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的目的就是为了名利,李嘉诚也不例外,但有时候为了长远的公司利益,放弃一些眼前的利益是十分必要的。而要这样做,本身就要克服眼前名利的诱惑,而以长远的眼光来指导行动。
1999年的11月,市场信息一日千变,在李嘉诚出售“橙”股权而获得的1180亿港元收入不足一月,欧洲电讯市场风云再起。一场更大的收购交易又令李嘉诚成为关键人物。
当时,英国沃达丰(vodafone)电讯公司声明,将动用超过1万亿港元(1290亿美元)收购德国曼内斯曼公司52.8%的股权,而曼内斯曼高层马上作出回应,坚决抵抗沃达丰的恶意收购行动。于是,作为曼内斯曼最大单一股东的李嘉诚手上所拥有的10.2%的曼内斯曼股权,便成为这宗全球最大的收购案双方极力争取的焦点。
大战一触即发的关键时刻,11月23日晚,英国一个组织给李嘉诚颁发了“杰出人士奖章”,业内人士纷纷猜测,这一行动是否在为沃达丰拉票。有人算了一笔账,如果以沃达丰的出价来算,那么李嘉诚手上的曼内斯曼股份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已额外增值318亿港元。所以说,无论是沃达丰还是曼内斯曼,都不是收购案最大的赢家,最大的赢家当属李嘉诚。
然而,李嘉诚却不为名利所动。就在获颁“杰出人士奖”的当晚,和黄董事局发表声明,坚决支持曼内斯曼抵抗敌意收购。而李嘉诚对这一声明的解释是:“和黄与曼内斯曼一起发展和黄股东有利,而且沃达丰提出的收购价不具备吸引力。”
眼看着数百亿白花花的银子被拒之门外,业界对李嘉诚的态度议论纷纷。有人认为,和黄董事局的这一表态可以理解为李嘉诚绝不会轻易从欧洲市场撤出的一个信号;也有人说,因为李嘉诚与曼内斯曼早有协议,由“橙”换回的10.2%的曼内斯曼股权在18个月内不能出售,而李嘉诚只不过以放弃虚拟的318亿港元换取了日后在曼内斯曼更大的影响力和决策权。
不管外界对李嘉诚的行动有多少种解释,有一点却毋庸置疑,那就是李嘉诚通过入主曼内斯曼而在欧洲电讯市场大展宏图的谋略,绝不仅仅是赚上几百亿港元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