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清《钦定南巡盛典》卷四一:“查地方农田水利,凡督抚、藩司、知府、直隶州,并州县正印官(正职),均为职分应办之事,责无旁贷。”意思是说,检查地方的农田水利,都是督抚、藩司、知府、直隶州,并州县的正印官本职工作范围内应该办的事情,无可推卸。
明、清百官印信除少数外皆正方形,依不同品级规定其大小,分别以银、铜铸成,俗称地方长官自布政使至知州、知县等为正印官。临时差委及非正规系统官员不用正式印信。
“本意”自己的责任,不能推卸给别人(贷:推卸)。
“错例”
1.扶贫济弱是政府责无旁代(责无旁贷)的责任,政府的公共服务应该为弱势群体提供最基本的权益保障。
2.食品安全,人命关天,科普宣传责无旁代(责无旁贷)。
3.来吧!青年朋友们,让我们共同肩负起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使命,责无旁待(责无旁贷)。
“分析”音同而误。“贷(dài)”,推卸(责任),如责无旁贷。“旁贷”,推卸给他人。“代(dài)”,代替、代理。“待(dài)”,对待、等待。“代”“待”均不符合成语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