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中常常会遇到“法不责众”的情况,此时,作为企业的管理者,你将如何应对呢?
9.1是放松要求还是严惩不贷
如果违反规则的不是少数人,而是大多数人的话,管理者应该怎么办呢?是绝不姑息,还是“法不责众”?
在人们的心理,普遍存在“法不责众”的观念。当大多数人未完成某项任务时,或者当某项规定形同虚设,几乎失去了它应用的效用时,对管理者而言,等于让其陷入了一个“法不责众”的被动局面,最后管理者大都会选择从宽处理。
例如,在一个企业中本月有3人次上班迟到,企业当月对此3人各扣薪20元,并予公告,就会使员工意识到,这种负激励的手段不是摆设,而是很好地维护了企业的劳动纪律。
如果大多数人犯了错误就不应该过分追究,因为这样做牵扯面太广,不利于团队的稳定。企业管理者不妨采取“杀一儆百”的方式,这样,既能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又能维护团队的稳定。
9.2案例:抓负面典型,严肃工作纪律
所谓“罚而不漏,人皆畏之;罚而漏,人不畏也。”当然,这个“漏”是有度的。漏得越多,畏惧者越少,到头来就成了“法不责众”。
1984年,张瑞敏任海尔集团青岛电冰箱总厂的厂长,他上任的第二天,就发现员工大多是八点上班九点到岗,十点钟开始睡午觉,还有一些员工上班时间打扑克、下棋,甚至在车间内随地大小便。看到这种情况,张瑞敏立刻回到办公室,定出十三条规章制度,其中有两条是:不准在车间内随地大小便;不准随意拿厂里的东西。
可这十三条“军规”出台后,并没有得到员工的认真对待。没过几天,厂里有一个员工偷东西,上午十点钟被抓住,十一点钟厂里就贴出布告:开除厂籍,留厂察看。
此时厂里的员工们发现,这个厂长真是不一样,制度虽然简单,却有法必依,严格执行。此后,十三条“军规”都得到有效的执行,成为海尔集团日后一整套完善管理制度的雏形。
张瑞敏对违反制度的这名员工的处理,无疑起到了杀一儆百的作用。由此推及现代企业提倡的“人性化管理”,我们说真正的人性化管理必须建立在对“人”负责的基础上。如果员工连起码的职业规则都不能遵守,管理者还一味地纵容的话,那就是对这个员工最大的不负责。
9.3微管理:让惩罚惩出效果
惩罚行为是管理员工的必要手段之一,必要时通过对少数人的惩处,起到警示多数人的效用,不失为一个管理的好办法。这一招杀鸡儆猴的方式,要想起到相应的威慑作用,企业管理者至少需做好如下三方面的工作。
(1)管理者要做好表率。企业管理者要带头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员工做好示范。
(2)挑选负面典型,严格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实施惩处。
(3)作为企业的领导阶层,管理者要舍得“亏”自己,要陪同员工接受应负担的责任,让员工心服口服。
微管理小窍门:
1.制定出健全的规章制度要做到立意明确,不可引起理解上的歧义,并向员工公示。
2.少用不成文的规则。如果制度本身有缺陷,就不要去埋怨员工,我们更多地应该从制度上解决问题。
9.4微思考:于细微处每天进步一点点·当惩处面过宽时,你会如何处理?
·对给企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员工,企业的惩处方式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