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到底为什么要越狱?你有没有想过你迟早会被抓住的?他们会发A级通缉令抓你。到时候满大街都能看见你的照片,你逃不掉的。”
“我有要紧事做,顾不上这些了。”陆劲咳嗽了两声。
简东平瞥了一眼反光镜,蓦然发现陆劲身上只穿了件薄薄的旧衬衫,而且几年不见,他竟然已经满头银发。看来这些年的牢狱生涯给陆劲带来的除了身体的禁锢外,更多的是心灵的折磨。这不禁又让他想起,他们最后一次见面,陆劲边喝咖啡,边吃起司蛋糕的情景,那天他起身离去时,陆劲跟他挥手道别时曾说过一句话,他说,“你爱空气吗?离开她的时候,也就是该死的时候了。”那时候,所有人包括他陆劲自己,都认为他必死无疑,但是,他居然没有死,不知道这是不是天意。
“你有什么要紧事做?”他问。
“这事牵涉到很多条人命和一大笔钱。”陆劲又咳嗽了两声,“我考虑一下是不是要告诉你,但你得先帮我。”
好奇心,真是个害人的东西,简东平想。在那一秒钟,他骤然作了一个令他自己都觉得无比荒唐的决定。
“好吧,你有枪,我也是没办法。”他道。
陆劲望着面前热气腾腾的蛋炒饭和红烧鸡腿,禁不住咽了一下口水,他已经好久没吃到像红烧鸡腿这样实打实,色香味俱全的荤菜了,而且自今天中午到现在,他只在元元的家里喝过两口水,现在早就饥肠辘辘了。
“吃吧。”简东平道。
“谢谢你。”陆劲看了一眼饭菜,有些犹豫,他问道,“你女朋友呢?”
“她在楼上自己的房间生闷气。”
“她会下来吗?”
“如果她下来,就说你是我的朋友。”简东平很平静地说。
陆劲没想到简东平会带他到自己家来,不过仔细一想,也只有这里最安全,警察应该没那么快想到这个地方,他们首先应该会盘查所有的旅馆。他一进门就对简东平的家作了一番观察,这套复式两层楼的房子,位于这栋大楼的顶楼,有两个阳台,一个晒台,地方很大,但他无法从阳台或晒台跨到别的楼里去,也无法通过空调外机逃离,如果警察有备而来的话,楼梯和电梯又都走不得,所以他想,到时候除了束手就擒外,他恐怕只能挟持简东平和他的女友才有可能逃脱了。
“怎么还不吃?怕有毒吗?”简东平催促道。
“就我一个人吃吗?”陆劲问道。
“我吃过了。”
“吃一口。”陆劲觉得还是最土的办法最安全。
简东平无奈,夹了一筷子蛋炒饭又撕了一小块鸡肉放到嘴里。
“别忘了这杯水。”陆劲朝那杯水瞄了一眼。
简东平不动了,笑了起来。
“对不起,我在里面放了安眠药。”他说。
“为什么,想趁机告发我?”陆劲也笑了,他喜欢坦率的人,但是他一时还分不清对方是真坦率还是假坦率,他了解简东平,这个人非常聪明,懂得识破谎言和装傻,他怀疑自己可能是一脚踏进了一个自己挖的陷阱,但是现在他别无选择。
“那倒不是。我只是不希望你为了自身安全,在今天晚上对我和我女朋友不利,我希望你睡得沉一点,不想你绑住我们。我不喜欢被捆绑的感觉。”简东平看着他,隔了一会儿,他举起双手道歉,“好吧,对不起,我不该耍诈。”他站起身,从墙角拿出瓶未开的矿泉水来。
“这个我没动过,你喝吧。”他说。
他看了看那瓶矿泉水的口,的确没开过。
“多谢。”
陆劲知道,简东平从遇见他的那一刻起,就在盘算怎么报警了,但是他也知道,简东平之所以想报警是出于对自身安全的考虑,并非为了什么好市民的义务。他毕竟不是警察,先前之所以会参与破案,完全是因为他喜欢这种智力游戏,如果变成单纯的追捕犯人,他恐怕就会兴趣索然。更何况,刚才自己说的话已经引起了他的好奇心,现在他一定有大堆问题等着要问,所以一时半会儿,他应该还不会有所行动。当然,还是得小心提防……
“那是我们家今晚的剩菜,我家保姆做的,你吃吧,我保证没放什么东西,我保证。”简东平友善地朝他笑了笑,忽然站起身道,“你等等。”
他上了楼。
陆劲没有跟上去,他想,简东平不是去打电话报警了,就是去准备什么诱捕他的工具了,算了,不管了,防不胜防。现在他真是又饿又渴又累,就算要逃,也要吃饱饭再逃。这样想着,他毫不犹豫地举起了筷子。鸡腿的味道真不错,蛋炒饭也很香,虽然在微波炉里转了转,不能跟现炒出来的相比,但是对他来说,已经是难得的美味了。
楼梯上响起一阵脚步声,他抬头一看,是简东平,他手里拿着件深蓝色滑雪衫。
“给你。”简东平把滑雪衫扔给他,说道,“记住,这是你持枪在我家抢的。”
“你真体贴。”陆劲笑道,赶紧把衣服穿上了,这正是他现在需要的。
虽然在元元的房间里,他也看见一件男式滑雪衫,但他怕没得到衣服主人的允许就穿上它会给衣服的主人和她带来麻烦。
其实,在那扇小窗下面,他一看见那把梯子就已经明白了元元的意思,他也知道,自己先前的那个电话,已经让聪明的元元猜到是怎么回事了。
等他到了她的房间,看到床上的钱和衣服,就更加确定了元元的心意。当时他禁不住在心里骂道,傻丫头!你做的这些不是等于在告诉警方,你是我的同谋吗?!他的心像被人狠狠拧了一把,又酸又痛,他开始懊悔自己不该给她打那个电话。本来他也不准备贸然造访她的家,如果不是有重要的话要问她,如果他知道她的手机号码,他根本不用那么冒险,更不会让她为他冒险,现在这状况并不是他希望的。但他没有多少时间叹息和后悔,他马上意识到,他还算走运,他比警方早到了一步,还来得及把元元做的一切都抹去。
于是,他迅速把她为他准备的衣物塞进了衣柜,把小灵通手机扔进了抽屉,并且以最快的速度给她配了套衣服。这件皮衣和马裤还是四年前,他给她买的,现在看来仍旧很新,她保存得很好。那一年,他把衣服给她时,她曾拒绝穿它,还恶狠狠地说:“我不穿!我在坐牢,我要买囚衣!给我去买囚衣!”
他希望她看到这套衣服,能记得他当时说的话,但愿她记得。最后,他在她房间里只拿走了1000块钱。
“好吧,现在你可以说了吧。”简东平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能不能等我吃完?”因为太饿,他已经吃了一半了。
“那让我来猜猜好不好?你只要说是还是不是,怎么样?”简东平道。
又来这一套,这人最大的爱好就是揣测和推理,想拦也拦不住。
“行啊。你说。”陆劲扫了一眼饭碗里的半个鸡腿,宽容地说。
“我不知道你是怎么越狱的,但是我知道,你刚刚肯定是去过元元家,否则,没那么巧,你怎么会正巧在那里上了我的车,我保证之前后座没有人。是不是这样?”
“是。”
“你也看见了,有两个警察去找元元,他们其实去找你的,是吗?”
“是的。”
“这么说,在这之前,你跟元元曾经见过面,否则,他们怎么会找上她?”
“是。”
“你的越狱应该算是大事,按理说应该得发A级通缉令,但现在通缉令我还没看到,这说明,你的越狱刚发生不久,也许刚刚发生。是吗?”
“是。”他笑了笑,简东平思路很敏捷。
“你去找她是想见她,对吗?”
“对。”
“看来你没有她现在的电话号码,否则你没必要冒这风险。而你又说,你跟元元见过面,这说明你们见面的时候,时间很紧,她来不及给你留电话号码,也或许是因为不方便,旁边有人。”
陆劲笑而不答,他不得不承认,四年不见,简东平仍旧没让他失望。
“我不知道你是在什么情况下跟元元见的面,但那两个警察显然知道你们见面的事。我想,你要从守卫森严的监狱逃脱不大可能。那么……”简东平停顿了一下,“他们是不是今天把你带出了监狱?他们就是押送你的警察?”
“是。”
“我跟我女朋友在车上说的话,你都听见了吗?”
“何止听见,我还看见了。”他说完这句,发现简东平的神情有些尴尬,便笑着说:“James,每个男人都有被拒绝的时候,有的人多点,有的人少点。”
“我想说的不是这个。我女朋友是警察,她说的话你总该都听见了吧?”简东平显然不想把话题扯到自己身上。
“对,我听见了。”陆劲点了点头。
“她说,那个男人很像他们局里的岳探长。也就是说,他不是普通的狱卒,他是个追查凶手的角色。我想他这号人物把你带出来,肯定不会是请你喝咖啡的,他一定是有什么案子需要你协助,我没说错吧?”
“是。”他禁不住笑起来,跟简东平这样的人在一起,他该节省多少口舌和精力啊。
“你逃脱是不是为了那个案子?”简东平问。
“是。”
“你上我的车也是故意的吧。你走出她家后,完全可以坐公共汽车、小巴、摩托车离开,虽然你说没人帮你,但我想,你在今晚想找个地方睡一觉还是很容易的。别忘了,不是旅馆才能睡觉,通宵电影院和大浴场都可以过夜。但是你没有,你故意上了我的车,我猜你是想找我帮忙,这说明,你虽然刚刚去了元元家,却没有见到元元,你想让我帮你联系元元,因为你知道她的电话可能会被监控,而我认识她,如果由我来联系她,就比较隐蔽。陆劲,虽然你嘴上说你不是在报复我,但是你这么做的确是在害我。”简东平目光炯炯地注视着他。
他正好吃完饭。
“非常感谢你的晚餐,我吃饱了。”他若无其事地把饭碗推到一边。
简东平仍旧盯着他,目光里谴责的成分不多,更多的是疑惑和好奇,好像在问他,陆劲,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James,你说得没错。我现在很迫切要跟元元见个面,这只有通过你了。”
“陆劲,你知道不知道,你这么做等于是在害她?”简东平冷冷地说,俨然一个正义使者。
“所以,我想尽量做到隐蔽,我只要拿到我的东西,我就会立刻从她身边消失。”陆劲想到了她美丽的头发和柔软的皮肤,不禁叹了口气,他知道,有些东西最好还是不要去碰。
“你要从她那里拿什么东西?”简东平问道。
陆劲本来就不打算隐瞒,他说:“我想从她那里拿回一个笔友给我的信。但是我还不清楚,元元是否保留着它们,也许早就扔掉了,所以得跟她见一面,有些话我得问她。”
“你刚刚在车上说,你现在要做的这件事牵涉到很多人的生命和一大笔钱,这是怎么回事?岳程找你帮忙,是为了这件案子吗?”
“岳程找我,是为了‘一号歹徒’的案子。”陆劲道,“有个凶手自命‘一号歹徒’,已经杀了二十五个人了。”
“‘一号歹徒’?二十五个人?”这两组词让简东平精神一振,正义使者的光环从他头上消失了,现在他成了彻头彻尾的好奇小子,他问,“这个凶手跟你有什么关系?”
邱元元端详着床上的那套衣服,往事渐渐浮现在她眼前。很多年前一个深秋的下午,她正心烦意乱地躺在床上翻看他给她买的杂志,他走了进来,穿着件很普通的黑色罩衫,手里提着两个百货公司的塑料袋。
“喏,看看吧。”他把塑料袋扔在她面前,跟往常一样,他脸上带着那种很欠揍的微笑。
“什么东西?”她用一只手撩开其中一个塑料袋,发现里面装的是件黑色皮衣,另一个里面是一条蓝色细条纹的紧身马裤。这种衣服,她以前只在杂志上看到模特穿过,她总觉得以她的身材,她的气质,穿这么漂亮的衣服是对不起衣服了。
她看了看牌子,不认识。又看了看价格,皮衣1500元,马裤789元。
“你每月赚多少?陆老师?你疯了吗?”她仰头问他。
“我卖了五颗民国的纽扣,就是上次给你看的。”
可你非常非常喜欢那几颗纽扣!算了,你活该!谁让你把我关在这里的!你活该浪费钱!
“你卖了它们就是为了买这些破衣服?我不会穿的。”她气势汹汹地对他说。
他又笑了。
“我觉得这套衣服很适合你。”
每次看见他这么笑,她都有种想给他一个耳光的冲动,但是她知道得控制自己。因为每次她打完他,他就会显得特别兴奋。他会像只蝙蝠一样直冲过来,张开双翅,把她整个人包裹起来,让她动弹不得,然后拼命亲她的脸,还会把头埋在她身上蹭来蹭去,发出猪一样的咕噜声。她不喜欢这样,因为每次那么靠近他,她就会觉得很紧张,脑子好像一下子就不听使唤了,有时候,她连自己的名字都会一时想不起来,她只知道有一个雄性动物跟她依偎在一起,而她,是雌性的。当你强烈意识到自己的性别时,往往没什么好事。所以,要克制,她对自己说。
“我不觉得我适合,衣服太漂亮,我太丑。拿走。”她说。
“元元,你不丑。”他说话的语气像在讲一个毋庸置疑的数学定理。
“我就是很丑,我连朋友都没有,我长得太老气了,别哄我。我知道自己!”她愤恨地说。这个话题勾起了她的伤心事。也不知道是因为基因突变,还是因为营养太好,她从十三岁开始就疯狂成长,到十六岁的时候,她看上去已经像个少妇了。她的外形在同学中显得很特别,她知道不少小身材小脸的同学在背后讥笑她,她知道这是自己的缺陷,有时候她都不敢照镜子。镜子太爱说实话了。
听了她的话,他说:
“对,你长得是成熟了一些,但是你知道吗,再过十年,你一定会比你那些同学漂亮。”他坐到她边上,语重心长地说,“这种例子我见得多了,有些人,在年轻的时候显得老气,但是再过几十年,等其他人老掉牙的时候,他还是老样子。上帝是公平的。再说,我觉得你的可塑性很强,你的五官不难看,骨架子也不错,只要略微打扮一下就行了。”他轻轻撩了一下她的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