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元婴与蒋王恽皆好聚敛[1],上尝赐诸王帛各五百段[2],独不及二王,敕曰:“滕叔、蒋兄自能经纪,不须赐物;给麻两车以为钱贯[3]。”二王大惭。
“注释”
[1]元婴:唐高祖第二十二子滕王李元婴。蒋王恽:唐太宗第七子李恽。[2]上:唐高宗李治。[3]贯:穿。
“译文”
李元婴与蒋王李恽都喜好收敛财物,高宗曾经赐给众王每人五百段绢帛,唯独不给滕、蒋二王,敕令说:“皇叔滕王与蒋王皇兄自己能够经营聚敛,不必赐给财物;只给麻两车作串钱用。”二王大为羞愧。
“点评”
二王没有得到绢匹的赏赐,却得到两车麻,作为贯钱之用。这是高宗对他们的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