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人是《红楼梦》奴婢世界里的一等大丫头,从第三回出场到第一百二十回结束,她的故事,她的声音,她的身影,一直贯穿小说始终,她是红楼小说中的一位重要人物。
她的故事开始于小说第三回,她姓花,本名珍珠,一作蕊珠。她家里很穷,从小就死了父亲,为了生活,家里把她卖给贾家为奴。她在拒绝家人赎她时曾经说过:“当时原是你们没饭吃,就剩我还值几两银子,若不叫你们卖,没有个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可见,她的不幸命运从她一出生在这个贫穷之家就开始了,从幼年起她就开始为个人生计忙碌,“从小儿什么事不做”(四十六回鸳鸯语);直到有一天,家里穷得只有她还值几两银子,所以只好卖掉她。同时也说明,作为穷人家的女儿,她从小就很懂事,很有孝心,为了老子娘不致饿死,她甘愿卖身为奴。
作为奴婢,袭人是一个非常称职、非常令主子喜欢和满意的人。袭人本是贾府最高统治者贾母的丫鬟,因为她“心地纯良”,服侍贾母“克尽职任”,贾母非常喜爱;又因为贾母溺爱宝贝孙子,生怕宝玉身边没有“竭力尽忠”之人服侍,所以贾母又把自己“素喜”的丫鬟袭人“与了宝玉”,成为宝玉房里十多个丫鬟中的首席大丫头。袭人在服侍宝玉之前,曾经服侍过史湘云几年。第十九回袭人曾对宝玉说:“自我从小儿来了,先伏侍史大姑娘几年,如今又伏侍你几年。”而袭人不管是服侍贾母还是服侍宝玉,都是尽心尽职、忠心耿耿:服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服侍宝玉时,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
由此看来,袭人不论在家做女儿,还是卖身为奴做丫鬟,都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女子:为女善良、孝顺,为奴忠诚、尽职。她的所行所为,再联想到她前后的名字,确实“名副其实”、“名不虚传”:她原名“珍珠”,珍珠般的心地,珍珠般的情怀,令人珍爱,令人敬重;又名“蕊珠”,花蕊中的露珠,女子中的珍宝,晶莹纯洁,实为难得;后改名“袭人”,本姓花,花一样的容貌,花一样的馨香,花容迷人,花气袭人。
然而,历来人们对袭人的评价,却贬多于褒,否定多于肯定。或云“出卖姐妹,袭击丫鬟,是最喜欢咬人的花点子叭儿狗……”或云“用圈套,使手腕,摆道理,做面子,偷梁换柱,借刀杀人……”甚至干脆说她“简直是一只老鼠,鬼鬼祟祟的。”把袭人说得一塌糊涂,骂得一钱不值。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为什么这样一个“花气袭人”的丫头却遭到如此众多的诟病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唯一的办法就是回到作品本身,认真研读《红楼梦》小说文本,仔细分析作家对袭人的描写和刻画,正确领会作家创作这个人物的真正意旨。只有这样,我们得出的结论方不至于离题万里甚或南辕北辙。
那么,作品究竟是如何描写和刻画袭人的呢?我们又应该如何正确解读呢?下面我们就有关袭人的几个问题试作一分析和解读。
1.关于袭人的画册与判词
小说第五回写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进入“薄命司”大门,只见有十数个大橱,皆用封条封着。先见封条上写着“金陵十二钗正册”,接着是“金陵十二钗副册”,最后是“金陵十二钗又副册”。宝玉便先伸手将“又副册”橱打开,先是晴雯的画册和判词,宝玉看了,又见后面画着一簇鲜花,一床破席,也有几句言词,写道是: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这便是袭人的画册和判词,也是作家曹雪芹对袭人人生命运的安排和思想性格的评价。那么,如何正确理解这画册和判词的含义呢?画册上“一簇鲜花”、“一床破席”,有人只是简单地认为“鲜花”之“花”仅喻指花袭人之“花”,“破席”之“席”仅谐指花袭人之“袭”,故整个画册仅暗指袭人之姓名而已。作家的用意真的如此简单吗?联系到作家前后对花袭人的描写,我认为“一簇鲜花”至少还有以下两层意思:一是喻袭人貌美如花。第十九回宝玉和茗烟私自到袭人家去,看到她“两眼微红,粉光融滑”。第二十六回作家又通过到宝玉处的贾芸的眼睛来描写袭人容貌的美丽:“细挑身材,容长脸面,穿着银红袄儿,青缎背心,白绫细折裙。”二是喻袭人的品格和性情如鲜花般可爱。“一床破席”,我认为也有两层意思:一是写从小儿就死了父亲的袭人,出生贫苦,家境贫寒,家徒四壁,唯有“破席”一床;二是写袭人最终结局仍然是处境艰难,地位卑下:薄命女子从始到终都是悲剧,这也是作者在其判词里对她发出“枉自”、“空云”叹息之由。而那些极力贬低袭人者,不知道是有意的曲解还是无意的误读,竟然说“破席”之喻是指袭人在男女关系上轻佻狐媚、朝秦暮楚,不能从一而终,有如“破席”(俗亦称“破鞋”)。其“证据”便是第六回宝玉与袭人“初试云雨情”之事。那事实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小说写宝玉神游太虚幻境,领受了警幻所训之事,当袭人为他换内衣内裤时,他便把梦中之事说与袭人听,因“素喜袭人柔媚娇俏,遂强同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遂和宝玉偷试一番。”可见,在这件事情上,如果要追究“责任”的话,首先宝玉要负“主要责任”,因为是他“强”拉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之事,而并非袭人主动、有意勾引宝玉。其次,宝玉是主子,袭人作为“与了宝玉”(包括身子)的奴婢,又怎好拒绝主子的要求;再次,袭人在同意与宝玉“初试云雨情”之前,也曾想过:“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可见,袭人做人做事还是有“原则”的,这个“原则”就是“不越礼”;“与了宝玉”,自然是包括自己的身子在内的。第四,宝袭二人这次“初试云雨情”之后,再没有发生过第二次,而不像通常某些人那样有了第一次之后就没完没了。这说明宝玉与袭人二人在男女关系上都是严肃的、不乱来的。当然,作为芳龄少女,一方面她明白自己早晚得是宝玉的侍妾,另一方面宝玉又是温和可爱的美少年,少男少女,两相爱悦,以至青春冲动,自然也在情理之中。所以,宝袭二人“初试云雨”之事,实在不能把责任全推到袭人身上。
贬袭人者还有另外一个“证据”,那就是所谓袭人的“改嫁”。对此,我们认为,袭人的最后结局虽是高鹗后四十回续书完成的,但大致符合曹公前八十回的意思。袭人最终出嫁蒋玉菡,正符合曹雪芹所谓“优伶有福”、“公子无缘”的安排;袭人改嫁是遵从王夫人的决定。为此她曾“悲伤不已”,却“不敢违命”,是不得已之举;袭人虽曾与宝玉“初试云雨情”,并且由于自己尽忠尽职的服侍而得到王夫人的恩宠,享受着准姨娘的待遇。但她的身份地位仍然是宝玉的丫鬟,所以还根本轮不上“守节”、“殉情”这一层;即使袭人有明确的姨娘的身份,丈夫出走了甚或死了,曹雪芹也是反对所谓“守节”、“殉情”的。这从他对“守节完人”李纨的态度就可以看出:李纨青春守寡,冰清玉洁,犹如“槁木死灰”一般,一心只想着儿子成材,母以子贵。曹雪芹认为这“只是虚名儿与后人钦敬”、“枉与他人作笑谈”,对封建贞节观念扼杀人的自然欲求、青春活力予以否定和批判。而且曹雪芹还借藕官之口道表达了自己全新的贞节观念:“比如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续,孤守一世,妨了大节,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所以,袭人的结局就更不应受到指责。不用说她根本不是名正言顺的姨娘,即便是,她也可以再嫁。指责袭人的所谓“变节”,不仅是指责者自身封建思想作怪,也大大降低了曹雪芹的思想水准。袭人的改嫁与贾府的命运是紧相关联的。贾府败落,树倒猢狲散,像袭人这样的丫鬟也只得被遣散、被打发掉。所以,袭人这个具体人物的结局,正反映了贾府的命运和结局。
我们再来看作者为袭人作的判词,“温柔和顺”是说袭人的性格温和、柔顺,很有亲和力;“似桂如兰”是说袭人的品格如桂花、兰草般美好,芳香馥郁。确实,花袭人心地善良,极富同情心,具有正义感。当她听到金钏儿投井死后,“想素日同气之情,不觉流下泪来。”当她得知老色鬼贾赦逼鸳鸯为妾之事,她说:“这个大老爷太好色了,略平头正脸的,他就不放手了。”既表现了对鸳鸯的同情,也不满贾赦的荒淫无耻。她做事顾全大局,宁可自己吃点亏,也不愿惹事生非。当宝玉得知他给袭人留的酥酪被自己的奶妈吃了正准备发火滋事时,袭人连忙谎称前儿自己“吃了好肚子疼,足闹的吐了才好”,使宝玉信以为真,没有发作。当宝玉因枫露茶被奶妈李嬷嬷给吃了发脾气、摔杯子之事惊动了贾母遣人来问时,袭人立刻把所有事情揽在自己身上,说:“我才倒茶来,被雪滑倒了,失手砸了钟子。”宁可让自己受责罚,也不想让事态扩大,惹来更多的麻烦。
花袭人的“温柔和顺”、“似桂如兰”更多的体现在她对宝玉掏心肝的关心、呵护和侍奉上,她时时刻刻担心着、牵挂着宝玉,生怕他有丝毫的不快和闪失:宝玉出门回来稍晚一点,她不是焦急地等待,就是四处寻找;宝玉的面色神情稍有异样,她总是想方设法要弄出个究竟;小至宝玉的佩物饰品,大至宝玉的饮食起居,袭人都是悉心照顾。第三十六回,写她在一个很热的中午,“一并连两只仙鹤在芭蕉下都睡着了”,“外间床上横三竖四,都是丫头们睡觉”,她却拿着蝇帚子给宝玉赶苍蝇小虫……还在一旁为熟睡的宝玉做兜肚,因为她怕他贪凉感冒,要做这个哄他穿上。所以李纨说:“这一个小爷(宝玉)屋里要不是袭人,你们度量到个什么田地。”更重要的是,袭人不仅在生活上细致入微地照顾好宝玉的饮食起居,而且还在思想行为上无数次苦口婆心地规劝宝玉,希望宝玉改掉自己的“坏毛病”。第十九回写道:“袭人自幼见宝玉性格异常,其淘气憨顽自是出于众小儿之外,更有几件千奇百怪口不能言的毛病儿……每欲劝时,料不能听,今日可巧有赎身之论,故先用骗词,以压其气,然后好下箴规。”袭人知道,宝玉的淘气憨顽以及千奇百怪的毛病,自己直接劝是没用的,于是袭人便巧妙地借着她母亲和哥哥要赎她出去的机会,利用宝玉舍不得自己离开的心理,假装说自己要“赎身”回家,迫使宝玉答应她要改掉她提出的三个缺点,其中“最要紧”的是“再不许弄花儿、弄粉儿、偷着吃人嘴上胭脂,和那个爱红的毛病儿。”结果不久宝玉又旧病复发:用湘云洗过的香皂水洗脸,缠着湘云给他梳头,又想偷吃盒子里的胭脂。于是袭人便撒娇、赌气,“娇嗔满面”,“以柔情警之”。袭人的真诚和柔情,深深唤起了宝玉的自责爱怜,直至赌咒起誓。
对于宝玉读书之事,袭人虽也深为关切,但与宝钗等人对宝玉的规劝是不一样的。宝钗多次敦劝宝玉要“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湘云也劝宝玉要“谈谈讲讲仕途经济的学问”,而袭人则不同,她并非希望宝玉一定要读书做官,立身扬名,而更多的是关心宝玉的生活冷暖和身体健康。她对宝玉说:“读书是极好的事,不然就潦倒一辈子,终究怎么样呢。但只一件:只是念书的时节想着书,不念的时节想着家些。别和他们一处顽闹,碰见老爷不是玩的。虽说是奋志要强,那功课宁可少些,一则贪多嚼不烂,二则身子也要保重。这就是我的意思,你可要体谅。”又说:“你真喜欢读书也罢,假喜也罢,只是在老爷跟前或在别人跟前,你别只批驳毁谤,只作出个喜读书的样子来,也教老爷少生气,在人前也好说嘴。”这番话实实在在、入情入理,充满了对宝玉的关心和体贴,让人听了心暖。有人说“别和他们一处顽闹,碰见老爷不是玩的”是袭人在拿老爷吓唬、威胁宝玉,其实袭人说的是实话,因为老爷对宝玉的“笞挞”那是不管死活的,在“不肖种种大承笞挞”一回里贾政就曾声称要“结果了他的狗命,以绝将来之患”。“只作出个喜读书的样子来,也教老爷少生气”,其实是叫宝玉不喜欢读书就算了,装装样子,给老爷留个面子,主要是为了少招来责骂和挨打;而“功课宁可少些”、“身子也要保重”的劝慰,更表现了“贤”袭人的千般柔情和万般体贴,同时也说明袭人更加看重的不是仕途经济和功名利禄。由此看来,袭人不仅是有些可爱,简直是有些可敬了。
2.关于“袭人”的名字
袭人姓花,在贾母身边侍候时名唤珍珠,一名蕊珠;后贾母将她赐给宝玉后,“宝玉因知她本姓花,又曾见旧人诗句上有‘花气袭人’之句,遂回明贾母,更名袭人。”对此,小说第二十三回还进一步写贾政听到“袭人”这个名字,便问:“是谁这样刁钻,起这样的名字?”宝玉回答说:“因素日读诗,曾记古人有一句诗云:‘花气袭人知昼暖’。因这丫头姓花,便随口取了这个名字。”这里清清楚楚地写明了“花袭人”这名字的由来,是贾宝玉根据古人诗句“花气袭人知昼暖”改的。此诗句出自南宋陆游《村居书喜》:
“红梅桥市晓山横,白塔樊江春水生。
花气袭人知骤暖,鹊声穿树喜新晴。
坊场酒贱贫犹醉,原野泥深老亦耕。
最喜先期官赋足,经年无吏叩柴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