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心理学课堂03——乌合之众·大众心理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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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犯罪群体

(受无意识支配的刽子手)

被称为犯罪群体的群体/当一个群体在法律意义上犯罪时,心理上可能不能称之为犯罪/群体行为完全是无意识的/举例说明。“九月惨案”带头人的心理/他们的推理能力、情感、残暴和道德。

无意识的行凶者

兴奋之后,群体会进入一种完全无意识的状态,这时他们只受暗示影响,因此无论怎样他们很难称得上是犯罪群体。我只能暂时保留这一错误的定性结论,因为最近的心理学研究使这个观点变得十分流行。如果就行为本身而言,群体的某些行为确实是犯罪。这样的犯罪行为如同一只老虎只图一时好玩,让其幼崽将一个印度人撕裂后再把他吃掉一样。

犯罪群体的动机通常源于强烈的暗示,参与此类犯罪行为的个体事后都深信,他们这么做是尽忠职守,这远非一般意义上的犯罪。

群体犯罪的历史说明了一切。巴士底狱监狱长德·劳奈的遇害可以被看作是群体犯罪的典型案例。当巴士底狱被攻占后,监狱长德·劳奈被一批群情激昂的人团团围住并遭到来自四面八方的拳打脚踢。

有人建议将他绞死,砍下他的头,将尸体拖在马后游街。在自我保护的过程中,德·劳奈无意踢到了在场的某个人。于是,又有人提议让那个被踢到的人割断监狱长的喉咙,这个建议立刻得到在场所有人的赞同。

“他是个失业厨师,无聊的好奇心使他来到巴士底狱,想看看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因为大家都这么认为,他也认为这是一种爱国行为,甚至觉得自己应该得到一枚勋章,奖励自己手刃恶魔。他拿着一把借来的刀对着裸露的脖子下手,但是刀有点钝,怎么都割不动,于是他从兜里掏出一把黑柄小刀(作过厨师,应该对切肉很在行),成功地完成了任务。”

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暗示的作用方式。我们听从的暗示由于源于群体所以显得更为强大。行凶者认为自己的行为非常值得称赞,他的这种想法因为得到同伴的一致认可而显得更加理所当然。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犯罪,但从心理上说却不是犯罪。

与我们之前探讨过的所有群体特征完全一样,犯罪群体的一般特征也表现为易受暗示、轻信、善变、情感夸张以及表现出某种道德等等。

疯狂的大屠杀

我们发现,法国有史以来留下最凶残记录的群体,即参与“九月惨案”的人们。在他们身上群体的所有特征暴露无遗。实际上,他们与制造“圣巴塞洛缪惨案”的人们十分相似。泰纳根据当时的文献资料做过有关“九月惨案”的描述,我将引用其中的部分细节:

没有人确切地知道是谁下令或建议以屠杀监狱里的犯人的方式来清空监狱。不论是丹东还是其他什么人,都已经不重要。我们感兴趣的是被指控谋杀的群体受到的强烈暗示作用。

这个犯罪群体约有三百余人,是个完全典型的异质群体。除了少数职业混混外,主要是一些店主和各行各业的手艺人,如靴匠、锁匠、理发师、砖瓦匠、店员和信差。受到暗示后,就像上面提到的厨师一样,他们完全相信自己是在完成一项爱国主义使命。他们挤进一间办公室后,立刻化身为法官并执行死刑命令,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犯罪。

他们接到暗示之后深信自己肩负的是神圣而重要的使命,于是开始着手搭建一座特别法庭,同时表现出群体简单且低级的正义感。考虑到被告人数众多,他们决定将贵族、神父、官员和皇室成员,即那些在爱国者眼里仅凭职业就被认定有罪的人全部处死,他们认为没有必要一个个予以审判。对其他人,他们根据这些人的外部特征和声望进行判决。

通过这样的方式,群体低级的良知得到满足。现在可以合法的进行屠杀了,凶残的天性得到恣意释放。这种本能的起源,我之前说过,群体总能将这种本能发挥到极致。通常,群体的这些本能不妨碍他们表现出其他相反的情感,如他们柔软的心肠常常与他们凶狠残暴一样极端。他们对巴黎工人怀着友善的同情和适时的情感。在阿巴耶,在那伙人中当有人得知犯人已经断水26小时后,一心想把狱警打死,要不是犯人们求情,他真的会这么做。当临时法庭宣告一名犯人无罪时,在场所有的人包括警卫和刽子手全都万分激动,与他拥抱并疯狂地鼓掌。

之后,大屠杀的序幕再一次被拉开。在这个过程中,欢快的气氛从未停止。在尸体边,到处都是手舞足蹈的人;处死贵族时,女士们坐在“女士专座”的长凳上心怀喜悦地见证这一时刻的到来。此外,这种公开表演一直被赋予一种特殊的正义感。

阿巴耶的一名刽子手抱怨道,因为女士们离看台太近了,所以当场可以享受手刃贵族快感的人太少,应该确保观看的公平性;于是,他们决定让受害者在行刑之前缓慢地经过两排刽子手,而刽子手们则尽职尽责地用刀背行刑,为的只是延长受害者痛苦的时间。在福斯监狱,受害者被扒得精光后,施以半小时的“凌迟”极刑,当在场的每个人都看够了,才再将他们一刀剖腹。

刽子手当然也会心有不安并表现出一种道德感,之前我们提过群体的这种道德。他们拒绝占有受害者的钱财和珠宝,把它们放在委员会的桌上。

群体心理特征——低级的逻辑推理常常可以在他们所有行为中看到。因此,在屠杀了民族的1200到1500个敌人之后,有人提议将监狱里关押着的老弱病残、儿童以及流浪汉统统杀掉,因为这些人都是社会的多余人。这个建议一经提出,即被采纳。

当然,他们中间肯定也有人民的敌人,如一个曾经投毒杀死老公的寡妇德拉卢,“她一定对蹲监狱十分恼火,如果她有机会,一定会一把火烧了巴黎:她一定这么说过,她是这么说过。干脆杀死她算了。”这种推论似乎很有说服力,于是监狱里的囚犯一律被处死了,其中的50名12至15岁的儿童也不能幸免于难,他们当然也成了国家的敌人,因此显然会被除掉。

一周的忙碌接近尾声时,所有的杀戮即将终了,刽子手可以好好休息了。他们深信自己为祖国立了大功,前往政府要求领赏。极端狂热的人甚至要求授予其奖章。

1871年巴黎公社的经历也为人们提供了一些类似的事例。由于群体势力不断增长,权力组织在他们面前连连失利,我们一定还会看到许多诸如此类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