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闯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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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乐队 (6)

他们都起身了,段钢去付了账,那些令他厌恶的盲流们仍在大声调笑,目光中流露着欲望与绝望。他一边收起发票,一边在内心之中小声地嘀咕这鬼地方我再也不来了,他们在黑暗之中朝村东头走,埃特尔唱了两句印第安嚎叫似的民歌。他们来到了一家大院子里,院子里有狗的狂吠声。房东打开门,叫他们进来。这已是深夜十二点了,四周弥漫开来的是寂静,在这样的时候最好来听点儿音乐,莫力说。他们在莫力简陋的小屋子里落座,段钢发现屋子里除了乐器和一套音响外,就是一张床、一张伊斯兰图案的红色地毯、几条长凳和几十本书了。莫力有全套的作家出版社出的米兰·昆德拉的小说,这叫段钢很留心,看来莫力的文学素养也不错。在地毯上,到处都是CD盘和各种录音带,而在四面墙上,令人眼花缭乱地贴着“切割大队”、“V2”、“滚石”、“枪炮与玫瑰”、“年轻食人族”、“威猛”等国外乐队的招贴画,而尤其叫段钢注目的是一幅不大的鲍勃·狄伦像,他的戴黑墨镜的脸充斥着整个画面,冷峻而深邃地打量着他。他哆嗦了一下,有点儿不太习惯这种被人注视的感觉了。

听点儿什么?记者哥们儿?莫力说。“随便吧,听你喜欢听的。”莫力随手拾起了一盘,这是平克·弗洛依德乐队的曲子,这是一首很有名的曲子,叫做《墙》,他说。“你就在这里生活和写歌?”段钢问莫力。是呀,他回答说。“你有没有想到有一天成功了,会住到饭店里去,五星级的豪华饭店里去?”莫力淡淡地笑了笑,我现在就可以住到五星级饭店里去,最近台湾一家公司想包装我。包装!再没有一个词比这个词更叫我恶心的了。我们才不签那个卖身契呢,对吧简宁?简宁躺在床上抽起了烟,他和埃特儿在摆弄一个印第安木雕。“你们吸大麻吗?”段钢又问莫力,莫力看了他一眼,吸过,没上瘾。他顿了一下,你是不是以为搞摇滚的全是吸毒的罪犯、性变态、性放纵和不守法律的人?“不不,我没有那个意思。”段钢连忙解释,“我只是,只是听说有的摇滚乐手吸毒。也许这有助于音乐?”他尴尬地说。也许吧,莫力轻描淡写地说。

平克·弗洛依德的曲子叫大家屏住了气息,在专心地听。在午夜,在这样的时刻去听摇滚乐更能叫人的灵魂真实。这张《墙》是罗杰·华斯特写的,为了写这部音乐,他写了四十页的纸,把自己三十年来所遇到的丧失亲情、厌烦教育和失去爱情,以及与现实的流离统统写进去了,然后一口气写出了这首《墙》,我喜欢他企图告别冷漠世界的感觉!莫力说。音乐结束了,段钢似乎被感染了,“你们为我演奏一首你们的歌怎么样?”他说。好吧。莫力把门窗关好,他把灯也关了,只点了一根灯火如豆的小蜡烛,然后和简宁、木胡塔、埃特尔一齐拨响了吉他,在这种特殊的氛围中,莫力那柔情蜜意而又粗犷的歌声在黑暗中飞奔。段钢在听他的歌中并没有觉得自己仍在乡下,在城市边缘部位一个天天与野狗打交道的地方,他那不容易被打动的世俗灵魂也受到了感染。这里并不是一个简陋和贫寒的地方,他想,这里是梦想的温床。他感到莫力身上有一种拒绝媚俗的力量,他觉得莫力其实是一个温情之人,一个善良的人。在灯光如豆的屋子里,人影晃动,歌声飞泻,把众人都带到了一种非梦非幻的奇特境界里,他们唱完了,停了一会儿,外面又传来了狗的吠叫声。

叙述人莫力

我还剩下一个伙伴了,我的YES乐队的贝斯手刘克。何可的离去和聂双耳自甘堕落使我陷入了痛苦的泥潭,有一段时间我都不知道应该往哪个方向走,我该怎么办。我已经辞去了工作,我不可能再回到那里去了。我想我必须建立起我的乐队!我知道很多乐队都会在建立的过程中不断失散的,这本身如同一棵树的生长那样,旧的枝条被剪去或自动脱落,而新的枝条则又愤怒地生长起来。明白了这一点我多少感到了振奋,我流着泪和刘克拥抱在一起,那是一个黑暗的夜晚,我们一同去戒毒所看了沮丧的聂双耳回来之后。我必须要重振我们的乐队!在寻找新的鼓手和吉他手的过程中,我和刘克就去歌舞厅唱歌。

由于没有了鼓手和低音吉他手,我们已经变成了一个残缺的乐队。我找了不少试图加入我们乐队的人,可都因为技艺太差,或者没有令我赞赏的思想与个性而作罢。在贵阳那样一个小地方要找到几个志同道合的人可太难了,我想。而那一段时间我却灵感蜂拥,在短短两个月中我一共写了十首歌,十首真正的代表我的思想与灵魂的歌曲!我像个疯子那样发狂地写歌,一旦写好我就一个人找一个空旷的地方去演练。我又一次感到了孤独,这种孤独感使我不得不再一次面对虚无并一个人去担当它。可是不!我要组建起我的乐队!一个没有乐队的主唱是多么孤独和可笑啊,我找了不少人,都感到不满意,因此越发觉得孤独。

我的贝斯手刘克是一个很有趣的家伙,他生在贵阳一个音乐工作者家庭,父母都是音乐教师,所以他天分特别好。可是他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就是过于孩子气,他总用一种孩童思维来看世界,他总是想玩玩儿,凡是他喜欢干的他就去试一试,谁也拦不住。而在贵阳,在1992年以后,仿佛是雨后的蘑菇一样,一下子冒出了无数生意兴旺发达的舞厅。人们更喜欢去声光电色的舞厅里去消耗生命!什么“金银河”、“海角天涯”、“上海滩”之类的舞厅和夜总会特别多,在我和刘克打算重组乐队的日子里,我们昼伏夜出,晚上就在这些舞厅里演唱。由于没有了乐队,我们只好唱别人的歌,我们唱遍了港台和大陆流行歌曲,很快地我就感到了厌恶,因为我需要我自己生命与灵魂的撕裂式的表达,而那些流行歌曲,则吟唱的完全是空虚寂寞的爱情表达,这不符合我的精神,于是我渐渐地感到了厌恶,那是一种真正的厌恶,我认为这样下去我他娘的也堕落了,于是我决定再也不去舞厅里唱歌了,哪怕会饿死也不去,而首要的问题是我得把我的乐队建立起来,一支真正的我们的乐队,唱出真正的声音,这一切只有摇滚乐才能表达出来,我可不是什么唱歌的机器,我想。那一年我二十三岁,人生有更多的问题让我不太明白。

而舞厅里那种灯光变幻、繁华绮丽的气息却缠住了刘克,我的乐队的贝斯手,他过去说他想当一个伟大的贝斯手,可在舞厅里他渐渐变成了一个适应环境的人。他开始沉浸到舞厅里那种男女摩肩接踵的五光十色的飘浮情调中了。仿佛只是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他醒来他就声称他已经改变了,他想成为舞厅里的职业乐手,他说那样至少可以保证他优裕的生活。“舞厅!只有舞厅才是最好的地方,在这里,人人都像是欲望的容器那样在碰撞,在起舞,在那种男男女女的交颈而舞中去消费生命。我终于明白了生命和快乐是一种可以消费的东西。在舞厅里,连宣泄都是优雅的,没有嘶喊,一切仿佛都有着固定的模式与节奏,人人都戴着面具,在这里没有个性,人们需要的是松弛,是消遣,只有用钱买来按摩一样的快感!而摇滚乐,我的天,我再也不搞了。那种东西只会让我折寿。”刘克冷冷地对我说。

对于他的这一番话我并没有足够的准备,老实说听他说完之后我一下子傻了,我没想到他会这样理解音乐,理解人生。我只是攥紧了拳头,我气得浑身发抖,我说:“叛徒!叛徒!”我扭头就走,我不想再和他说一句话。我想人各有志,我没有理由去阻止他的任何选择,只是我为我们曾经有过合作而感到伤心。我当然知道我们面对的是些什么样的听众,他们需要的是那种虚假而又温柔的抚摸,他们要听的是那种缠绵、凄切、热烈和虚伪的浪漫混合起来的东西,这种东西可以像一剂膏药一样不至于让他们的屁股发炎。而刘克!我的伙伴,却选择了放弃去建立一个伟大乐队的梦想,心甘情愿地去模仿哪怕任何一个三流歌星唱的虚情假意的歌曲,如果那也算音乐的话,那么他不过是在自己糟踏自己,刘克当然可以模仿得很像,任何一个港台歌手不分男女只要一经他模仿就惟妙惟肖,于是他很快成了在本市小有名气的歌手,而这时,实际上他已丧失了音乐的灵魂与生命。

我陷入了前所未有的黑暗与痛苦之中,我现在变得异常孤独,我没有一个同志了,我失去了我的伙伴和我的马群,他们或者被迫或者自愿,一个一个地离开了我,离开了我们最初的梦想,从而把孤独还给了我。世俗文化是大麻!只要你吸上一点儿那玩艺儿,要么你哭个不停,要么你就笑个不停,总之你很难去挣脱。而我们都身处于这样的世俗文化的汪洋大海之中。我感到压抑极了,而在贵州的高地上,我已越发吸不到精神的氧气,我开始酗酒,喝完酒就不停地写歌,或者到大街上找人打架。我生活在一个封闭的空间里,我感到了窒息。我该怎么办?放弃一切吗?让自己重新变成一个大家所乐于接受的人。

再回到他们规定的游戏规则中去?我有些疑惑。我一个伙伴也没有了,我只剩下了我自己,可是我还想说:“YES!”有一天我突然翻到一本地图册,那时候我已经决定离开贵阳了,不管去哪儿,人海茫茫,我必须去流浪。人也许在流浪中才能发现更好的黄金。我胡乱地翻着那本中国地图册,这时我的大脑里突然萌生了一个主意:我闭上眼睛随便把那本地图册摊开,我食指指中哪儿我就去哪儿。我当真那样做了。当我满心慌乱地睁开眼睛时,发现我的食指指的是,我的天,正是北京!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要去北京。可这是天意,我想,我立即收拾好行装,向谁也没有告别,就踏上了北上的火车。我听见了我血液澎湃的声响,我一点也不迟疑地选择了从头开始,我就这样一个人来到了北京。

警察王伟的叙述

那天我正在大北窑往通县方向的路口处疏导交通,因为那一块儿正在修路,天天堵车,没我们交通警疏导还真不行。可我发现一个小子开着一辆2020S型北京吉普车从南过来,他一见我站在那儿就慌了,立即来了一个急刹车。嗯,这小子一定违章了。凭经验,一般新手或者无照驾驶者看到警察最害怕,往往吓得只会踩油门,我示意他靠边停,但他慢慢开过来,趁灯又变绿了立即冲了过去,这下可惹恼了我,还有这么胆大妄为的?在北京哪个司机不怕交通警啊?当然,这除了那些给国家领导人开车的司机,他们可是有警车开道,一阵风似的往前开,从没在乎过我。可这么一个开淘汰吉普的家伙也敢如此大胆?我立即跳上摩托车,追了上去,我一边用步话机通知前面路口的警察注意这辆车,我报了车牌号。我冲到了那辆吉普的前面,示意他立即靠边!那是一个长头发穿牛仔服戴墨镜的年轻人。

而我一向就讨厌长头发的家伙,可这种人在北京城越来越多了,很多人脑袋后面还扎着一个小辫,这更叫我生气,如果让我干理发师,我会把他们的小辫全剪了。可还有这样一个人闯红灯!不,他闯了绿灯,是违章闯绿灯。他把车开到了一边,我走上前去叫他把驾驶本掏出来,他看了我一眼,摘下了墨镜,却一下子趴在方向盘上哭了起来。哭顶屁用,把驾驶本拿出来!等着进学习班吧,我说。可他还是哭,哭得一塌糊涂,哭得跟个泪人似的,叫我都有点儿为他感到害臊。这么大个人为扣个驾驶本都能哭成这样,这也太丢人了,我想。我说,别哭了。咱们公事公办,你少跟我玩这一手,这一次我保险叫你眼泪哭干。你为什么要违章?他忽然不哭了,他抬起了头,脸上的泪珠子被他迅速地抹掉了,他的脸上露出了一种坚强的神色,他对我轻轻笑了笑,我没有驾驶执照,这车是我偷的,你把我关起来吧。他说完,把双手并起来递给了我。我这时有点儿犯疑心了,你不是开玩笑吧?我可不怕你耍赖。不,他很认真地说,这车真的是我偷的,我根本不会开车,我从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的大门口偷的这辆车,开了几百米就被你抓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