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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记住下属的姓名

人们很关心自己的名字。所以说当你们久别相逢时,能直呼出对方的名字,无疑会成为你们良好关系的开始。

大部分人记不住别人的名字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没用心去记。

受固有虚荣心的驱使,我们每个人都希望别人记住自己的名字,特别在乎的是自己的上级或远归的亲属是否知道自己的名字。对于一个老板来说,能够记住自己下属的名字、籍贯,其意义远远不在于表明他记忆力好,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他对下属的关爱程度。记住了别人的名字,就应该在见面时打招呼,或在分派工作时把别人的名字给叫出来。

如果能记住某个人的名字,并在过后再见面时能不费劲地叫出他的名字,这就是对他的一个小小的恭维。但是,如果忘了或记不准了,产生的效果就不再是恭维了,而是尴尬。

吉姆·法利从来没有上过中学,可到他46岁时却获得了学位,成了美国邮电部部长。

有人问及他成功的秘诀时,吉姆·法利说:“我能记住5000人的姓名。”

在吉姆·法利担任石膏康采恩董事长时期,他给自己规定必须记住与自己打交道者的名字。非常简单,无论跟谁认识,他都要弄清这人的全名,询问有关他家庭、职业和他的政治观点等状况。法利把所有这些情况都装在脑子里,当下次再遇到这个人时,甚至过了一年,他也能拍着这个人的肩膀,问他家庭和孩子的情况。仅此一点就可以说明,吉姆·法利为什么能取得光辉的成绩。竞选前几个月——当时罗斯福是美国总统候选人,吉姆·法利一天内写了几百封信,发往西部和西北各州。他又在20天时间里,到过20个州,乘马车、搭火车和汽车,一共走了2000英里。每到一个城市他就停下来,在早饭、午饭或晚饭时间会见选民,同他们促膝谈心。

吉姆·法利一回到东部,就给他到过的每个城市写信,要求收信人向他回明所有同他谈过话的客人的名字。然后,他将这些人的名字汇集成册,名册上有数千人的名字,名册上的每一个人都收到吉姆·法利的亲笔信。这些信的开头全是“亲爱的威尔特”或“亲爱的约翰”,末尾的签名也全是“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