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 章 (1)
去爱吧,像不曾受过伤害一样
日子很快就到了我要离开的那一天,我和踏踏沈篱吃了一顿饭,沈篱感叹说:“还好这次有通知我,不像以前,就告诉踏踏,太不像话。”
我和踏踏都是笑。之后收整行李,我通知赵明,赵明知道我要走,却也并不意外,只是说让我在外面好好过,我答你也一样,如果赵蕾需要,找新妈妈亦可。赵明只是笑,并不回答。
我在走前有点想去看陆亚卓,可是几番犹豫,还是放弃。
其实,我一向是逃避的人,直到后来逃无可逃,只好正视问题。
既然已经正视了,干嘛还妄想着回头呢?
我捏着机票,就好像拿着定心丸,它告诉我,走吧,走吧。
我走的那天,踏踏和沈篱还有周苏生都来送机,我很感谢,但要过安检,终究是一个人的事情,他们也只能陪我到那之外的地方了。
坐在飞机上,又是靠窗的位置,身边是一个黑发的混血儿,头发并非全黑,仔细看可以看出一点棕色,微微蜷曲,让他看起来像一个温顺的小男孩,眼睛是很漂亮的绿色,我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他很快感觉到我的目光,大概也是习惯被人注视,所以俏皮的眨了眨眼睛,对我说:“这是真的。”
我笑了笑,说:“很漂亮。”
他果然听惯类似的赞美,并不显得多高兴,只是礼貌道谢。
因为晕车的原因,我在飞机起飞和降落时都会不舒服,但这次居然却没有。
我看着外面的一切,并不能看到什么,机场这么大,真正A市风光都被遮掩,但是我忽然瞧见远方一个很高很高的摩天轮。
那是上次我和陆亚卓一起去玩的那个游乐场里的。
我和亚卓虽然去了那个游乐场,却因为亚卓太累,居然在过山车上睡着,而导致我逼他回去睡觉。
现在想想,我也真是麻烦,自己让别人过来玩,却又赶别人走,我还真是挺难伺候的。
飞机越升越高,逐渐什么也看不清了,我闭上眼睛,拿过毯子盖在身上,靠在飞机上睡觉,越发迷糊之际,心口却蓦然一疼,我猛的睁开眼睛,却什么也没有发生。
飞机正行驶着,离A市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我忍不住看了看四周。
总觉得有什么预感,好像有什么人,在我身边,或者是在想着我。
可是并没有。
打量一圈下来,都非我眼熟之人,在飞机上,就已经可以感觉到“异国他乡”是什么意思了。
我身边的那位黑发碧眼的男生正拿着一本厚厚的书看着,嘴里轻声念念有词,我侧耳去听,开始没听懂,后来反应过来,是里尔特很有名的《沉重的时刻》。
此刻有谁在世上的某处哭,
无缘无故地在世上哭,
哭我。
此刻有谁在夜里的某处笑,
无缘无故地在夜里笑,
笑我。
此刻有谁在世上的某处走,
无缘无故地在世上走,
走向我。
此刻有谁在世上的某处死
无缘无故地在世上死,
望着我。
里尔特是20世纪现代派中象征主义大师,以前上学的时候忘记修哪门课的是偶,有教授说过,后来还特意念了这首诗。
当时我听到就觉得很震撼,于是自然而然的就记了下来,可那时候听到,也并没有多了解其中含义,现在忽然在飞机上听见一个陌生人念这首诗,却忽然感慨万千。
身边的人忽然转头看我,漂亮的绿色眼睛里满是惊讶:“你怎么哭了?”
我愣了愣,说:“我哭了?”
伸手一抹,果然脸上是湿漉漉的一片,我有些惊讶,摇了摇头回答:“没什么。”
他也并不再问,很绅士的递了张纸给我,笑了笑就继续看着自己的书,只是这回再没念出来。
我猜想他是以为我因那首诗而多愁善感,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只是对一个陌生人也没什么好解释的,是以只笑了笑,躺回自己座位。
我和亚卓分开也有一段时间了,我一直没哭过,一直没有。现在却忽然在一个陌生之地,对着一个陌生人,因为一个不算熟悉的诗歌而流泪。
怎么回事呢?
闭上眼睛,我逐渐坠入梦乡。
漫长的飞行之后终于到达目的地,坐飞机的不适与时差让我刚踩着异乡地面时就头晕目眩,好在安妮已经来接我,她有一辆可爱的粉红迷你,我看着安妮久违了的灿烂笑脸和那辆已经有点旧了的迷你,忽然想到踏踏,进而想,也许我也要买辆车了。
安妮碰了碰我脸颊,说:“我就猜到飞机不会按报告时间到来,所以晚了些来接你,哈哈,果然预料准确。”
没有什么多余的寒暄,只是像孩子般的炫耀自己,我忍不住笑了笑,可是一笑又觉得后脑勺格外的痛,所以只说:“嗯。”
安妮接我回到当初我们合租的小屋,她说:“当初你走了之后也有人来住过,可是她太邋遢了!我受不了,所以干脆自己花钱租下了整个屋子,你回来就更好了。”
我一笑,躺在后座,有点有气无力:“唔,我现在也很怀念床的味道。”
安妮嘻嘻一笑,加快速度。
我躺在后座上,人晕晕乎乎的,这情况在我回到屋子然后睡了一天之后才有所好转,只是因为睡太久,又难免睡到发晕,我忍不住跟安妮抱怨:“我真是太讨厌飞机了。”
安妮看我:“那你以后就少坐嘛。”
我点头:“是,最好再也不坐了。”
等打点好一切,安妮同我讲,那家公司现在人事变动完,具体她也不清楚,不过大概晓得是上层关系,总之中间的VP也变了,由原来的老头子换成一个厉害的年轻人,所以底下一些职工也受牵连走人,我才有机会进那家不错的公司。
安妮一直说我运气好,我只是笑,大概这就是有得有失。
等过了不久,我就开始去上班,当然,还是实习,不过看情况是没什么问题了,让我惊讶的是那个“新来的VP”居然是上次我在飞机上看见的黑发碧眼的男人,而且他居然已经三十一了,但看他外表,我还以为他才大学毕业。
他也认出我,笑了笑说“水做的东方女孩”,我晓得他在调侃我在飞机上流泪之事,只好笑着不做声。
后来实习期度过,一切平安无事,我BOSS也就是那位新VP,他叫EDGAR,中文名却很喜感,叫郝仁,他说取名字时并未多想,后来才发现与“好人”同音,但亦觉得不错,就懒得改了。
他的确是混血儿,母亲来自中国,现在已经在澳洲定居养老。
他上次去中国是旅游,想看看母亲生活的地方,本来打算多待,后来因职位的事情回来,然后遇见我。
郝仁的确是好人,做事时比较严肃,一丝不苟,可是下班之后就常常带着略显孩子气的微笑,看起来好脾气又易讲话,常常送我。
郝仁是很绅士的,但未必要每次都要送我回家,这公司不小,女生也不少,郝仁自然没必要每次都送我。
可他总解释说,我看起来像最要照顾的那个。
我不解的问他为什么,郝仁笑着说:“因为你不喜欢笑。”
这回答让我愣了很久,我来澳洲之后,过去的事情对我自然还是有影响的,但我自认为,这阴影已经一点点淡化了,总有一天,它可以消失不见,没想到郝仁一针见血。
我说:“我常常笑啊。”
郝仁思考之后回答:“你笑起来的样子,和我在飞机上看见你哭的模样一样。”
我无言,只好让郝仁每天送我。
公司其他人也看出,有时候议论纷纷,但这公司原本就不大喜欢办公室恋情,我自己亦是,所以最后还是和郝仁保持距离,郝仁晓得我心思,也没再强求。
倒是安妮有时候见我一人回来,还会问:“那个小帅哥呢?”
我跟安妮讲过郝仁已经三十多,但她坚决不肯相信,每次都喊郝仁“小帅哥”。
后来有一次我因加班很晚回去,结果路上被人拦住,要求把钱叫出来,那人手中没什么特别厉害的武器,只是一把明晃晃的刀子,却也是我无法抵抗的。拦劫我的人看起来你年纪很小,大概也就十几二十多岁,打扮的很花哨,他喊我叫东方人,我大概知道他是专门挑东方人打劫的那种。
当日正好发工资,我包中钱和卡都在,加起来钱实在不算少。
只是命更重要。
我正打算无奈给钱,身后却有人抢先过来,三两下解决对方,那刀也被踢飞到老远。
我吓了一大跳,仔细看就发现对方居然是郝仁,他平常看起来很是柔和,又有一点孩子气,但是这次看气势却全然不同了,他死死的瞪着对方,对方的双手也被他扭至背后,那人估计也是吓得够呛,怎么也没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是以一直呱呱大叫。
郝仁看了看我,问道:“没事吧?”
我摇摇头,赶紧回答:“没事没事。”
郝仁点点头,把那人扭好,想了想对我说:“你为何不叫安妮来接你?”
他语气不算好,多少有点责怪的意思。
我愣了愣,说:“安妮来了也没什么……”
郝仁摇头:“两个人,别人一般就不会做什么。”
我听出他声音里的不高兴,但也知道他是为了我而这么不开心,所以只是点头:“那我现在叫她出来。”
郝仁看了看手中的那个劫匪,说:“你跟我一起去,送他去警局,然后我送你回去。”
我想了想,觉得不错,于是跟他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