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会旺是铅山县青溪镇银村人,今年41岁。他生下来就患有先天性眼疾,视力只能达到2米远。2岁时,母亲病逝,8岁时,父亲病逝,从此,无依无靠的汪会旺就开始了乞讨生活。而他10岁那年,又不幸染上了骨髓炎,右腿肌肉萎缩,落下了残疾。
汪会旺一次在行乞休息时,发现屋里有人行窃,他立即大叫起来,他赶走了窃贼,并拿着窃贼惊慌而逃时掉下的一袋钱,坐在紧锁的家门口等着主人回来。主人被汪会旺诚实高尚的品德所感动,就让出一间老房子给他住。
随着这个故事的不断流传,汪会旺在行乞的时候,乡亲们都越来越乐意给他热腾腾的饭、旧衣物、旧雨伞……
1989年农历8月16日,汪会旺在庙会街头发现人们围着一个竹篮指指点点,走上前一看,里面有个瘦弱的女婴。围观的人们都在议论着,却没有人来领走这个女婴。
到了第二个晚上,还是没有人来认领这个孩子。可怜的女婴被饿得奄奄一息。汪会旺用乞讨来的钱买了一包奶粉,把这个可怜的女婴抱回了家。
第三天,他抱着女婴到庙会上问了很多赶庙会的人,既没有人知道这个女婴的来历,也没有人愿意收养她。汪会旺只好自己来抚养这个孩子。因为添了一张小嘴,汪会旺更是不辞辛劳地四处乞讨。
汪艳5岁时,汪会旺把她送进幼儿园里,汪艳7岁时,汪会旺又送她到镇中心小学上学。这些都是他辛苦行乞攒下来的一点少得可怜的钱。
不久,汪艳的亲生父母找上门来了。汪艳当然舍不得爱她养她的乞丐父亲。可是,为了孩子能有个好环境,有个正常的家庭,汪会旺还是劝汪艳跟她父母回家了。
汪艳走了以后,汪会旺在1995年7月又将一个弃婴抱回了家,他给这名女婴儿取名为汪晓燕。于是,汪会旺又开始了更为艰难的生活。
1998年7月,汪会旺又领回了一个弃婴,也是像前两个一样,送到别人家照顾,由他出生活费和抚养费。不过这个孩子5个月大的时候生了场重病,汪会旺没有钱为她医治,正好有人愿意收养她,汪会旺就把她交给好心人抚养了。
2003年8月,汪会旺在行乞时又捡到了一个被人弃在街头两天两夜的女婴,于是,汪晓燕就多了一个叫汪菜锦的妹妹。
1995年春天,汪会旺乞讨时看到一个女人坐在屋檐下哭泣。女人向他哭诉着自己的困境。
她叫何莲仙,丈夫患有精神病,长年在外疯走。她自己的身体也不好,疾病缠身,做不了重的体力活。两个孩子又在读书,生活十分艰难,现在连买酱油的钱都没有了,两个孩子的学费也都没有着落。
听到何莲仙的遭遇,侠骨热肠的汪会旺当即把自己刚乞讨来的35元钱全部给了何莲仙,并要她别着急,过几天,他再送钱来给孩子交学费。3天后,汪会旺果然送了500元钱来,那全是1角、5角、1元、2元凑成的500元,是汪会旺积攒了多年,准备修一修自己那残破的老房子的钱。此后,汪会旺每年都会去何莲仙家两次,为两个孩子送去学费。
很快,十里八乡的好心人知道汪会旺的善举后,也都纷纷向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吃百家饭穿百家衣,孩子们在汪会旺的照顾下,一天天地长大了。
2000年,何莲仙的丈夫去世了,自己又旧病复发,无法下地干活,一家人顿时又陷入了断粮的窘境。汪会旺知道后,在征得何莲仙的儿子吴溯恒、女儿吴小芝的同意下,他把何莲仙和她的一双儿女都接到自己家。汪会旺就这样和重病缠身的何莲仙结了婚,组成了一个大家庭。
有了家庭温暖,有了汪会旺的精心照顾,何莲仙的病渐渐有了起色,不久,她就能下地干活了。她是个勤快的女人,汪会旺外出乞讨,她就在家中操持家务,把这个曾经破烂不堪的家整理得干干净净。
何莲仙的两个孩子一个读高中,一个读初中,这个家庭的3个孩子的读书费用和一个婴儿的奶粉开支,全靠汪会旺乞讨来维持。
但汪会旺从不后悔。他自己常常吃不饱穿不暖,却一直风雨兼程,乞讨不止。因为在他心中有这样一个坚定的信念:一定要让孩子们读书,乞丐的孩子决不能再做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