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诊所,医生拆开了纱布,我吓了一大跳,足足缝了近十厘米,伤口都有些发炎了。
医生打量着我们,责备道:
“你们也太大意了,这要是发炎了,天气又热,烦麻就大了。
我劝你们,还是去大医院里,拍个脑部片子,别小病不治,变成大病。”
我紧紧地握着他的手,他面不改色。
丝毫不痛地样子,让我莫名的难过。
包扎好伤口,又配了药,挽着他回医院。
这年头没钱,真是寸步难行。
要是他今天没找着我,在外流浪,就是不饿死,也会病发而亡了。
回到医院,他将纸在床上铺开,一气呵成。
泼墨挥毫,笔下气吞山河,如虹贯日,人也神采奕奕,脱口而出道:
“容月,朕的字如……哎,竟然忘了,绪儿,还行吗?
从前你可是对我的字能品评一番的。”
我钦佩地拍手道:“一个字妙,一个字绝,又一个字好,其他的字我就不夸了。
免得你又说我说过了。
特别是你提字的时候,那个神情真是太帅了。
不过,虽然你是你,但你现在写的字,还要得到别人的认可才行。
改天咱们投到报上去,让你成了名家,就发财了。”
我这人就是好激动,是那种一激动就感情用事的人。
当我躺在床上,真正静下心里,我有些有后悔了。
我自己泥菩萨过河,我还收留他,我不是自找苦吃吗?
不行,我得帮他找到现在的家。
无论怎么说,他总是别人家的孩子。
总得给他饭吃,总得给他地方住,没有后顾之忧吧!
从他先前的衣服来看,他决对不是穷人。
穷人也穿不起名牌的衣服。
他会是谁呢?
今夜的月光盈盈而照,房里的摆设清晰可见。
我提着心,心想着他不会到了半夜,变成厉鬼来吃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