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曾阅散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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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曾阅散文集(1)

卷之四花木吟缶

番薯考辨

番薯作为闽南地区粗粮中的主粮,在人道不殊的世路中,走过一段悲愤郁结的岁月,同时积淀了深厚的历史文化。这种文化,理所应当称她为“番薯文化”。特别在我们日常生活上,累积许多比喻准确、生动的民间俗语、谚语。诸如“番薯看作芋”,喻其看错对象;“番薯三科汤照甲(敆)”,喻其知分寸、守廉约,或诚劝不得专占便宜;“番薯生在半壁岸”,喻其顽强的生命力,或指有才德的人处境困厄;“番薯从大块先挖”,谓遵守成法,依格进秩,不能颠乱次序;“番薯皮较好吃皇帝殿的山珍海味”、“番薯皮较强过鱿鱼脯”、“番薯条较贵文昌脯”、“番薯科较好白大银”……这些都是指微贱有时反成贵重。

俗语还有“番薯王”、“番薯戆”、“番薯脸”、“番薯肚”……这类口头禅,永远留下那土地贫瘠、粮食匮乏这凋悴岁月之中痛苦的记忆。

沧海桑田,世事反复,番薯在历史上形象蒙尘的局面,时下居然一跃登上与珍馐美食为伍的宝座,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罕见的文化现象。但是她的来历,时至今日却一直在烟雾迷漫之中,本文旨在予以考辨:

番薯,在书写上有甘藷、甘薯、番薯、朱薯、朱蓣、红薯、地瓜等等不同字样,其实一也。

历来人们对番薯的议论不少,尤其在清乾隆时的监生、商人陈世元所编印的《金薯传习录》出现,说是他的“六世祖陈振龙,于明万历间由菲律宾带薯藤归国,由其子陈经伦具禀福建巡抚监察御史金学曾……经金学曾批示试种成功……”(《金薯传习录.校刊后记》刻写油印本)。于是许多人都不辨菽麦,跟着人云亦云,流毒甚广。

1979年2月27日《光明日报》第四版发表了《从番薯引进中得到的启示》(以下简称“启示”)。《光明日报》是品位较高的报刊,但是同样不加研究,缺乏分析,基本上是“拿来”加以复制。

说明从过去和现在,不少人词不别白,指不分明,糊里糊涂跟人胡吹,认为番薯是从外国引进的。我们从所引用的文字,知道这是由于《金薯传习录》等志书出现所致——

其一,《福州府志》“蔬之属.番薯”载:“《闽书》,番薯皮紫味甘于蓣芋,尤易番郡,本无此种。明万历甲午岁荒,巡抚金学曾从外番匄种归,教民种之,以当谷食,荒不为灾。”《闽书》所载“巡抚金学曾从外番匄种归”,显然舛谬。笔者反复查校《闽书》卷二百五十“南产志”番薯条,根本没见“明万历甲午荒,巡抚金学曾从外番匄种归”的记载。可见《福州府志》这条记载,是无中生有,从暗箱操作出来的欺世之笔。巡抚金学曾泉下有知,岂不睚眦追究。

其二,《闽侯合志》虽然没有载“巡抚金学曾从外番匄种归”,却在“得藤苗及栽种之法”上故弄玄虚。其文载:“按番薯种出海外吕宋国。明万历间,闽人陈振龙贸易其地得藤苗及栽种之法入中国。值闽中旱饥,振龙子经纶,白于巡抚金学曾,令试为种,时大有收获,可充谷食之半,自是硗确之地,遍行栽种。……亦曰地瓜,以得自番国,故曰番薯;以金公始种,故又曰金薯……”

正是有了上述这些记载,《金薯传习录》便被一些“中土文人见之者少”(清.龚显曾《亦园脞牍》)深信不疑,纷纷认为“番薯”是从外国(吕宋)传入中国,而且首先栽种的是闽侯长乐,长此响遏行云,相续相继,不见异议,你说怪不怪呢!

我们必要剖析一下上述二条材料的可靠程度——

其一,云:“……巡抚金学曾从外番匄种归,教民种之”的说法,与其二,“……闽人陈振龙贸易其地得藤苗及栽种之法入中国……”不难看出《福州府志》与《闽侯合志》在编写中,各自缺乏严谨和慎重的科学态度,虚张露布,让人不觉坠入五里雾中。

引起上述这些舛谬,有它费心操作的来路,归根结蒂是出在晋安商人陈世元刊《金薯传习录》(1963年9月福建省图书馆据清乾隆三十三年升尺堂刊本复印本)在社会上的流传。

一、《金薯传习录》第六页《青、豫等省栽种番薯始末实录》云:“番薯种本吕宋国,国不用粪治,被山蔓野……随地掘取,以佐谷食……”

二、《金薯传习录》第五页《(陈世)元五世祖先献薯藤种法后献番薯禀帖》云:“……伦父振龙,历年贸易吕宋,久驻东夷,目睹彼地土产朱薯被野,生熟可茹……捐赀阴买并得夷传种法则,带归闽地……”

陈世元是陈振龙的六世孙,陈经伦的五世孙。他生活在清乾隆间,去他六世祖陈振龙(明万历二十一年)至少也已经有一百五十多年时间了。对他这纸禀文的可靠性,我们有理由持怀疑态度的。况且文词操作,有说是“国不用粪治,被山蔓野……随地掘取,以佐谷食……”,有说是“捐赀阴买并得夷传种法则,带归闽地……”伎俩暴露,矛盾多多。愿意认真研究的人,谁会轻率相信呢!

三、《金薯传习录》第五页,陈世元的五世祖陈经伦于“万历二十一年六月初一日”具禀云:“伦父久在东夷吕宋国,深知朱薯功同五谷……是以捐资买种……五月开棹,七日抵厦(门)……”

上述三条记载大致相同,而陈世元的五世祖陈经伦的禀文,多加“五月中开棹,七日抵厦”这一从菲律宾到厦门的海上航行时间。不难看出,陈世元力图把这运送薯藤的时间缩短,以避开世人对薯藤会不会枯烂的质疑。可就在这问题上,偏偏露出了把柄。我们有理由反问:陈氏在吕宋采购“阴买”薯藤,至下船“开棹”,不知要颠躓多少时间。根据其“阴买”的境况,不可能即买即下船。此中是要花费时日的。再则,在明朝的航行条件,“七日”能不能到达厦门?让人疑团结聚。

我手头有一本民国三十七年的偷渡纪录,名叫《花影南游历险记》,说是从“十二月十六日开航,至二十六日始达”(他们的乘船已是近代的“小电船”)。

分析前面斑斑伪迹,让我们看出陈世元刊刻的《金薯传习录》,掩盖不了其欺世盗名,故弄玄虚,无中生有,混乱世人耳目,从而造成志书错误、史实失明。请问:其在泉下安宁乎?

“番薯”种植既不是从陈振龙开始,那么从什么时候开始呢?其推广之功该归于何人?笔者的意见,请不急先排“功”,多广纳一些历史资料。

我们从清人龚显曾的《亦园脞牍》发现:“万历间,侍御苏公琰《朱蓣疏》其略曰:‘万历甲申、乙酉间,漳、潮之交有岛曰南澳,温陵洋舶道之,携其种归晋江五都乡曰灵水,种之……’”。

这就说到关节眼上来了,也和朱维幹老教授《福建史稿》对番薯考证吻合。

考,苏琰出生于明朝穆宗隆庆三年(1569)的一个贫困农村——晋江梧山村。其父苏民,初为广东顺德教谕,后升广东长乐县令。晋江至广东乃至吕宋的舟行海路,不论是商人、渔民,亦或是南洋往返船只,一定要经过南澳岛。于是有人“携其种归晋江五都乡曰灵水”栽种。“灵水”与苏琰故里“梧山”接壤乡邻,苏琰在青壮年时候,遇到饥荒,受番薯的救命之恩最深,他记载这一经过,可以说是很可靠的。

苏琰因为家庭贫寒,加上种种原因,使他至四十一岁才参加乡试,中了举人;万历癸丑(1613)与里人杨景辰、庄奇显等同登进士;初授行人,后擢为监察御史,继之领尚方宝剑,奉旨巡按贵州(详见《晋江历史人物传》二,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11月版第282页)。苏琰早年所呈的《朱蓣疏》,详细记载引进朱蓣的三个时期:

一是苏琰十六七岁的“万历甲申、乙酉间”,即万历十二、十三年(1584——1585),知道朱蓣从广东南澳引进于晋江五都灵水村栽种。

二是苏琰十九、二十岁的“丁亥、戊子”,即万历十五、十六年(1587年——1588),朱蓣的栽种已经“稍及旁乡”。

三是苏琰二十六、七岁的“甲午、乙未间”即万历二十二、二十三年(1594——1595),“温陵饥,他谷皆贵,惟蓣独稔,乡民活于蓣者十之七八”。可见这时的“番薯”已经广泛栽种,并成为救荒活命的粮食。

细加计算,苏琰的《朱蓣疏》所说的“万历甲申、乙酉间”(1584——1585),比陈世元的《金薯传习录》所述“捐资买种”于“万历二十一年”(1593)“抵厦”(即厦门),已经早十年之久。

再则,《闽书》的作者何乔远,本身三餐是“饮食无所择”,“尝以朱薯度餐”而闻于乡里(明.林如源《何司徒佳话》)。

何乔远是在万历丙子年(1576年)乡试第四名,说明这个时候,番薯已经在闽南普遍栽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