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做好影响甘肃省人口素质的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
防止重大传染病流行蔓延,是卫生部门的重大责任。要坚决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把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放在突出位置上,依法做好宣传教育、疫情监测、救治等工作。要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和专家,认真分析地方病发病原因,制订有效防治策略。要认真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将计划免疫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纳入政府公共卫生工作的责任目标。增加经费投入,确保必要的工作经费,认真组织实施好各项计划免疫项目,加强规范化管理,努力达到项目预定目标。要加强对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当前,甘肃省艾滋病防治处于重要时期,要全面贯彻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省艾滋病防治现场会议精神,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采取果断的干预措施,阻断艾滋病传播途径,加强疫情监测,积极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艾滋病在甘肃省的蔓延。要加大力度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提高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落实结核病项目配套资金,加强对结核病人规范治疗与管理,保持高治愈率。要进一步加强地方病防治工作,落实配套资金,有效加强碘缺乏病、大骨节病、麻风病等地方病的防治工作。 要围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确定的目标,切实抓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的实施,探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途径,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儿童死亡率。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改变农民生活环境,减少疾病发生。
(四)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提升城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推进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不仅是医疗卫生发展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期望,也是卫生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行医为民,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措施。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不仅是新农村建设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要坚持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发挥政府在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制定政策、严格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投资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调动政府和市场两个积极性。要按属地化和区域卫生规划原则,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分类管理,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有效解决卫生事业资源配置不合理、不协调问题。要坚持优先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方针,实行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功能,改革运行机制,加快社区卫生发展,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改革“以药补医”的机制,完善医疗机构财政补偿机制和药品价格管理机制,引导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合理用药,从源头上抑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趋势,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同时要积极探索在公立医院设立一定数量的扶贫病房,切实解决好经济困难人群的就医问题。要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活动,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秩序,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效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注意总结先进单位的管理经验,认真组织推广。要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对那些管理混乱、有章不循、服务质量低下、医患矛盾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卫生单位,要行政干预,追究责任。
(五)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快中医药现代化建设步伐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发展中医药条例》,把中医药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完善综合中医院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急诊收治能力,以西医为主的综合医院也要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要深化中医机构内部改革,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中医药医疗服务质量。要切实加强中医专科建设,争取大多数中医院都有若干项有特色优势和规模效益的重点中医专科,扩大中医药社会影响,为群众提供优质中医服务。要面向基层,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中医药工作,为农村和社区居民提供质优价廉、安全有效的中医药医疗服务,降低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要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促进中医药可持续发展。
(六)重视卫生科技教育,增强医疗卫生战线自主创新能力
实现卫生事业既快又好的发展,必须依靠科技教育,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要大力实施卫生人才工程,建立培养、选拔和使用的工作机制,创造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多出人才,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和创新热情,营造人才辈出的生动局面。要加强科学研究,发挥高等院校、重点专科、重点实验室和学科带头人的作用,力争在重大疾病防治、公共卫生应急和中医药治疗新发传染病、慢性病等方面取得创新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抢占医学科技制高点。要大力发展卫生教育,在培养、引进高水平人才的同时,针对甘肃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素质不高的现状,大力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学历教育,推动中专向更高层次教育方向发展,不断壮大人才队伍,夯实自主创新人才基础。
(七)加强卫生行风建设,下决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卫生系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卫生行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纠正医疗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进行部署和要求。近几年来,甘肃省在纠正医疗行业不正之风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与党和政府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乱收费、拿回扣、收“红包”、开单提成、药品和器械价格过高等问题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出现这些问题,有医疗服务思想作风不端正的影响,有不合理机制的诱导和管理上的缺陷,也有社会上不正之风通过医疗服务这个窗口集中反映出来。全省卫生系统要把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行医为民的高度,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医疗服务行业不正之风。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切实改进行业作风。要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内部管理,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要加强对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监督,继续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加大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医疗卫生行业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加强领导,加强配合,努力开创卫生工作的新局面
(一)强化政府在卫生工作中的职责
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这一性质决定了卫生事业的发展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发展卫生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关心群众疾苦、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要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和改进公共卫生政府目标责任制管理,切实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考核有力。
(二)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
卫生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卫生工作机制。卫生部门要主动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切实履行职责,统筹规划,搞好协调及运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落实配套,加大对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确保各项卫生事业资金及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并加强使用监管。农业部门要积极协助卫生部门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民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工作。人事、教育、科技、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物价、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都要认真按照职责,密切配合,搞好服务,为推动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积极献策出力。
(三)努力增加对卫生事业的投入
发展卫生事业,必须坚持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卫生政策尤其是投入政策,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步伐。当前重要的是做好中央卫生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工作,切实做好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逐年增加地方卫生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要坚决落实政府增加的卫生事业费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的要求,逐步改善农民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条件。
(四)切实转变卫生部门的职能
各级卫生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真抓实干,一件一件地抓出成效。坚决反对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搞政绩的不良行为。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卫生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类指导,以点带面,总结推广新经验,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卫生工作,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要注意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注重培养典型,实施分类指导,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按照“管行业就要管行风”的原则,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和治本之策,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务求取得人民满意的效果。
(在甘肃省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