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半拉菠萝引发的杯具
据说人倒霉的时候,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初秋暑气难消,太阳还有盛夏的余威,路边水果摊,常小歆手里那“半拉菠萝”袖珍到让她对老板娘的进货能力肃然起敬。
可她没有举一反三的推测出,老板娘往浸菠萝的水里放的食盐也是一样的锱铢必较,根本无法起到充分分解菠萝蛋白酶的作用。所以她咬了一口菠萝,没走两步,便像被捆仙索绑了的孙猴子,四肢僵硬的一头栽倒在了路中央。
水果摊主经验丰富,心里马上有了谱:又一个倒霉催的菠萝过敏……
受害者只觉舌头和四肢麻痹,汗冒得像蒸桑拿,关键胸口愈来愈压迫、紧窒,她快要喘不过气来了!
——老板娘你确定你是卖的菠萝,不是五步断肠散?
只见某摊贩胖乎乎的手指迅速伸到玻璃罐里掏出最后一块菠萝丁,扔到嘴巴里毁尸灭迹,然后把罐子藏了起来,冲周围嚷嚷:“你们都没看见她在我这里买了菠萝,是吧?是吧?”
“没看见。”“当然。”“不关我事……”
可怜常小歆就这么被一群没有同情心的人给卖了。
她像青铜五小强一样茁壮成长了十几年,最后被半拉菠萝放倒,真是情何以堪。她明明还有那么多的心愿未了,没有考进过年级前十名,没有尝过她家楼下新开张的馆子里的招牌菜,没有处过对象……恋爱未遂身先死,长使美眉泪满襟。
常小歆也不知道自己晕了多久,是死是活,郁悴的睁开眼睛,发现一个男孩蹲在面前,忧国忧民的瞅着她。哇塞,好帅的牛头马面!
大概人死了作风也会变得大胆,她下意识的朝那帅气逼人的面孔伸出了禄山之爪。
男孩的反应相当灵敏,一把按住了那只爪子,然后再拉起常小歆的另一只手,合起来,收到她胸前,做成碗状……
帅哥做完了这一切便毫不留恋的大步流星离开,常小歆张张嘴想要叫住他,却从嘴巴里掉出一块黄澄澄黏糊糊的菠萝!
估计是之前没来得及嚼烂咽下的。碰巧看到了这诡异一幕的路人无不对常小歆心生怜悯——这个智障儿童好惨好惹人怜哟。
一元、两元、五元,块票顿时像雪花一样纷纷扬扬的落进了常小歆的碗状小手里。
2. 雨中重逢,有多美丽就有多诡异
常小歆有点纳闷,她记得那天自己过敏反应非常剧烈,当即就两眼一翻,小腿儿一蹬的昏死过去了啊,可最后她不但没有撒手人寰,还莫名其妙的不治而愈了。
难道她遇到的少年刚巧身怀绝世医术?
在上课时冥思苦想的结果,就是让数学老头一个粉笔头精准的丢中脑门,外加罚站走廊。
走廊一端紧挨着学校常年无人清理的水池,里面的腐败物孕育了不少孑孓,常小歆被一群群轰炸机似的的蚊子叮得满头包。
她“噼噼啪啪”打蚊子,几个低年级的孩子嬉闹着经过,其中一人手里捏着个雪白长腿儿的生物,像是一只蜥蜴。他的同伴则拿着火机,展开的铅笔刀,还有铁丝。
常小歆操起教室后门的扫帚追过去,事实证明她并非杞人忧天,那几个兔崽子正商量如何把蜥蜴开膛破肚,然后穿上铁丝烤成“板蜥蜴”呢。
一柄舞得呼呼生风的扫帚一下子就把白色蜥蜴扫进了水池,小杀手们眼睁睁的看着乐子没了,扑上来厮打常小歆,混乱中也不知道谁手里的铅笔刀在她手背上一拉……
血痕立现,“哇——”犯罪团伙尖叫着撒丫子逃跑。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如今连小屁孩都这么暴力了!“谢谢……”谁?正在水龙头下清洗伤口的常小歆怔了下,紧接着又是一声依稀的水响,有什么极小的物体跌入了水中,她甩甩头,幻听吧……
秋天的雨像黏湿的蛛丝,常小歆背着书包悠然的徜徉在傍晚细雨中,只不过雨水把裸露在短袖外的新伤口淋得有点疼。
谁料老天爷骤然变脸,豆大的雨滴密密麻麻砸下,她只好缩到路旁建筑物下避雨。
谁说过,下雨的屋檐,能等到前生的姻缘。干等雨停怪无聊的,常小歆睁着铜铃似的眼睛在人群里搜寻她的“姻缘”……哇,那个英俊少年挺不错,这种“姻缘”可以有!
怎么瞅着有点面熟?这不就是那天救她那神医帅哥吗?
那位兄台没看见常小歆冲他手舞足蹈,闪身消失在旁边的胡同口。常小歆跟着拐进去,这一条古香古色的胡同迂回幽深,大雨中烟雾缭绕,使人犹如置身太虚幻境。
常小歆怕跟丢了,眼睛一眨不眨盯着前面的人,却意外的目击了古怪事情的发生……
同样没带雨具的少年手指轻扬,落到身上的雨水顷刻间全数退后,那从头至脚慢慢渗出的淡蓝光雾,像无形的屏障将瓢泼大雨完全隔绝!
“神、神仙!”常小歆的下巴掉到地上了。
3. 枫香树下的穿胸人
“为什么不是‘妖怪’、‘魔鬼’之类?”因为她打草惊蛇的惊呼,少年回过头来。
常小歆想:废话,独自面对一个会法术的不明生物,这种情况下我敢冒冒然得罪你吗?
“英雄,你、你真用不着杀人灭口,那啥,‘守口如瓶、防意如城’说的就是我这种人!”常小歆忙不迭的解释。
少年好整以暇道:“我想你是多虑了,你就算把这事拿到小广播里去喊我都没意见,别人只会当你这儿有问题。”他的食指点了点自己的头。
“倒也是啊。”发现并没有生命危险,常小歆马上喜笑颜开了。说起来人家上次还救过她,怎么可能是坏人呢——顶多是个会法术的怪人罢了。
怪人叫洛沛羽,附近某中学的学生,两人说话的功夫雨势渐渐就小了,他们穿过胡同,来到外面的开阔地。
沿路的枫香树红得如火如荼,远远看过去如连绵的彤云浮在半空中。骆沛羽在树前顿住脚步,弯腰捡起一片被水洗得发亮的枫香叶,叶子像能与他共鸣,似一簇火焰在手心寂静燃烧。
常小歆看不要门票的魔术看得很过瘾,骆沛羽却也不经意看到她胳膊上显眼的红道道,说:“之前你救了一只蜥蜴?”原来怪人还会读心术。
骆沛羽的声音像刚从冰窖里取出来的冰块:“你不该插手,这本来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适者生存,成王败寇。有时候,输就意味着死,不过这也没什么不好……总比苟且偷生要好。”
他绝对是和蜥蜴有仇……
或者他是在为一片落叶伤春悲秋?常小歆也跑过去拾了片,夹进书里当书签。
“啊——”常小歆直起腰来的时候差点没被吓死,尖叫声震得叶子簌簌往下落,她脑袋上居然悬着两条腿!有人上吊?
“嚷嚷啥啊这是。”原来是个活人,还是个美人,她笑得花枝乱颤的从一人多高的树杈上轻松跳下,下巴始终和地面保持着45°角昂首挺胸的走过来,“该不会是我眼花吧,虽然这LOLI很娇俏,不过我怎么记着我们沛羽弟弟以前是最讨厌人类的呢?”
常小歆听得五里雾中,骆沛羽似笑非笑:“明美姐,不是以前,其实是现在进行式哟。”
明美左手打个响指,三步并作两步直奔向常小歆,右手已经撩起自己衣服。
常小歆手足无措中,喂喂喂,美女你是不是搞错了色诱的对象?不过那肚脐上方圆圆的大洞是怎么一回事?
透过明美身上从胸膛一直穿透到后背的那个大窟窿,甚至可以看到她身后一片一片下坠的枫香叶……常小歆觉得那不是树叶,那是自己分崩离析的常识。
4. 否已极了,可泰说他没空来
后来常小歆同手同脚走回家,摔在床上天昏地暗的睡了一觉。
醒来后她梳理记忆,坚信她是被滂沱大雨淋晕了头,那些不靠谱的景象统统都是幻觉。没错一定是如此,哈哈哈!
可她一挥胳膊,乐极生悲,把桌子上的书碰翻在地,里面掉出一片火红火红的枫香叶……
从此之后常小歆每天手腕戴一串佛珠,脖子挂一个十字架,中西结合的去上学。大概这样严阵以待的过了一星期,路上再没遇到骆沛羽和明美,她登时放心了一半。
不过明美的肚皮秀确实给她留下了十分严重的心理创伤,搞得她杯弓蛇影起来,比如今天路过学校操场时看见一抹踢球的英姿,都因为有点似曾相识而打了一个寒颤……
“不可能不可能,我们又不在一个学校。”常小歆安慰自己。
“在嘀咕什么呢小歆?学校订的新辅导练习册到了,你待会来办公室替你们班领回去。”迎面走来历史徐老师。他来这学校没多久,因为长相俊朗,还学识渊博,在学生中很有人气。
“不要去。”徐老师走远后,有人在她身后说。
就是嘛,我明明什么班干部都不是,才不受使唤呢。常小歆随口答道,回头瞥了一眼说话的人:“虽然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骆、骆沛羽!”
对方施施然说:“干嘛那么惊讶,你没发现今天是校际足球赛?”
“再见!我还有事!”常小歆溜得之快,两只脚丫子犹如滑轮。再见,再也不见!
“你等下!真的不要去,很危险……”
能危险过会读心术、给我看胸口穿洞的人吗?
常小歆完全不理会骆沛羽的补充说明,也就没有听完他的后半句——“那人身上有‘心机’的味道!”
然而常小歆一只脚刚跨进办公室就后悔了。
且不说自动关上的门,也暂不提突然一齐灭掉的六盏灯,单是看到徐老师肩头亲昵的搭着明美柔若无骨的手,就足够让她肠子悔青,翻墙越瓦的想后退了。
可惜为时已晚。徐老师掐着她的下巴把她的脸扭向明美:“你看实在了,真的是这个?”
“绝对是。”明美脸上笑眯眯,却是咬牙切齿说,“上次让她跑掉算她祖上烧高香,全赖我没认出来,不过这种宝物我岂会白白错过第二次。”
办公室弥漫一股古怪的熏香味儿,常小歆想给他一拳或者踢他一脚,才发现全身神经给麻痹了动弹不得,吐字也不清晰了:“唔唔唔!”翻译:你们这对狗男女!
不过他们在咕哝什么认出没认出的,常小歆真想提醒他们,她可是遵纪守法、与人为善的好公民,所谓冤有头债有主,要报仇雪恨第一步是要把仇家认准啊!
明美略一思索,沉吟道:“那现在我们可以集合大伙儿,好好讨论一下分配的问题了,或者干脆把她煮了再分。”
这话听得常小歆是百爪挠心,他们要吃我?食人族?
5. 妖怪必争的不死国民
“不好!”徐老师惊叫一声,丢开猎物,“这里的空气变得很不对劲。”
话音未落,三人多米诺骨牌似的瘫软在了办公室里突然腾起的黑雾里。兴起大雾的伎俩对明美来说不可谓不熟悉,她眼神一凛,伸手去雾中捞常小歆,却捞了个空。
大雾中有人把常小歆打横抱起,三两下出了办公室。
“你又救了我一次。”到了外面,她的全身麻痹症状缓解了,“原来你不是和他们一伙的。”
“这可说不准,说不定我马上就会后悔。”骆沛羽把常小歆放在草坪上,自己则躺在一边,嘴巴里百无聊奈的叼着一根草咬啊咬的。
“别、千万别!我什么感想都没有了!”常小歆摆摆手,翻身坐起来。想了一会了,到底没忍住好奇心:“我只有硕果仅存的一个疑问,你们,哦不,是他们为啥想吃我,我又不是唐僧……”
以常小歆的知识范畴,说到被妖魔鬼怪拿着刀叉追逐的人,也只能想起玄奘兄了。
这种没IQ没法术,然后连气节也没有的家伙,到底是好在哪里,唉……骆沛羽一边分心琢磨这样匪夷所思的问题,一边回答:“不巧让你说对了,你其实和唐僧的功效差不多。”
骆沛羽告诉常小歆,她现在的处境就好像一只热气腾腾的新奥尔良烤翅——估计是他自己喜欢——扔进了饥肠辘辘的狼群里。原因很简单,因为她有“不死国民”的血统。
远古时代,不死国民居住在流沙以东、黑水之间的员丘山上。山上有不死树,结的果子人吃了可以长命百岁;还有一眼赤泉,喝了这泉水就能长生不死。
不死国民把守着这两样宝物,心性淡泊,终年不出员丘山,听松涛看鸟飞,于云蒸霞蔚中悠然自得,在人间却过着神仙般的生活。
而现在世上早没了不死国的神水神木,血脉得以延续的不死国民自然成了想要长生不老的人和妖怪们最后的念想,特别是某些罪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