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言天下不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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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刁蛮女

第十二回刁蛮女

钻进那地道,鸭老板才明白不年轻了,这地道可是有点年久失修的感觉了,百年以上了吧,这云城本就是个贫瘠之地,这信王一族已经在此居住百年了,子孙众多,那京城对这里从来没有放弃过警惕,这代信王看似安安分分的,没想到也会打起这主意,如今这地道终于用上了,只是自己一直没有时间去料理这些,所以这地道入口竟成了一个地窖,放着杂物,出来的时候太匆忙,衣服也被杂物勾破了,银两也不见了,再回去找银子只怕被人发现,鸭老板只能往前走,这危机没有解除,返回去不就自寻死路?

云城早已封城,官道上也没行人,绕开守城的兵丁,鸭老板可还是走的小路,小路边野花烂漫,溪水潺潺,鸭老板休息了一下,正准备饮水,忽然看见远处来了些人,于是急匆匆躲入了草丛之中。

花红柳绿,是群姑娘,为首的女孩长得十分甜美,也算是美人,她的衣服虽不名贵,却手工精致。她们也是来溪边休息的。

香味,这不是花香,而是一种熟悉的香味,它是京城来的,这些女眷一定是京城来的,只不过与自己的师姐比,还是差了些,比自己师姐长得漂亮的只有小香,只可惜小香现在还真与自己无缘了,他低头看了看自己,他分明是男子,可自己偏偏也是邋遢男子,不是女子,要不然也绕不过他,婚约岂是儿戏。

身上这件衣服真还挺漂亮的,不是阿平的手艺,这件外套是小香的手艺,小香心灵手巧,心地善良,看自己外套破旧,特别和阿平一起去街上买的绸料,没想到这孩子还没忘了针线活,他的确很聪明,十年前,他才那么点大,就给自己缝过一件褂子,已经像模像样了,从这件衣服看来,这么多年他女工竟然没有丢,这也真是奇葩了,这明显比以前做得更好了。那时的年幼的小香虽然开始有意疏远自己,但是自己在钱物上对他照顾有加,小香不会没感觉,所以自己生日那天,小香还是做了新衣服送给自己,当然其中也应该是他母亲的意思。他那苦命的母亲朱紫,这件外套也花了小香整整两个晚上。

“小姐的步摇……不见了,”本在休息的女人们中有人叫道,“会不会被水冲走了……快……快……去……”

“没有找到……”几个丫头婆子着急地在水中摸来摸去。

“那可是小姐最喜欢的……”带头的婆子说道,“你们找不到就不用回去了……”

这些贵妇竟然也在乎一个小步摇,鸭老板顿时觉得也太夸张了。自己休息够了,该走了,偏偏前面那石头缝里闪亮着一件东西,捡起来竟然是他们找的那支步摇。小女孩都喜欢小步瑶,做为给小香的回礼自己曾经也买了一支送给小香,只是这步摇让王爷的长女莎莎拿走。因为她是王妃的女儿,王爷的嫡女,骄横无礼的小郡主。其实那支步摇也没有那么名贵,虽说值点银子,眼前的步摇,分明就是那支,上面的印记……还在,朱……这个字那么明显,竟然如此有缘,鸭老板把它放回了自己的袋中。为了它,自己也去找过王妃理论,王妃说那本是小孩子玩意,女儿拿走已经送人了,还说大不了多赏些金银给自己。这个女人就是可恶,欺负自己的师姐不说,还教坏孩子,好在王妃五年前就死了,自己不能再记仇了,人死一切都了结了,只是可怜的师姐想着就伤心,她不是弱质女流,可偏偏信那个命……

衣服破了,穿着薄衣,身上还没钱,要靠双脚走到京城,于是弄了件破蓑衣披在身上,他的形象已经接近乞丐了,不过他舍不得穿那件勾破衣服,睡觉时而把它小心折叠起来,不管怎么说,这件衣服应该很珍贵,要说是天子亲自做的衣服谁也不信,沽衣铺的老板都不识货,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事,可偏偏这是真的,也不知小香这些年怎么还可能会去做这些事,那些朝臣不是说太子饱读诗书,才华出众吗,不过每人都会有小秘密的,估计回京后这件事要烂在肚子里了,到了京城按理自己就可以享福了,只不过路遥遥,没钱怎么熬?

路过路州却听说有人专开了当铺专门高价收一些东西,名为解困馆,只要有东西抵押就可以换到钱,东西价钱由客户说,但是东西必须来路正,竟然有这等好事?

鸭老板递上了破衣服去碰碰运气,这衣服好歹能卖几个钱,手工面料都不差。

“当一百两银子。”鸭老板说话直接。

当铺的伙计是一个有着大饼脸的人,个不高,可怕的是脸上还有疤痕一条,一身短褂,却要细看他的衣服。

“兄台,在我这儿用此破衣换钱不难,只不过兄台价格高得离谱。”伙计说道,“我看你眼熟,却记不起何地见过兄台。虽说我这是解困馆,可也不能漫天要价,除非我们认识。”

“信不过我人品?”鸭老板说道,“我早就该想到你在此沽名钓誉,不当了。”鸭老板要抢过衣服,可对方偏偏不给。

“这件衣服是何人所做?”

“我老婆。”鸭老板那么回答:“我老婆上个月死了,这是她生前为我缝制的最后一件衣裳。不当了,这是她给我唯一的遗物。”

“小香真死了?这消息是真的?”那人问道,他神情是有些恍惚,不过很快他一脸眼熟问道:“兄台可是姓朱,妻房可是叫小香?京城人士,曾是京城大户人家的女儿,母亲死后无依,十年前被人卖于朱家为童养媳。”

“是又怎样?”鸭老板也是一头雾水,小香什么时候嫁给自己了,在此人口中,那小香失踪的事好像和自己有关一样。

“妹夫,我是莎莎啊。那几年你再我家出入,不记得我了?”那人说道。

莎莎,那是小香的姐姐,王爷的嫡女,当年看不起自己,就算小时候长得不漂亮,不过也不应该这般丑。面前小伙计竟然是她扮的,这位大小姐怎么想得出来这么玩,在云城,自己也听过这位大小姐的轶事,京城第一丑女,还嫁不出去,愁死王爷了,这王爷贵为天子的大伯,她是天子的堂姐竟然找不到郡马,怪不得了,她扮小伙计还挺像。鸭老板可对她没好印象,她比小香大那么几岁,印象中刁蛮,不讲理,只不过女大十八变,这越变越丑了。

“什么莎莎?有叫傻傻的吗?你妈还是你爹脑子生锈了?”鸭老板说道,他可不想理这个女人。

“难道是我认错人了?对不起兄台。”莎莎说道,她盯着鸭老板:“我眼睛没毛病呀?不可能呀,你讨厌我?对吗?”

鸭老板看那人一脸晦气像,莎莎?讨厌的莎莎扮男人还是那么丑。她认准自己了,鸭老板觉得自己一时逃不过了,于是点了点头。

“你这疤是怎么回事?”鸭老板说道,“当年也没有那么一道呀。”

“这是当年让幼妹不小心扎伤的,你能治吗?”莎莎说道,“我不怨她,是我无情在先。”

莎莎眼中含泪,竟然也有一种说不出的韵味,与师姐还有些像,鸭老板最看不了这个,心里软了下来,原来是小香闯的祸,莎莎好歹是小香的姐姐,毕竟那时她还小,随着时光的流逝,鸭老板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讨厌莎莎了。

“治不了,但是能让它再长点,这样就能破你的晦气。”鸭老板说道,“我,只是个卖鸭子的,医术并不好。”

“小香脸上的疤不是你治好的吗?”楚楚说道,“我知道你恨我,想帮小香忙,当年我们两姐妹都动了刀,为什么她会没有刀疤,不是你治的吗?”

鸭老板看楚楚脸色大变,心想她果然不好缠。于是一搓,那身上几日的泥成了一小丸。

“自己找人在伤口处割去肉芽,抹上我这药就会没疤痕的。”

“喂,你的药灵吗?”莎莎接过了鸭老板的所谓药。

“怎么不灵?你见过小香的脸上留疤了吗?”

“小香?我上回见到她就是在路州这座房子里,还是五年前,当年路州大旱,我在路上见过她,她还恨我,不理我,匆匆而去,我爹说她嫁给了你不会再回来了。”楚楚说道,“你们圆房了吗?有孩子吗?她怎么死的?我在此就是为了找你们……”

“什么圆房?我都十年没见她了,在我印象里她还是孩子。你那个满口胡言的爹说她嫁给我,你就信了?”鸭老板有点吃惊,这楚楚似乎什么都不知道,这小子竟然还在五年前去看他这个姐姐。

“你骗我,这件衣服分明就是她做的,你就是她的夫君,我爹不会骗我的,她就是不在了,我也要见,否则我就……”莎莎扬起了皮鞭。

“你是那么逼人家的?怪不得嫁不出去。”鸭老板说道:“我真后悔为你治伤。”

“不是这样的!她如不原谅我,我就嫁不出去。我娘帮我算过了,说我的姻缘是小香给的。”莎莎有点急了。

“行了,傻婆娘,小香真不在世上了,你别找了!”鸭老板觉得应该逗够了。

“真的?那我这辈子难道就嫁不出了吗?”莎莎带着疑问,鸭老板也无法说真相,也许这世上本就没有小香,这位大小姐可真是帮不了了。于是说道:“郡主,姻缘这种事是天定的。您这样的贵人一定会心想事成的。”

莎莎听了好像不反感,命人取来了银两:“朱大人,那件衣服就押给当铺了。但愿借你吉言。妹夫要去哪?”

“我回京,路上丢了钱,所以来当衣服,那衣服你怎么知道那是小香做的?”鸭老板问。

“小香在我们府里长大,小香针线活,我怎么会看不出呢,她的针脚是与众不同的,因为他是左撇子。别忘了,朱姨娘也是我爹的女人,虽说小香不想见我,怎么说也是我的妹妹,不管她在不在世上,你不准欺负她,该到的礼节不到,我一定找你算账。”

鸭老板缩回了脖子,这莎莎从小就欺负小香,怎么如今变了,这十年了,自己哪能想那么多。鸭老板拿了银两离开了路州,直往京城去,京城里很繁华,这次又是立了功,那天子自会奖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