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震撼心灵的真情故事(青少年快乐阅读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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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心存感动(8)

原来,暗恋可以这么美丽、这么尊严、这么骄傲地孤独!

用我的眼睛看世界

◎文/王青山

人在危难的时候,愿意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这就是我们现在最缺少的也是人性中最为动人的闪光点啊!

这是一起典型的车辆追尾事故。

在离县城20多公里的一段坡路上,一辆桑塔纳2000和前面一辆同向行驶的载货微型卡车发生猛烈的碰撞。当我和交警小赵赶到时,“120”还没有来,货车车门大开,司机早已不知去向。追尾车里有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血流满面,样子恐怖,可能被所戴的眼镜镜片扎伤了双眼。妇女看起来还好,正和过路的人一起把受伤的男人往外抬。由于猛烈的碰撞,桑塔纳的车头已严重变形,男人被卡在驾驶位上,估计是腿断了,不能动弹。我要小赵先把那女人送往医院救治,可那女人死活不肯走,只是发疯似的抱住男人的上半身。这时,小赵临时找来了一根粗杉木来做撬杠,几经费力总算把男人弄了出来。这时我们才发现,女人的嘴角溢出血来,唇色苍白。凭多年的交警经验,我知道这一定不是什么好征兆。去医院的路上,刚好碰上下班高峰,路有些堵。女人坐在后座上抱着那个男人,男人痛苦地呻吟着,两个人的手指紧紧地纠结在一起。女人嘴角不断地有血沫涌出,顺着下巴滴在男人的衣服上。她紧紧地抿住嘴,泪不停地往下掉,却什么话也没有说,脸上的神色有痛苦也有不舍。

好不容易来到医院,急救人员已在大门口待命多时了。就在医护人员抱着男人往外抬的时候,随后下来的那女人却一头栽倒在地上,鲜血大口大口地从她的嘴里喷涌而出。我和小赵赶忙将她抱了起来,虽然不是医生,但我已完全可以断定这女人肯定是肋骨断裂,并且已经刺伤了内脏。她这样的伤势却能挺到现在,我不得不为人类潜能的张力而叹服。妇女显然有些神志不清了,她一把攥住我的手,艰难地说出了见到她半个多钟头以来唯一的也是她人生的最后一句话:“民,用我的眼睛去看世界。”

我的鼻子一酸,落泪了。俩人都被推进了急救室。叮嘱了小赵通知家属来办理手续后,我立刻驱车赶回现场,对事故进行勘察。现场满地的车身上散落下来的碎片,以及车上的血迹,说明了这个事故的惨烈。而事故的现场勘察更令人感到蹊跷。一般来说,追尾事故车头受损位置应该在右边,也就是副驾驶的位置,因为司机往往是最先觉察危险的人,因为出于本能会往左打方向以减少事故对自己的伤害,但是这辆车的碰撞位置是中间偏左,致使驾驶位受损严重。而这种情况一般是只在来不及避让的情况下才会发生的。可从长长的刹车辙印来看,司机完全有时间避险。刹车辙印和散落碎片的分布位置说明,男人在前刹车灯未正常工作而停止的时候,他已经本能地往左打了方向,但是他最后还是将方向打向了右边,把自己撞了上去。后来对事故现场的目击者调查也证实了我的推断。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男人先是出于本能往左边打了方向以期避开危险;但他立刻意识到这样会伤害到身边的女人,于是又猛烈地将方向向右打,谋略把女人往生的方向推一把。但是人的反应速度怎么能和车速相比呢?在他还没有完全打过方向之前,自己的车子就已经重重地撞到了前面的货车车尾。

我的心被深深地震撼了。此时的我是多么希望这对陌生的男女平安醒来。可是,我知道凭我刚才在医院门口见到的一幕,事情没有那么乐观。那女人恐怕在车上时就已经知道自己不能生还,可能她紧紧抿住嘴唇的目的就只是为了不让翻涌的鲜血喷出来。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是小赵打来的,他说那女的已经死了,是因为折了的肋骨刺穿了肺,脾脏也破裂了,引发了大出血。男的双眼扎伤,肋骨断了一根,双腿也断了,还在抢救。院方正考虑根据女人的遗愿,把她的角膜移植给幸存者。

我再一次流泪了,被这两个陌生人身上所折射出来的人性光芒所折服。人在危难的时候,愿意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这就是我们现在最缺少的也是人性中最为动人的闪光点啊!在我们正被世俗一点点磨去尚存的一丝高尚时,他们爱情的伟大和高贵让我本已麻木的心得到一点温暖的阳光。但愿男人能渡过难关……

失亲记

◎文/乔落

越是柔软的爱,伤起人来越是锥心刺骨。

温家要搬家的传言得到了证实。托运车从早上轰鸣到下午,在邻居听来,宛若温母刚走时的哀乐。倒是温家那个女孩子依旧像往常一样精力充沛,指挥搬家似乎不劳其寡言的父亲。是该走的时候了,温父低叹着,夕阳将下的时候,温家女孩子挽着父亲疲弱的臂膊离开了这个生活了十二年的地方……

世界很大,美丽的地方不可胜数,然而心情不好,纵使面对名山胜水亦是枉然,温父眼下的情形亦复如此。

迁来此城已三月有余,但是丧妻之痛还是萦绕不去。倒是温润,即那个活泼的女孩子,更活泼了,这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偶尔父女俩吃着饭,或是纳凉聊天时,温父会惊讶于女儿的谈吐,若是没有这个女儿,他的余生一定会更加灰暗。

温言君即温父,是个儒雅的学者,在书法上也颇有造诣。令人费解的是,他对自己在书法上的成就似乎并不认可。其实他的家境不错,甚至堪称富有,只是他认为这富有得归功于妻子,虽然他的书法作品的确为家里换来了较大的财富,问题在于,温言君一向认为自己一事无成,即使是擅长的书法也成就有限,而温母恰恰在这方面一展所长,通过她的运筹、策划,使他的书法作品一幅就能获得数千乃至上万元的价值。给温言君印象最深的是妻子与书画商洽谈时表现出来的聪明才智和迷人风采。

温母苏星辰,与温言君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言君从小是个温顺忍让的人,而苏星辰则很是顽皮任性,两家的祖辈本是世交,于是互认了娃娃亲。

时光像枝头青青的杏子,酸涩地从两人指间流走,两人的感情却也日臻成熟。尤其是温言君,依赖苏星辰的程度就像花儿依赖蜜蜂,没了蜂,花儿便不会结果。两家长辈也乐见其成,大学毕业后两人便在长辈的祝福下组成了自己的家庭。

温言君在一所城市大学教古典文学,苏星辰则从事自己喜欢的花艺事业,也小有成就。他们三十岁时,苏星辰小心翼翼地提醒丈夫:该有个小孩了。苏星辰的提议,让他稍稍吃了一惊,随即把妻子拉到身侧,说:“我也喜欢孩子,只是怕做不好一个父亲啊!因为你是知道的,我的爱一旦付出,便是全部,如今都在你身上了。”苏星辰转过身,用双手托住丈夫的脸颊,细细看了一遍,笑道:“一定可以做得很好的,孩子是我生命的延续,也是你的延续。”“那就生一个女孩子吧,要更像你一些才好,顽皮的,聪明的,快乐的。”说着,他把妻子拥到怀里。

苏星辰有时也奇怪,看似平和淡泊的丈夫,情感却非常深沉,而且波澜壮阔,这样的爱让人感到踏实,但也让人有些隐隐的不安。次年苏星辰产下一名漂亮的小女生。“你起名字吧,你的第一个女儿。”苏星辰喜悦的脸上,有一种母性的光辉。“那就叫温润吧!”温言君说,“温润如玉,我希望女儿像你一样,既冰雪聪明,又冰清玉洁,只要琢磨必成佳品。”

温言君很宠她,这孩子就像当年的苏星辰,既顽皮又聪颖。而苏星辰在教育女儿时则有些奇怪,比如要孩子在某些时候多依赖爸爸,就像爸爸依赖妈妈一样。

命运总喜欢和幸福开玩笑。温润十二岁时,苏星辰一病不起,不久就走了。在妻子患病的日子里,温言君寸步不离,每日每夜只是握着妻子一只手靠在床边。苏星辰眼见丈夫和自己一道日渐消瘦,便支使丈夫出去买一些自己喜欢的时鲜水果,趁此机会把女儿唤至床前,细细地吩咐了一番。苏星辰明白,女儿虽小,但在许多方面犹胜当年独立自强的自己。

苏星辰在一个春末夏初的日子里走了。就在妻子离世当天,温言君在卧室床边服了一瓶安定。要不是亲戚来帮忙料理丧事时发现及时,温言君也就随妻子去了。

自杀未成的温言君睁眼醒来第一刻就看到女儿哭泣的小脸,红彤彤的,张着双臂扑到他怀里,不住声地喊着:“爸爸,爸爸。”温言君顿时醒悟,看来,妻子有先见之明,这个女儿是他的羁绊,恍惚中女儿又幻化成童年时的苏星辰,时而温顺,时而顽皮,时而柔媚,时而跋扈地跳跃在他身侧。爱情虽然是自私的,可这毕竟是星辰留给他的宝贝,念及昔日两人恩爱甜蜜,小温润可爱懂事,不禁用力抱着怀中的女儿,潸然泪下。直到多年以后,温润才明白,父母之间的爱其热烈程度就像火与炭,父亲失去了母亲就像火失去了炭,不再发光发热。就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苏星辰才让女儿别太过坚强独立,要不时依赖父亲,要表现一定的柔弱娇嫩,因为多年来,苏星辰就是他的全部世界。

苏星辰被葬在一个花草繁茂的公墓里。

温家父女又在原地生活了一个月。大学校园,温言君是不再去了,因为学生们很难理解那么平淡宁静的老师竟会自杀,这不是个好榜样,况且此时此地,温言君也是心灰意冷,便和十二岁的女儿议定搬家,温润只说,爸爸去哪我去哪。

就这样温家迁走了。不是因为不爱,只是要走开一阵,清理一下伤口——因为越是柔软的爱,伤起人来越是锥心刺骨。

华山畿

◎文/小号鲨鱼

于千万人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张爱玲

一个南徐的士子,偶然在华山畿遇到了一位女子,从此相思成疾。书里的说法是“悦之无因,遂感心疾”。结局却是悲剧,士子终于病死,遗言要葬在华山旁,他初见那女子的地方。于是素车白马,迤逦而行,到山脚下,突然拉车的马不肯走了,正是女子的家。女子出来,见了士子的棺木,没有悲伤,没有惊愕,很平静地说等一下。然后回屋,梳洗、沐浴,盛装而出,唱着一阙歌。棺木应声而开,女子纵身而入,不再出来。

这故事其实是梁祝的最早版本,很简略,却传神。最喜欢的,是那女子盛装沐浴的从容,以及“悦之无因”这一句话。翻译过来便是——爱需要理由吗?

爱需要理由吗?

一颗子弹

◎文/亚琴

爱情原如树叶一样,在忽视里绿了,在忍耐里露出蓓蕾。——何其芳

2000年,我从军校毕业,分配到南方某边防总队。边防部队工作高度紧张,因为我们要与走私贩毒团伙打交道,防止违禁物品入境。朱炜是我们侦察大队的副大队长。

一天,我们正吃午饭,突然接到紧急集合的命令。队长说,据可靠情报,有一个贩毒团伙要在今天偷运毒品入境,除当值的兵力继续在l号道值勤外,其他人员立即赶往2号道和3号道增援打埋伏。

我的任务是到3号道,埋伏在离边境线一个射程的地方。我趴在灌木丛中一动不动,3个小时过去,才望见边境那边有个人影在晃动。1小时后,他终于跨过了边境线,往我这边走来,走了几步他突然掏出枪,朝我们这边开了一枪,接着是第二枪,第三枪。我立即举枪还击,那人就像兔子一样跑过边境那边去了。

这时我身边有人轻声但不满地叫起来:“谁开的枪?赶快换地方!”我没听,仍在举着枪搜寻目标,一个人影扑过来,将我压倒在地上,这时,就听身边子弹嗖嗖飞过。我推开那人,才发现,他是朱炜,他的手臂已经中弹,鲜血直流。

原来对方早就埋伏了人,那人朝我这边开枪只是试探,等我的枪一响,对方埋伏的人就一齐向我开枪了。是朱炜救了我一命。从那时起,我就爱上了他。

到朱炜出院的那天,我知道,如果再不向他表白,以后就很难有机会,所以我低着头结结巴巴地说:“朱炜,我,我……”这是我第一次叫他的名字,以前我都是叫他“副大队”。朱炜递过来一个袋子,说:“你想帮我提袋子对不对,那,拿着。”

我接过袋子,张了张嘴,才说了个“我”字,朱炜就说:“别说了,我们走吧。”我知道,走出病房,我就不再有机会。我鼓起勇气,说:“我爱你。”声音很轻,但很坚决。说完了,我几乎不敢看他的脸。

朱炜明显地愣了一下,但他立即说:“亚琴,这是不可能的。”说完这一句,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遭到朱炜如此直白的拒绝,我很伤自尊,但我心犹不甘。

我开始给朱炜写信,每半个月一封。前面的几封信都石沉大海,没有回音。直到寄出第五封信,朱炜主动来找我了,他将我带到公路旁的树荫下谈话。也就是那一次,他告诉我,他与以前的女友分手的原因。他的女友不要他在边防总队当侦察员,说那样太危险,而女友的父亲是个军级首长,女友通过父亲的关系要调他到后方工作,他没去,就这样,两个人分手了。

他说,由那件事他想明白了,女孩子都希望有安稳的生活,而他的工作危险性太大,如果他与谁结婚,哪一天他“光荣”了,他就害了人家。所以他决定,没从侦察大队退下来的时候,他不谈个人问题,请我别在他身上浪费感情浪费青春。

他越是这样,我越是铁了心要爱他,我觉得他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人,这样的人,值得任何女孩子去追求。我一如既往给他写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