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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中国的“一家两制”

这里的“一家两制”不是“一国两制”的笔误,而是中国当前某种现实的真实写照。

一国两制者,即在大陆实行社会主义,而在香港、澳门和台湾实行资本主义。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方略。

“一家两制”者,与“一国两制”相仿。老子身居高位,搞社会主义,儿子则及时出击,经商官倒,聚敛财富,当大老板,搞资本主义。

目前风行的一个家庭,两种“制度”,亦属旷世创举,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虽然过去也曾有过父子分属不同阵营的事,但与今日之一家两制却有着本质的区别)。当然不是“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了,而是父子各得其所,各展其能,其情融融,其乐陶陶,美哉快哉。如果说“一国两制”是对历史和现实的某种妥协,是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的话,那么,“一家两制”却是某些人自主自觉自动自愿的选择了。这种格局,简直使人艳羡不已,使人心为之动魄为之摇神为之向往。

“一家两制”的好处可谓多矣。老子身为共产党人,大权在握,仍搞社会主义,可以赢得世人尊敬,万古垂青。可老子毕竟有权,而且有权力关系网。权力不用,过期作废。于是由儿子用老子的权力赚钱换钱敛钱骗钱,这样既可免权力作废,又不累及老子,还可使合家较国人提前一个世纪进入小康乃至“中康”“大康”水平。一石三鸟,岂不美哉。于是,一家两制之风吹遍“神州”(当然,神州里全是人,没有一个神)。大凡有点办法的,或者搞几年一家两制,捞足了钱再搞一家一制,或者目前仍在搞一家两制,或者准备搞一家两制。“太子”经商之风盛矣,路人皆知,无人责余妄言。

“一国两制”可以兴邦,那么一家两制呢,可以兴国乎?抑或可以兴家?似都不能!

“一国两制”五十年不变,一家两制却无此好运。目前,国家明令高级干部子女亲属不可经商。此令既出,国人并未拍手叫绝,何也?国人要看实践,如果真正实行了,搞一家两制者受到了追究和应有的惩罚,国人大快之际,甭说拍几下巴掌,就是举杯欢庆,鸣放鞭炮,狂歌曼舞也不在话下。我们期盼国人欢呼的一天,也坚信这一天终究会到来。

(载1990年2月23日《宁夏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