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3年,路标正式作为汽车行驶的指示标志出现在法国巴黎的街头。当时的路标为正方形,黑底白图,共有9种。随着洲际与国际公路的出现,各国认为有必要统一全球的路标与公路信号。1968年,世界各国代表在维也纳签署了关于公路标志和信号的国际协定。协定将路标分为禁令、警告、指示、指路和辅助标志5类。用红、黄、蓝三原色加绿色作为“国际安全色”并赋予特定含义。红色使人联想到“火”与“血”等危险信息,对人的视觉和心理刺激强烈,所以用于危险最大、法制性最强的禁令标志。绿色表示“安全”,是“生命”色,给人以舒适安静的感觉,一般被用来作为导游、指路等服务类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