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当孩子有了自己的真正的朋友,他才会有对生活经历更深切的体验,有相对于成年人的独立性。
2000年元旦前夕,北京市通州区一个年仅19岁的小伙子由于挪用公款70余万元而被判刑15年。这是一起建国以来北京电信系统数额最大的挪用公款案。犯罪人叫谷岩,是北京市通州电信局一个下属公司的出纳。在《北京青年报》记者去采访此案的过程中,谷岩的父母、单位领导、办案人员对他的评价中几乎都少不了这句话:“这孩子挺老实的。”
为何老实娃成了罪犯,而且所犯罪行之大令人咂舌?这实在让人费解。但是,随着记者采访的渐渐深入,人们发现,谷岩那70多万元的公款几乎都用在了他的所谓“朋友”身上。他曾经不止一次告诉“哥们儿”,“买东西开发票,我给你报销。”他在被审讯的过程中交代说:“同学跟我借钱,要是不借怕拽人面子……”“一个同学一直跟我提想买辆车,玩够了卖掉既能补上账款又能赚一笔钱”。于是,他们去天坛南门看完车,当场就讲好了26万元的车价,谷岩从银行、单位和家里集齐了钱,车主竟然写的是同学哥哥的名字。谷岩还说:“他们打电话来,说急等着用钱,我想,要不借太不给面子了。”“1998年的‘六?一’,我拉着几个朋友一起去了广州,没带某某去他就跟我掰了。”可见,谷岩之所以挪用这么多的公款,为了交朋友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
但在记者与其父亲谈话的时候,那位伤心的父亲却告诉记者:“他上学的时候一直没什么朋友,属于‘跑单帮’的。放学回家就看动画片,或自己蹲在地上用树棍掏蚂蚁玩儿。”这句不经意的话也许已经揭示了谷岩走上犯罪道路的心理:读书时代没有朋友,极度渴望朋友,当有了一些未必是真正朋友的“朋友”的时候,又特别怕失去。正是这种患得患失的心理导致了谷岩为“朋友”身陷泥潭的悲剧。
在今天这个离不开合作的时代里,绝大多数父母是支持孩子交朋友的,但这个“支持”又包含了许多限制,因为他们太过担心了。
1996年至1997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进行了全国首次城市独生子女人格研究。作为该课题组组长,我对有些发现颇为感慨。譬如,72.6%的父母“希望孩子和他(她)喜欢的人交朋友”;79.8%的父母“愿意孩子邀请他的朋友们到家里来”。可是,也有75.8%的父母表示:“我对孩子选择朋友有严格要求”;64.9%的父母表示:“我不愿意孩子有较亲密的异性朋友”;而81.6%的父母倾向于“要求孩子选择学习好的同学做朋友”。还有45.3%的父母干脆“为了学习,我要求孩子减少与朋友的交往”。这些数据大致量化了父母对孩子交朋友的基本心态。
应当说,父母们的担心是有道理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如果孩子像谷岩那样交一些侵吞国家财产的“朋友”,或者交上一些有偷窃行为的“朋友”,或者交上一些迷恋黄色录像的“朋友”,自然容易学坏甚至走上犯罪之路,怎能不担心呢?
问题在于,父母们由于过分担心,连学习成绩差的、淘气的孩子,也列入了交朋友的禁区,这恐怕会给孩子交友造成麻烦。
如果说,中国城市进入了独生子女时代,那么,再好的家庭也无法独自完成将孩子培养成人的任务,因为孩子是在群体中长大的,是在与伙伴的交往中长大的。心理学家、社会学家甚至提出了群体社会化理论,认为当儿童长到一定年龄时,周围群体的力量会慢慢超过家庭的影响力,而占据主要地位。这个规律是不可违背的。
每一个健康的孩子必定在同伴群体中生存,而这个群体有他们自己认同的行为模式,有自己的喜怒哀乐。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有当孩子有了自己的真正的朋友,有了自己的交往圈子,孩子才会有对生活经历更深切的体验,才会有交往的快乐,也才能有相对于成年人的独立性。
在对待孩子交友的问题上,父母容易犯的错误就是他们往往按照自己的价值观念、自己的好恶来给孩子选择朋友。这既不尊重孩子,又使其难以交朋友。前面说过父母不喜欢孩子交“学习成绩差”和“淘气的”朋友,那么,友谊与分数有什么关系呢?稍具生活经验的人会明白,学习好的人未必是朋友,淘气的人未必不是朋友。友谊的标准不是分数,而是志同道合情趣相投,互相帮助。甚至有专家认为,让孩子交一些与自己个性不同的朋友,可以起到优势互补的作用。如胆小的找胆大的,内向的找外向的等等,都可能得到互补的益处。总之,要尊重孩子的情感需要,让他交自己需要的人做朋友。只要这朋友不具备品质方面的危险,父母切勿干涉孩子的选择。
怎样真诚接受孩子的朋友,让孩子感受交往的快乐?提出下列建议:
尊重孩子的朋友。父母不一定喜欢孩子的朋友,但必须真诚地接受他们。当孩子带朋友来家里玩时,全家人应当表示欢迎。这既是对朋友的尊重,更是对孩子的尊重。
重视孩子的交往挫折。孩子在交往中容易发生各类挫折,父母的使命不是幸灾乐祸,而是与孩子讨论什么是真正的朋友、什么是珍贵的友谊。
扩大孩子的交友范围。父母不宜为孩子指定朋友,却可以创造一些适当的条件,如一起外出旅行、一起参与某种活动等等来扩大孩子交友的范围。当孩子缺乏朋友时,尤其需要这样做。请记住:孩子没有朋友,比考试不及格还要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