卫生部继续给予关心支持的几个问题

1.“十一五”期间,建议中央财政加大对甘肃卫生事业转移支付力度。发改委在全面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强县级卫生监督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使县、乡、村卫生机构达到国家基本建设标准,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2.继续支持甘肃省“城市卫生支援乡镇卫生院”试点工作。盼请将此项目延续到“十一五”期间,在总结经验、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扩大到全省范围,形成长效机制。

3.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建议将医疗设备配备纳入国家支持的范围。目前国债项目实施后,乡镇卫生院房屋得到了改造,城市医生下乡支农,技术力量得到了加强,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两级医疗设备短缺的矛盾非常突出,今后在县乡村医疗机构建设中,把设备配备作为主要内容一并给予考虑,使县乡村医疗机构发挥更好的服务功能。

4.卫生部能否考虑把甘肃村级卫生室建设列为国家“十一五”规划试点省。通过国家部委支持和地方配套,在西部贫困地区率先建设一批标准化的村卫生室,方便农民就近看病。

5.加大对农村卫生人才能力建设。建议“十一五”期间卫生部继续实施对乡镇卫生院院长、业务骨干和乡村医生的培训计划,尽快提高乡村两级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甘肃省打算对农村卫生人员职称晋升专门制定优惠政策,进一步稳定农村卫生工作队伍。

6.实施西部贫困地区住院分娩,减免费用项目。温家宝总理在第四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经过多方努力,力争实现西部贫困地区孕妇住院分娩免费目标。目前此项工作与“降消”项目合并实施,但“降消”项目县并没有覆盖所有贫困县,甘肃省尚有7个国扶县不是“降消”项目县,为此建议将此项工作单独列出,以便使所有的贫困县都能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代表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向卫生部高强部长汇报甘肃省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