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在一笔投资中投入了多少时间、心血、精力和金钱,如果你没有事先确定的退出策略,一切都可能化为乌有。
正因如此,巴菲特从不会在不知道何时退出的情况下就投资。
退出策略因人而异,与投资者的方法和系统有关。但每一个成功投资者都有一种与他的系统相吻合的退出策略。
巴菲特的退出策略来源于他们的投资标准。
巴菲特不断用他投资时所使用的标准来衡量他已经入股的企业的质量。尽管他最推崇的持有期是“永远”,但如果他的一只股票不再符合他的某个投资标准(比如企业的经济特征发生了变化,管理层迷失了主方向,或者公司失去了它的“护城河”),他会把它卖掉。这是他退出的第一法则。
在2000年,伯克希尔公司与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往来文件揭示出它已经将它持有的迪斯尼股份卖掉了一大部分。在2002年的伯克希尔年会上,一名股东问巴菲特为什么要卖这只股票。永不评论自己的投资是巴菲特的原则,所以他模模糊糊地回答说:
“我们对这家公司的竞争力特征有一种看法,现在这个看法变了。”
无疑,迪斯尼已经迷失了主方向。它不再是那个制作像《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这样的永恒经典的迪斯尼了。它的首席执行官迈克尔·艾斯纳(Michael Eisner)的爱好一定让巴菲特感到不安。迪斯尼在网络繁荣中挥金如土,把大把资金投入像Goto。com搜索引擎这样的网站中,并且购买了像搜信(InfoSeek)这样的一些亏损的公司。迪斯尼为什么不再符合巴菲特的标准是显而易见的。
退出法则之二是:当巴菲特需要为更好的投资机会筹资时,他也会卖掉手头的一些资产。这在他的职业生涯早期是必然的,因为那时候他的主意比钱多。但现在,他已经不必这么做了。在伯克希尔的保险融资给他带来充足资金之后,他面临的是一个截然相反的问题:钱比主意多。
巴菲特的第三个退出法则是:如果他认识到他犯了一个错误,认识到他最初完全不该做这样的投资,他会毫不犹豫地退出。
不管方法如何,每一个成功投资者若都像巴菲特一样在投资的时候就已知道什么样的情况会导致他盈利或亏损,凭借自己的投资标准不断评估投资的进展,他就会知道他应该在什么时候兑现这些利润或接受这些损失。
在退出时机上,巴菲特会采用以下六种策略中的某一种或几种:
(1)当投资对象不再符合标准时。
比如巴菲特出售迪斯尼的股票。
(2)当他们的系统所预料的某个事件发生时。
有些投资是以特定事件将会发生为前提假设的。索罗斯假设英镑会贬值就是一个例子,英镑被踢出欧洲汇率机制的时候就是他退出的时候。
当巴菲特做收购套利交易时,收购完成或泡汤的时候就是他退出的时候。
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特定事件是否发生都将决定投资者的成败得失。
(3)当他们的系统所得出的目标得到满足时。
有些投资系统会得出某项投资的目标价格,也就是退出价格,这是格雷厄姆法的特征。格雷厄姆的方法是购买价格远低于内在价值的股票,然后在它们的价格回归价值的时候(或两三年后依然没有回归价值的时候)卖掉它们。
(4)系统信号。
这种方法主要由技术交易者采用。他们的出售信号可能得自特定的技术图表,成交量或波动性指标,或者其他技术指标。
(5)机械性法则。
比如设定比买价低10%的停损点或使用跟踪停损点(trailing stop,在价格上涨时相应调高,在价格下跌时却保持不变)来锁定利润。机械性法则最常被遵循精算法的成功投资者或交易者采用,它们源自于投资者的风险控制和资金管理策略。
(6)在认识到他犯了一个错误时。
认识到并纠正错误是投资成功的关键。
投资标准不完善或没有投资标准的投资者显然无法采用退出策略(1),因为他无从判断一个投资对象是否符合他的标准。另外,他在犯了错误的时候也不会意识到他的错误。
一个没有系统的投资者,不会有任何系统生成的目标或出售信号。
他的最佳做法是遵循一种机械化退出法则。这至少能限制他的损失。但这无法保证他获得任何利润,因为他没有做投资大师所做的事情:首先选出一类有正平均利润期望值的投资对象,然后围绕它建立一个成功的系统。
对巴菲特来说,这些退出策略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是不带情绪色彩的。
巴菲特关心的不是他会在一笔投资中赚多少或赔多少。他只是遵循他的系统,而他的退出策略只不过是这个系统的一部分罢了。
一种成功的退出策略不可能独立于其他因素。它是一个投资者的投资标准和投资系统的直接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