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每一次传播载体的变化,都会带来书写和文学的深刻变化。以汉代为例,绢对竹简的代替,特别是东汉时纸张的发明,使得“赋”和“文章”逐渐发达起来,汉语也由先秦时代的简约变得奢华富丽了。因为纸张使书写的成本降低,读书人不必车载斗量地随身携带那压死人的竹简木牍,所谓“汗牛充栋”已远非昔日之意。到宋代,活字印刷术发明了,印刷代替了抄写,书籍传播变得更加容易,白话小说(话本、拟话本)和杂剧等更为大众化的文学形式便随之在宋、元、明代发育成熟起来。致使明代出现了小说繁盛的局面,出现了各种刻印商家,三言二拍、四大奇书随之出现。而且我们还可以发现,明代是中国人的“文学伦理”得以“世俗化”的一个时期,和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世俗化观念(通过《十日谈》和《坎特伯雷故事集》所表达出来的)是非常近似的。用时下的时髦说法,是经历了一个“祛魅”的时代。但在那个时期这种新的世俗伦理与文学观念并非没有阻力,四大奇书问世后多曾遭到毁禁或删改,《十日谈》之类的小说在欧洲则面临教会的压制。这表明,在写作的伦理准则发生明显变化的时代,很容易发生关于“标准”和“伦理”的争论,但同时也可能孕育了新的文学与文类发育的机缘。
但文学标准的变化并非无“度”,以“词”这种文体为例,最初词在晚唐五代出现和风行时,多是“花间淫艳之词”,“瓦肆靡靡之响”,脂粉气甚至色情味很浓,其消费区间也仅限于青楼歌妓与有钱人、读书人的唱酬往来。但随着其逐渐扩展成熟,情真意切、壮怀激烈的慷慨清音,以及感时伤世、饱含命运痛感的悲凉之辞便应运而生。词的“写作伦理”和“标准”就经历了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
20世纪现代传媒的出现,对人类社会面貌的改变可能超过了过去数千年的总和,文学的职能和标准也由于这个巨变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简言之我以为有两点:一是新闻资讯的发达,代替了小说与文学的“反映论”功能,其“再现”某种社会生活景观的职能被弱化了(80年代文学的轰动效应,其实是因为资讯的不发达导致的)。这样,关于其影响和改良社会的“美善”理想的文学标准也遭到了遗弃;其二,相形之下,文学作为人类“精神勘探”的手段的功能则得到了强化。尤其精神分析学一类知识的介入,人类的“无意识世界”被打开于光天化日之下,一切原本“高尚”的思想和行为,似乎都有了一个不那么高尚的“原始动机”。如此,文学的伦理自然也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真实”或者“对真实的认知”变得空前重要起来,“美”与“善”则退居次席,人们对原来那些不被推崇和看重的东西,逐渐推崇和看重起来,而对原来那样一些高尚和美的东西则弃若敝屣。
显然,承认文学标准的不断变化是认识文学标准问题的一个前提。90年代以来的社会文化现实所发生的变化,与整个20世纪相比又是最剧烈的,所以文学的伦理与标准也处在剧烈的动荡之中。历史上还没有哪一次传媒的改变,能够像网络这样对写作产生剧烈与深远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也许才刚刚出现。随着它的加深,我们会发现以往的许多标准都将失效。首先你无法否认,网络环境所给予大众的前所未有的“自由写作”平台本身,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但另一方面,“平权”与“混乱”也是一对连体的双胞胎。在“五四”知识分子那里,他们呼吁文化文学变革的核心理由,即是传统文学对大众的屏蔽和疏离,文言的书写方式限制了平民读书与写作的权利。按照这样一个逻辑,参与的公众越多,公众参与的权利越大,自然就越具有“现代性”,就越进步。从这个意义上讲,批评网络写作或网络事件,也有投鼠忌器之嫌。类似2006年的“梨花体”那样的“恶搞事件”,批评家大概就只有保持沉默。因为很简单,谁在那样的环境下出来说话,无异于引火烧身,难免不被“暴民”羞辱叱骂。在这个问题上,卢梭式的“二律悖反”理论和“社会契约说”是值得借鉴的,“自由与权威”、“个体与社会(人和公民)”、“欲望和理性”,必须互相制约,通过公共契约的形式确立其关系,现代以来人类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一基本规则和理论的正确。如果写作的自由不受到专业规则与“文学性”的限制,网络文学也便无大出息。
有一点必须承认,网络环境改变了文学的伦理:在纸面上无法发表的作品可以在网络环境下发表。以诗歌为例,2008年李少君的一首贴在“天涯”网站上的《流水》据说几天内点击量就超过了20万,这首很难在正统的纸刊环境下发表的作品,在网上则显大显身手,它的内容选择的是一个“伦理的临界点”,诗中的女孩似乎很开放,但与“我”又保守了“底线”,很率真,也很“纯情”,结尾暗示,虽然“我”一直期待“发生什么”,但迄今并未发生。这首诗如果正面解释,可以看作是一段“可以容忍”的恋情,有一缕淡淡的愁绪;而如果按照传统或一般伦理,则可以指摘为“不严肃”,所以在网上也引发了波澜。之所以举出这首诗的例子,是说网络环境下写作伦理的不同,它的道德标准经常是处于临界点甚至是“底线”以下的,这是一个事实。比较极端的文本比比皆是,我还可以举出“垃圾派”的代表人物徐乡愁的诗歌《我的垃圾人生》。诗中对社会的某种合理的批判性,甚至是一种带有震撼力的悲愤,只是它用了反讽式的口吻。这类写作应该如何评价,可以讨论,我要说的是,必须承认网络这种传播平台对文学伦理的深刻冲击和改变,必须在此前提下来认识文学的趋势,它的美学取向。
需要声明的是,我并非要为网络文学的伦理下降作辩护,只是在强调,网络环境下的粗鄙美学、喜剧性风格、“泛性化”的转喻修辞方式、主体人格的矮化、话语暴力的倾向、以及一次性消费的无深度特征等等,似乎是一个比较普遍的趋向,至少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这种趋势很难完全转变。我曾经询问一位著名的汉学家,问欧洲是否也存在“网络暴力”,他说也有,只是没有中国的网民“那么厉害”。随着网络作为“写作平台”而不只是“言论平台”的认识与功能的深化,网络写作也会以同样的选择与淘汰机制使这种写作得以提升,就像当年词的提升一样,我以为“网络环境下的文学写作”也自会逐渐改造其品质。只是有一点要明确,再提升,它也仍会带有“网络属性”——就像“词”也是“诗”,但又与诗十分不同一样,它更婉约、灵秀、妖娆和艳丽,甚至它的颓伤与腐败气息也是其合理的部分。因此,我以为网络文学也应该逐渐确立它的美学:它的简约性、异质色彩、隐身气质、合理的“恶意”、狂欢意味、无文体界限……的特点,都应该逐渐清晰、成形和成熟起来。我并不想用过于苛刻的眼光来看待它现在的问题,看看这短短的几年中,它的粗鄙也许并没有减少,但其中稍好些的东西、有意味的写作也明显地正在变得多起来,这就足以给我们以信心,让我们有理由期待——因为提升是必然的,提升则兴,不提升则灭,这是规律,天经地义。至于那些作为一般的“言论发表”的文字,还有那些本来是在纸面上写作的作品为了传播的方便贴到了网上,则无需多费口舌了。
有理论家预言纸面的文学终将消亡,从长远的历史来看,这也许是必然,但至少在可预见的将来,我以为纸面的书写与传播仍会存在,因为这种“古典”的传播作为一种文本保存、阅读方式、美感经验很难完全改变。眼下海量的网络文学,不可能完全成为真正有效的全民阅读,必须依靠有效的选择之后,才能作为相对可靠的文本留存下来,而如果要留存下来,“纸本形式”的存在是必须的。否则在瞬息即被覆盖的网络世界中,它无法成为真正的阅读对象。从这个意义上,网络写作与经典的纸面写作将会并行不悖,他们也许会各玩各的,也许会互相影响渗透,但不会非此即彼,一存一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