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侠客是一个特殊的人群。为主人排难解忧、保镖护身、刺杀政敌、报仇雪恨,对他人,见义勇为、抱打不平、重义轻生、一诺千金。这样的人被人称为侠客。
(一)侠客
武林有侠客吗?肯定地说,有。春秋时期文武分途,出现凭知识谋略求仕的文士,和凭武艺本领立足谋生的武士。最早的武士多是贵族子弟,他们习武是为了从军参战博取功名。逐渐,武士群体的成分为平民取代。这些凭武艺为生的平民成为各国豪贵的门客。像齐国的孟尝君、魏国的信陵君、赵国的平原君、楚国的春申君,个个都养着上千的门客,其中有许多凭武艺勇力效忠主人的武士。他们是一个特殊的人群,为主人排难解忧、保镖护身、刺杀政敌、报仇雪恨,还会见义勇为、抱打不平。一些武士虽非门客,但也是重义守信,不畏生死,如刺王僚的专诸、杀侠累的聂政、刺秦王的荆轲等均属此类人物。由于他们重义轻生,视死如归,疾恶如仇,一诺千金,被人称为“侠客”。所以司马迁在《史记》中才有“刺客列传”、“游侠列传”存世。(当时称侠客为游侠)此后,任侠之风日盛。侠义行为和侠义精神受到多方人士的赞扬和仿效。不仅民间多有人以武艺高强行侠仗义为自己的追求目标,就是贵胄望族也难以免俗。隋唐时,唐初驸马柴绍“幼矫捷有勇力,任侠闻于关中”。唐室元勋丘和“重气任侠”。文人也不例外,大诗人李白幼随名师学剑,剑术高超,他“性倜傥任侠,弱冠时尝手刃数人”(《传经宝文集》)。他的诗歌《侠客行》中写道:“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三杯吐然诺”,“纵死侠骨香”。既描述了武功的高超,也写出了豪迈的情怀。
在历史上,“侠”曾是正义的化身,是百姓的精神寄托。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侠”对政治、社会也都曾产生过影响。只不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侠”不再是一个特殊的人群,而成为寄身于各行各业之中行侠仗义的“侠客”。保镖、护院、教场、卖艺者中有侠客,士农工商中有侠客,吏员豪强、绿林好汉中也会有侠客。小说《三侠五义》所写南侠、北侠、双侠、小侠、五鼠,以及黑妖狐智化、云中鹤魏真、小诸葛沈仲元、白眉毛徐良等等侠客就来自各行各业。只是现实中的侠客与老百姓心中的侠客还有很大距离。
(二)做“侠客”的条件
侠客,就是行侠仗义的人。客,指的是人。过去,在老百姓心中,侠客是受压迫的底层百姓的救世主,是可以用超人胆识超人力量为受压迫受欺凌的底层百姓主持正义、提供保护的依靠。
称为侠客,得有三个条件。
一是“诚信为本”。信守诺言,言必信,行必果。只要应允了的事,舍生忘死也要兑现。就如春秋时晋国程婴,舍去亲生骨肉,忍辱负重十九年,抚养赵氏遗孤。是信守承诺、言行如一的侠义行为典范。
二是“义字当先”。这个“义”字有两层含义。
其一,指正义。称“侠”的人得有明确的是非观念,能主持正义,秉承公道,仗义疏财,见义勇为。习武者引以为荣的扶危济困、除暴安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等行为,都属于伸张正义的范畴。大刀王五支持谭嗣同变法,抵御八国联军入侵,是伸张正义的榜样。当代那些不顾个人安危勇于与贪官污吏作斗争的反腐斗士,他们的所作所为也是伸张正义的行为。
其二,指忠义。忠义是忠于义气,忠于朋友交情。肝胆相照,生死与共,有为朋友两肋插刀的精神。当今社会对于不讲是非盲目主张哥们儿义气的行为是持否定态度的。过去则是把它当做是否够格称“侠”的尺度。战国时魏人聂政,为报知己严仲子之恩,只身赴韩国刺死严仲子的仇人侠累。后,“自面皮决眼,自屠出肠,遂以死”。他的行为成为“士为知己者死”的典范,忠于义气的典范。
三是“勇气过人”。有胆有识,勇赴危难,临危不惧,视死如归。想做到“诚信”和“仗义”,没有勇敢的精神和过人的胆量不行。秦末张良“使力士以百二十斤铁椎击秦王车”的义举,没有勇气是做不到的。清雍正时大侠甘凤池、白泰官等没有勇气是难以诛杀祸害百姓的淫僧了因的。他们是除暴安良的榜样。清末鉴湖女侠秋瑾没有勇气是做不到慷慨就义的。她是舍生取义的榜样。民国王荣标,没有勇气难以长期接济照料落魄的武林人士和贫苦百姓的。他是仗义疏财的榜样。而清末女侠马素贞千里迢迢替兄报仇,民国武师赵鑫洲仗义替师父坐牢,近代拳师马玉清在师父去世后侍奉师娘直到终老,也都是具有相当的勇气,才能做出常人做不到的侠义行动(是非如何当作别论)。
(三)武侠
“侠”不一定武艺高强。“诚信”、“仗义”、“勇气”都与武艺无关。有文化学者将“侠”分为“文侠”、“武侠”、“儒侠”。“文侠”不是单指文人侠客,而是泛指不会武术的侠客。“武侠”当然是指谙熟武术的侠客。“儒侠”才是指那些具有侠义肝胆、行侠仗义、带有儒者之风的文化人。除此而外,应该还有“侠盗”。“侠盗”是“侠”与“盗”的结合,他们行侠仗义的方式是偷盗、抢劫,甚至绑票、勒索、打闷棍。还有“义侠”,专指伸张正义的侠义之士。
在一般老百姓心里,侠客的分类没有那么细。他们总是把侠客与武艺连在一起,认为侠客都会武艺,侠客只有一种——武侠。因为凭武艺打抱不平、见义勇为、除暴安良的事迹总是轰轰烈烈,既被为非作歹之徒所忌惮,又能替受害百姓出气泄愤。凭武艺以暴易暴,以强压强,以报仇雪恨制欺压良善,在老百姓心里是大快人心的事。
习武人多以武艺高强、行侠仗义为自己的追求目标。我们所知颇具侠名的京都大侠大刀王五,“南北大侠”杜心武,“北方大侠”王荣标,“齐鲁大侠”丁玉山,“川西大侠”杨畏之,“沱南侠”韩其昌以及许许多多没有侠名绰号的武林高手,如“单刀”李存义、“眼镜程”程廷华、“赛毛遂”魏昌义,“黄面虎”霍元甲,“鹰爪王”陈子正,还有韩慕侠、黄飞鸿,等等,那个不是响当当的武林高手!《清史稿》记载大侠甘凤池“善借其力以制之耳。手能破尖,握铅锡化为水”,是说他既有借力打力的本事,又有化锡铅为水的内功。《清稗类钞》记白泰官“艺不及人,而能腾踔空中”。在诛杀淫僧了因一战中,他“从空中飞下,直劈其首,自顶至项,折为半”。武侠必须要有高超武功。
武侠行侠仗义多是个人行动。其武功是单打独斗的功夫,还需掌握夜行术。这是因为武侠行动不事张扬,甚至做好事不留名。他们行侠仗义常在夜间。一来可保证自己的侠客身份不暴露,二来不与贼人公开结仇,三来以防事未做成有损个人名声。武侠所用兵器多为短兵器,刀、剑、匕首、判官笔、峨嵋刺为常见,九节鞭、小梢子棍等也有人用。此外就是用暗器。如,飞镖、袖箭、袖弩、紧背低头花妆弩、金钱镖、飞蝗石子等。为方便飞檐走壁,还会使用飞抓百链锁一类的软器械。夜行侠客总是身背百宝囊,里面装着上述有用的东西,还会装着熏香迷药和溜门撬锁的工具。
(四)“侠”之毁誉
对侠客的认识实是毁誉参半。侠客们行侠仗义,满足平民百姓弱势群体渴望正义、呼唤公平的生活需求和精神需求,惩处为非作歹之徒欺压良善之辈,替百姓申冤出气。侠客和侠义行为是受到褒扬的。
然而现实中的侠客本身不能创造财富,他们如何生活?又如何去济贫、扶弱呢?他们就会在匡扶正义的名义下去劫、去偷、去抢,或盗挖古墓、绑架勒索,有时也会杀人越货。尤其是当侠客本身素质不高是非不明的时候,他们对正义的看法不过是一己之见。只要他们自己认为是正义的事情,便会不顾制度法律的约束,不考虑对社会秩序的冲击,任意而行,率性而为,傲岸不羁,甚至随意杀戮。这是“侠”的负面行为。战国时的韩非子在《五蠹》中说“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意思是说“儒者利用文学扰乱法制,游侠使用武力违反禁令”。在韩非子眼里“侠客”是危害社会法治的蠹虫。侠客的负面东西与生俱来,由来已久。即使到了两千年后,依然有所谓侠义之士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帜,主张他所认为的正义。和尚喝酒,他来打;男女通奸,他来捉;私娼私贩他来管;乡下人进城、女人剪发穿衣等事情他都要干涉。对任何不合他的是非标准,不合他心意的人和事,都在他“行侠仗义”的范围之内。大有封建礼教卫道士的味道。由此而论,“侠客”或可说介于黑白两道之间,此议不知当否。
但不管怎么说,在当今法治社会中,我们欢迎在法律的框架内匡扶正义、见义勇为、扶弱抑强,敢于与一切不法行为、腐败行为作斗争的侠义之士。或许“侠义之士”的称呼过于陈旧,但其内含的敬意却不容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