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法三章”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以资遵守。典出汉?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溯源
汉楚争霸,刘邦攻入了秦国国都咸阳。刘邦本想在秦宫休息,但大臣樊哙和张良都劝谏他不要这样做,以免失掉人心。于是刘邦下令将秦宫的贵重财物封好,率军在霸上驻扎。为了进一步获得人心,刘邦召集各县的父老豪杰,说道:“父老受秦朝苛刻法律的苦太久了,诽谤朝政的灭族,聚集一起谈论的要弃市。我与各诸侯约定,先攻入咸阳的人可以称王,我应当称王于关中。这样我与众父老乡亲约定,法令只有三章 :杀人者死,伤人或者偷盗的人抵罪。其他的秦朝法令全部废除。”接着,刘邦又派使者去各县各乡约法三章。百姓听后,都热烈拥护刘邦,争着向汉军献酒饮肉食。刘邦又下令,不让军士接受百姓赠物,百姓更加信任刘邦,唯恐刘邦不在关中称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