俭是我们中国的一项传统的美德。老子说他有三宝,其中之一就是“俭”,“俭故能广”。《易·否》:“君子以俭德辟难。”《书·太甲上》:“慎乃俭德,唯怀永图。”《墨子·辞过》:“俭节则昌,淫逸则亡。”都是说俭才能使人有远大的前途,长久的打算,安稳的生活,古训昭然,不需辞费。读书人尤其喜欢以俭约自持,纵然显达,亦不欲稍涉骄逸溢,极端的例如正考父为上卿,粥以糊口,公孙弘位在三公,犹为布被,历史上都传为美谈。大概读书知理之人,富在内心,应不以处境不同而改易其操守。佛家说法,七情六欲都要斩尽杀绝,俭更不成其为问题。所以,无论从哪一种伦理学说来看,俭都是极重要的一宗美德,所谓“俭,德之共也”就是这个意思。不过,理想自理想,事实自事实,奢靡之风亦不自今日始。一千年前的司马温公在他著名的《训俭示康》一文里,对于当时的风俗奢侈即已深致不满。“走卒类士服,农夫蹑丝履”,他认为是怪事。士大夫随俗而靡,他更认为可异。可见美德自美德,能实践的人大概不多。也许正因为风俗奢侈,所以这一项美德才有不时地标出的必要。
在西洋,情形好像是稍有不同。柏拉图的“共和国”,列举“四大美德”(Cardinal Virtues),而俭不在其内,后来罗马天主教会补列三大美德,俭亦不包括在内。当然基督教主张生活节约,这是众所熟知的。有人问Thomas à Kempis(《效法基督》的作者):“你是过来人,请问和平在什么地方?”他回答说:“在贫穷、在退隐、在与上帝同在。”不过这只是为修道之士说法,其境界不是一般人所能企及的。西洋哲学的主要领域是它的形而上学部分,伦理学不是主要部分,这是和我们中国传统迥异其趣的。所以在西洋俭的观念一向是很淡薄的。
西洋近代工业发达,人民生活水准亦因之而普遍提高。物质享受方面,以美国为最。美国是个年轻的国家,得天独厚,地大物博,人口稀少,秉承了欧洲近代文明的背景,而又特富开拓创造的精神,所以人民生活特别富饶,根本没有“饥荒心理”存在。美国人只要勤,并不要俭。有一分勤劳,即有一分收获;有一分收获,即有一分享受。美国的《独立宣言》明白道出其立国的目标之一是“追求幸福”,物质方面的享受当然是人生幸福中的一部分。“一箪食,一瓢饮”,在我们看是君子安贫乐道的表现,在美国人看是落伍的理想,至少是中古的禁欲派的行径。美国人不但要尽量享受,而且要尽量设法提前享受,分期付款制度的畅行,几乎使得人人经常地负上债务。
奢与俭本无明确界限,在某一时某一地并无亏于俭德之事,在另一时另一地即可构成奢侈行为。我们中国地大而物不博,人多而生产少,生活方式仍宜力持俭约。像美国人那样的生活方式,固可羡慕,但是不可立即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