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武林丛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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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文章绝非等闲事

发生在本门派之中的“吴斌楼保镖”一事,事实上是镖师通过谈判解决了打劫,通过演武赢得声名和信任……可后来有一篇介绍吴斌楼的文章中,将这一段描写得天花乱坠。

既然武人不娴文字,文人不屑武事在中华武术几千年的发展演变过程中造成了若干无法弥补的损失,那么鼓励武人通文、文人习武、文武兼备就是中华武术发展的正确方向,是促进武术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

(一)武人著书唯谨慎

明清乃至民国时期的武术著作,尽管有的仅做到了点到为止,有的缺乏详细的论证分析,然而已几乎都成为了今日的经典。而“文革”后琳琅满目的武术著作,实际上却是良莠不齐,鱼目混珠。从而造成一个没有权威,没有评论,甚至不辨真伪的局面。是个人就能写本书,不论其资历如何,水平如何,研究程度如何。出版社自有“文责自负”做挡箭牌,至于造成认知上的混乱,读者的茫然,后学青年的误入歧途,则没有人承担责任。在这个“大师”泛滥、假货充斥的时代,买书的时候还真得掂量掂量,别花了冤枉钱。本人读书不多,深感如温力先生、旷文楠先生、习云太先生、邱丕相先生、马明达先生、康戈武先生等人的大作及《中国武术史》等数十本作品,实为近年来值得一读的有分量的武术专著。

著书立说绝非等闲事。不论是谁,只要出书,都应该先考虑自己这本书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影响。书是不能粗制滥造的,更不能写些文化糟粕,因为它会侵蚀读者的心灵。王吴军先生在《民国文人不肯轻易出书》一文中说:“民国时期那些真正做学问的文人即使学问渊博,著述的时候依然惜墨如金……他们总是生怕自己的文字稍有不慎贻误后人。”“他们坚守的是一生只出一本书的学术理念,真正把一本书写好,比一生制造一百本书甚至几百本书要难得多”。这是民国文人非常严谨的治学态度。他举的不肯轻易出书的例子是民国时期著名的国学大家陈寅恪先生、黄侃先生,以及我国现代美学的先行者和开拓者宗白华先生。

曹雪芹用了毕生精力写了一部《红楼梦》,研究《红楼梦》成为了一门学问——“红学”,这是一生一本书的价值。而中国艺术研究院终身研究员、“红学”泰斗、95岁的周汝昌先生用了60年研究这一本书,终成为新中国研究《红楼梦》第一人,享誉海内外的考证派集大成者。著作者曹雪芹、研究者周汝昌都是尽其一生专注一事。他们的严肃、严谨、执著、专注才是著作人的风骨。

一个武术家到了著书立说的地步必有几十年的习武经历,必集几十年的研究成果,其心得体会必已提炼成能指导他人的理论和方法。这样的武术书籍才对习武者、武术研究者有指导意义,有参考价值。

(二)撰写武术专著来不得半点虚伪

武术专著,是学术著作而非艺术著作。艺术的核心价值是娱乐和审美,学术著作则是以科学精神的传播。这是严肃的学术工作者与娱乐大众的艺人的区别。

如果用艺术创造的态度和方法来撰写武术专著,其结果必然是颠覆学术本身的价值和原则,对学术造成极大的破坏力。

武术书籍早就有伪书存在,其作伪方法之一便是假托名人之作。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易筋经》。《易筋经》是一部讲述行功、运气、导引、按摩、祛病延年的书。托名为达摩老祖之作。可实际上在明朝天启四年(1624)之前,都不曾出现过《易筋经》的书名。《易筋经》成书大约在《精忠全传》、《说岳全传》等小说流行之后,应该是在明朝后期才出现的。书前有两篇序言,一篇托名唐初名将李靖,序于贞观二年(628),另一篇托名南宋名将牛皋,序于绍兴十二年(1142)。这两篇序言都是谬误百出。例如李序说,是虬髯客把《易筋经》传给李靖的。实际上虬髯客是李靖死后200年传奇小说中虚构的人物。牛序中称岳飞为镇鄂大元帅,牛皋为宏毅将军。实际上宋朝武职中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称谓。可见李、牛两序是后代一个缺乏历史知识的人伪造的。而《易筋经》的实际作者是明朝天启年间天台的紫凝道人宗衡。

古书作伪的方法之二是剽窃。据张传玺先生在《少林武术与达摩并无关系》一文所讲:《易筋经》在明末清初,只有抄本流传。最早的刊本是清嘉庆十年(1805)的祝文澜刊本。后又有道光三年(1823)的隐斋本。这其实已到了清朝中期。大约在此期间《易筋经》传入少林寺。二十多年后,由潘霨从少林寺传出,定名为《卫生要术》,于咸丰八年(1858)刊印。同时期有王祖源者,也从少林寺得到一本《内功图》,和《卫生要术》内容相同,于光绪七年(1881)刊印,定名为《内功图说》。潘霨的《卫生要术》和王祖源的《内功图说》比紫凝道人的《易筋经》增加了不少内容,多是明清时期已在民间流传的导引术、按摩术。其中《十二段锦》、《分行外功诀》、《内功图》等都是剽窃自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徐鸣峰编的《寿世传真》。若干年后,不少人把这些东西说成是达摩的创造,终致以伪传伪,以讹传讹(当然,易筋经的健身作用毋庸置疑)。

现今之武术书籍,假托他名之事甚少,拉大旗作虎皮之事可很多。至于东拼西凑、剪剪贴贴、明剽暗窃、胡说八道的现象更可以随手拈来。

且举几个涉及本门“戳脚翻子”的谬误为例。

有本书说“戳脚拳”属于“逍遥派”。这大概是在和金庸的小说挂钩。书中有108种单腿的踢法。实不知这一条腿、髋膝踝仨关节怎么踢出108种花样来。所以他将劈叉也算作一腿。按先师吴斌楼的说法,戳脚所谓108腿,是指每腿18种腿法分上中下三盘来踢,共54腿,左右腿合踢为108腿。并非是一条腿踢出108种花样。实际上18腿中还要加上一些暗腿。“戳脚翻子门”还有108连环腿的说法,是说戳脚的各种腿法可以互接互联,任意组合,连环使用。我在《为先师做秘书琐忆》一文中对108这个数字做过介绍。简而言之,对108这个数字不能狭义地理解成具体的一个数,它在此是个虚数,意指其多。所言108连环腿,乃取其变化无穷无尽之意。连环腿可以任意组合,远不止108之数的。又有人说戳脚腿法为九九八十一种。其实,“戳脚翻子”门拳经《温家教育术》中明明写道“鸳鸯脚即是九腿十八翻,一腿变九手,共其数目八十一手”,这里说的是“手”,指的是手法,也就是技法,而非单指腿法。

有本书写了“燕青翻子拳”的十八个套路,说是宋时周同传卢俊义,卢俊义传燕青。这显然源自扬州评话。至于套路,我的老师吴斌楼说:20世纪初,老家只有“燕青十八翻”的技法,套路已经失传,只留有几册老拳谱。1935年,先师吴斌楼参加民国六届运动会时,遇见湖北选手姚志广,知是“戳脚门”前辈大师姚振芳之后,身怀燕青翻子绝技。先师不耻下问,依老谱和姚志广整理出“燕青翻子”套路数趟。这说明起码北京的“燕青翻子拳”是1935年后吴斌楼整理并传授的。1960年前后,吴斌楼只传出两趟“燕青翻子”套路。第一趟名“观花”,第二趟名“三拦手”。三趟以后的套路均没有名称。直到1977年吴斌楼去世,他也只写出八趟套路的动作谱,油印成册,发给学生,并传出这八趟拳。此外还有第九第十各有20个动作的套路动作名称,无谱,传人无几。吴斌楼明确写道:这个燕青不是指的《水浒》中的燕青,燕指双翅,青指寸击,指的是技法。值得质疑的是吴斌楼的说法为什么与这本书的说法不一致?书中所载的前八趟套路是不是吴斌楼所写的拳谱?十八个套路均有名称,如《燕青艺》、《扑地绵》、《金刚拳》、《勾挂拳》、《迎风连环掌》、《连环拳》、《龙虎拳》、《风摆荷叶掌》等,是什么含义?是吴斌楼所传的吗?燕青“八大开”是指八个套路吗?燕青一条龙又是什么意思?该书都没有解释。该书剽窃了不少他人的作品,由于写文章的人属于不同的流派,而剽窃者却兼收并蓄,丝毫没有察觉其中的矛盾之处,甚至完全相悖的观点,令人惊愕。

我以为,写武术技术方面的文章,一定要讲究科学性,一定要负责任,来不得半点想当然。撰写传统武术著作,要如实记述。自己创编的新东西,就不要非顶个“传统”的帽子。

(三)撰写武术文史重在实事求是

至于写武术文史文章,重要的是实事求是,切忌胡编乱造。用一种不严肃的游戏态度对待历史和人物,不解释、不考证,随心所欲地抛出一些惊世骇俗的所谓观点和“史实”,将文史著作当做言情、武侠小说一般来写,会使文史资料丧失了真实性和可信度。例如有一首“翻子歌诀”,笔者所见河北雄县老拳师刘致祥所传老拳谱首句是“洛丰留下翻子拳”,后在一本杂志上发现写作“洛串留下翻子拳”,这也许是笔误。又在一本翻子拳著作中发现该歌诀写作“武穆留下翻子拳”。这让后学青年如何理解呢?岳武穆留下翻子拳可有历史依据?

再如,发生在本门派之中的“吴斌楼保镖”一事,事实上是镖师通过谈判解决了打劫,通过演武赢得声名和信任,我也是这样写的。可后来在一篇介绍吴斌楼的文章中,将这一段描写得天花乱坠。如果是写小说,那当然无可厚非。既是介绍实打实的人物,怎可信口开河?尽管他是在夸先师武艺高强。无独有偶,居然有文章称吴斌楼“曾任全国政协委员,北京武协副会长”。这些头衔和职务也能胡写吗?吴斌楼不过一民间武师,只当过首届北京武协委员,何曾当过全国政协委员?何曾当过北京武协“副会长”?何况,武协是称主席副主席,不称会长副会长!

还有甚者,竟敢篡改吴斌楼老师的碑文。碑文由我撰写,是经“纪念吴斌楼百年诞辰筹委会”讨论通过的。墓碑原文是:

先师吴斌楼别字学海蠡县齐庄人幼习武技兼工翰墨师事铁腿魏赞魁公得拳械秘授尤精技击弱冠技纯游大江南北会异能之士技乃大成列十老武术家于燕都胜嘉廷真雄于大阪续燕青翻子于申城传戳脚精髓于太谷其品性耿介慎默谦和重武崇文著作等身实百年武林一英杰先师德艺四海皆闻求学者众佼佼者多后继者潮涌其技艺永存这位篡改者在其著作中引用碑文时却无中生有的在“先师吴斌楼”后加上(字春,学名吴学海)的文字。画蛇添足的在“蠡县”前加上(河北)二字,在“齐庄”二字间加上个(家)字,在“十老武术家”前加上(中国)二字,在结尾增添(万古流芳)四字。还自以为是的将“胜嘉廷”改成(访嘉廷),在“申城”的“申”字后面注上(应为“京”城)。

画蛇添足的部分破坏了碑文的行文风格结构;自以为是的部分显示了他知识的不足,他不知道吴斌楼在日本大阪胜嘉廷真雄的事实,不知道上海又叫申城,大概也不知道上海足球队为什么叫“申花”,还不知道民国六届运动会是在上海举办的,竟堂而皇之的说是在南京举办。至于给师父改名叫“吴春”(是不是还有吴夏?吴秋?吴冬?吴斌楼兄弟几人?吴斌楼排行第几?吴斌楼老师的儿媳、孙子、孙女、侄孙、内侄都还健在,家里人难道不如外人清楚?)只能说是大逆不道。说明他根本不是吴斌楼的弟子,就连学生也不是,不过是个蜻蜓点水的匆匆过客(怎样匆匆而过就不谈了)。这位作者究竟出于什么目的篡改碑文,实在令人费解。

其实,写文章以想当然的态度,绝非少见。早在20世纪80年代,关于曹砚(晏)海在1929年杭州国术游艺大会上获得第几名,及他获第一名是在哪次国术比赛的事就出现多个版本,连香港《明报》也发文议论,最终是杭州国术游艺大会资料和随后的上海国术擂台赛资料给出了结论。那个时期还有过关于另一位武术家曾获得哪届国考冠军的争论。还有,光写梅兰芳武术教师的文章就好多篇,涉及高紫云、李尧臣、傅剑秋、高瑞周、上海米老师等等多人,却唯独忘了梅的姑丈、武师兼保镖秦稚芬。还有的文章将“戳脚”的创始人说是清中期白莲教起义的冯克善。历史学家曾证实冯克善在起义失败后于1813年被俘于河北献县,旋即在司寨就义。而有文章则说“经查,冯克善并没有死,而是在河北献县被俘后自首,后越狱,流落在河北饶阳、深县、蠡县、固安等地教拳……化名赵老灿、冯凯克、冯克敏”。

“经查”是怎么查的?调研是怎样做的?根据是什么?历史有两种书写方式,一种靠人写,一种靠物写。靠人写,难免掺杂进个人的情感及好恶因素,因此会有失客观。靠物写是最忠实的,实物证据并非有意保存,能传流至今才客观公允。像冯克善创“戳脚”一事,既是“经查”一定得有物证书证,如果只是听几位老农讲故事,便得出这个结论,那历史学家不都成了白吃饭的了!

本人在写武术文史文章时曾出现过一次大失误。那是在1983年末,本人依据“鼻子李”李瑞东后辈传人的叙说,写了一篇《李瑞东负气身亡》的短文,发表在《体育报》副刊上。文章大意是说一个年轻武师为追求自己出名,登门向年过半百的李瑞东挑战,比武时李瑞东谦让了对手,对手却自此在外大造舆论,李瑞东一气病倒,不治而亡。当时武林传说李瑞东死因有三种,一是中煤气而亡,二是得伤寒病去世,三是比武气死的。本人由于是听李瑞东的后辈传人说的,未加核查,草草写就便发了出去。不久报社接到李瑞东的孙女李荫茹女士的来信,指出文章谬误,说明李瑞东是中煤气去世的,对笔者的草率提出批评。报社向我转达了李荫茹女士的意见,并指出“写稿尚需慎重核实史实”。这是笔者年轻时所做的一件荒唐事。这件事给我的教训非常大,自此写稿慎之又慎,未加核实的事不写,未弄明白的事不写,未曾研究过的问题不写,一知半解的问题不写。因为我明白了,写武术专著要讲究科学性,写武术文史文章要实事求是。这不是写小说,写文艺作品,来不得半点虚构、渲染、夸张!就这样还免不了会出错呢。贻误后人,罪莫大焉!

写文史文章,尤其是写历史人物,势必要有作者的态度,甚至评价。报载老一辈革命家李先念对撰写革命文史革命人物提出过三条写作原则:一要从当时具体历史条件出发,二要掌握大量可靠的资料,三要坚持实事求是,功是功,过是过,是非分明,不夸张,也不隐瞒,不拔高,也不贬低。这样对人物的评价才能做到大体公正。

写革命史、革命人物应当如此,写武术史、武术人物也应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