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1021—1086年)是北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和文学家,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人(今属江西省)。1021年出生在一个官僚士大夫家庭。父亲王益曾做过几任地方官,有些政绩,能为民办点实事。这对青年王安石有较好的影响。
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中进士。接着被派往扬州做州政府幕僚。1047年改任鄞县县令。他到任后见渠川大多淤塞,旱情十分严重,影响到农业生产下降。他写了《上杜学士言开河书》。利用冬闲时,组织当地农民起堤堰,决陂塘,大力兴修水利。久受干旱之苦的农民,无论老壮稚少都乐于参加。王安石亲自下乡巡视。淤塞的水渠疏通了,旧的和新建的渠道发挥了蓄水和排水的作用,解除了旱情。他又将官仓的粮食,轻息贷给农民,约定秋收后用新谷归还,使农民免受高利贷剥削,受到农民的欢迎。这次实践成为后来他在熙宁初执政时推行的青苗法的重要思想来源。又农民受到官府下令要农民出钱雇人捕盐的骚扰,痛苦不堪。王安石写了《上运使孙司谏书》,请求罢捕盐以纾民困,体现了他爱民如子,关心农民疾苦之心。
1051年以后,王安石历任了舒州通判、群牧司判官、常州知州、江南东路提点刑狱等地方官七八年。1060年五月被召入朝,改任三司度支判官。1061年春夏朝廷下令让王安石兼管修撰皇帝的“起居注”。六月下旬改任“知制诰”和“纠察在京刑狱”。1063年秋,母逝,丁忧。居丧期间,王安石在江宁府招收门徒,从事讲学和著述。
从1042年中进士,从政开始,到1063年丁忧守丧,这前后二十二年中,从地方官到京城做官,阅历广博了,实践经验增多了,他关心国家大事,了解人民疾苦,勤于观察,善于思考,也善于总结前人改革的经验,努力学习,“某自百家诸子之书,至于《难经》《素问》《本草》诸小说,无所不读;农夫女工,无所不问”(《答曾子固书》),从中吸取大量知识来充实和武装自己,使他的变法革新思想逐渐成熟起来了,终于显示出他是一个励精图治、锐意改革的政治家、思想家和杰出人才。
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年),王安石向宋仁宗提出了自己的政治改革的主张。在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指出宋王朝面临的严重局势:“顾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天下之财力日以穷困,而风俗日以衰坏,四方有志之士,然常恐天下之久不安”。而造成这种严重局势的原因,就在于“方今之法度多不合乎先王之政”。他主张,由于古今治乱盛衰过程中“所遭之变、所遇之势”不同,各个时代的法令措施也有所不同。所以改变现在的法度,只要能够符合“先王之意”就能达到“先王之政”,因此要求仁宗“改易更革”,“立法度”,“变风俗”,选拔任用有革新思想的人才,改革教育和科举制度等。最后,王安石从社会矛盾的尖锐形势,向仁宗指出变更法度的紧迫性:如果不改弦易辙,“社稷之托,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为常,而无一旦之忧乎?”“汉之张角三十六方同日而起,所在郡国莫能发其谋;唐之黄巢,横行天下,而所至将吏无敢与之抗者。汉唐之所以亡,祸自此始。”这就是说,宋王朝不进行改革,就必然为蓬勃发展的农民起义运动所推翻。王安石上万言书,目的是想依靠皇帝权力进行从上而下的改革,整顿现有官僚机构,制定一些能够适应和对付当前局势的法度,从而缓和各方面的矛盾,以巩固宋王朝的封建统治。这封万言书进呈之后,并没有引起仁宗皇帝的注意。1063年仁宗皇帝去世,由他的侄子赵曙继承皇位,即宋英宗。继位后不久,他询问执政大臣:“积弊甚众,何以裁救?”富弼言:“恐须以渐厘革。”“上问辅臣天下金谷几何?韩琦等具以对。因问冗兵之费倍于曩时,何也?帝欲去冗兵之患。”说明英宗有革除积弊的意图,“志在有为”。但他身体太差,1067年就病死了。
嗣君宋神宗赵顼继位,是一个年方二十岁的年轻皇帝。他看到国家衰弱不振,对辽、夏一再退让妥协,想扭转这种局面。他同宰相富弼谈富国强兵之术,并希望富弼担当这个重任。富弼说:“陛下即位之始,当布德行惠,愿二十年口不言兵。”宋神宗得不到守旧的元老重臣的支持,因而把视野转向要求改革的士大夫,在他们中找到了王安石。1067年,王安石从知江宁府召为翰林学士,以侍从之臣的身份同神宗接触。他给这个年轻皇帝不少的鼓励,并上过一道《本朝百年无事劄子》,指出宋初至今百年以来“累世因循末俗之弊”,强调变法改革之必要。1069年,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开始变法。次年任为宰相,使变法派在中央政权力量增大,变法运动进一步展开。
“理财”是这次变法的关键问题之一。为了有效地整顿财政,他在担任参知政事并主管制置三司条例司时,即向神宗提出《乞制置三司条例》的报告。这是王安石在着手创立新法之前,制定的第一个政策法令。先建议设立一个专门负责制定新法的机构,叫做“制置三司条例司”。“制置”是说受皇帝之命而设置的。“三司”本是户部、度支、盐铁三个机关的总称,是专门管理国家财政经济部门的工作的。这一新机构工作的重点是全部放在创立新的赋役制度和社会经济法度等项工作上。这个机构在1070年废除之前,不仅是整顿财政的机构,而且是主持变法的总枢纽。均输、青苗、农田水利等法都是由这个机构负责制订并发布出去的。
积极提拔有志改革的人才,扩大变法派的力量,是一项紧迫任务。王安石从小官员中提拔了一批精干的有志于改革的官员,参加到上层机构中来,如曾布、章惇等,都成了变法派的中坚力量。其次无论士大夫或其他身份的,凡能对改革提出建议,并能担当某些工作的,都可提拔到政府中来做官。如市易法就是根据“草泽人”魏继宗的建议而制订的,魏继宗就被吸收参与了市易司的工作。这就打破了过去按资升迁的成例。
熙宁四年,王安石对科举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罢去了诗赋及明经取士诸科,改以经义论策试士。这对培养学以致用的人才,大有好处。
王安石做了宰相后,积极推行新法,实施了青苗法、均输法、市易法、募役法、农田水利法、保甲法等,以限制大官僚地主和豪商们的特权,限制土地兼并,增加朝廷收入,加强国防力量。其用意在于富国强兵,改变过去极贫极弱的现状,以缓和当时的阶级矛盾,为宋王朝的长治久安献策出力,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由于统治集团里的大官僚地主保守派的激烈反对,新法推行屡受阻扰。这时期王安石写了《上五事劄子》《答司马谏议书》《答曾公立书》等重要文章,概括总结了改革的初步成绩,明辨了是非,指出了改革中应掌握的关键问题,坚定了改革的决心和信心。但迫于反对派的压力,熙宁七年辞相。次年再相。熙宁九年再辞相。以后不复出仕。晚年退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市)。
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在南京病逝,享年66岁。封荆国公,世称荆公。
王安石著名的散文代表作,都产生在变法革新的大潮之中,并为改革制造舆论。特别是他的政论文,充满政治革新的时代精神。如《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洋洋万言,雄绝千古,可以上追汉代贾谊的《治安策》,有过之而无不及,是一篇封建社会改革的宣言书。它抨击时政,指责时弊,提出变法革新的纲领,阐明富国强兵的措施,为宋王朝指出了一条长治久安的道路。思想性艺术性都是很高的,是王安石散文的代表作。其他如《本朝百年无事劄子》《答司马谏议书》等,说理透彻,语言简洁,富有高度的概括性,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矛盾,体现了他的政治主张和抱负。他的短文,如《知人》《读孟尝君传》《伤仲永》《伯夷》《老子》等篇,辞简义深,三言两语,切中要害,有自己独到之见。他的著作辑为《临川集》一百卷,绍兴十年(1140年)由南宋詹大和校定。南宋李壁为他的诗作了注。清代沈钦韩为他的文作了注,并补正了李壁所注王诗的阙误。
如上所述,王安石的散文有自己的特点,自成一家,是唐宋散文八大家之一。这里所选文章,除了几篇著名的政论文外,还选了杂论、杂感、文论、请示报告、书信、说明文、记叙文、游记、祭文、墓志铭等各种体裁的代表作。说明王安石多才多艺,功力深厚,各种体裁写来都得心应手,不愧为一代散文名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