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9日对中共浙江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华元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新华社济南9月9日电)
中国自古以来的官吏,都不是凡夫俗子。他们饱读圣贤书,做人做官做学问,表面都是正人君子。不只是清朝的官儒雅,任何一个朝代的官都不俗。表面上都不像贪官,但在背后贪起来却不含糊,“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广东中山市市长李启红因涉嫌严重经济违纪问题被查。媒体称,此次案件牵涉十多人,其中5人来自李启红家族,包括李启红夫妇,李的一个弟弟、弟媳和妹妹。李启红的家族,有多人从事房地产业并雄踞一方,这在中山市已是公开的“秘密”,知情人称其家族资产保守估计有20个亿。
如果情况属实,20亿资产堪称天文数字。正常的商业经营和财富积累也罢,然而,这样庞大资产家族的产生,建立在这位女市长权力的庇佑下,是个别官员公权力介入的结果,这就极不正常。个别权力家族可以为所欲为地攫取资财,背后存在怎样的“制度性漏洞”,值得思考。
因此,一个腐败市长背后的家族,有多人从事房地产业并雄踞一方,足以让人震惊,同时也提醒有关方面尽快打好“制度性补丁”。
其一,尽快打好“权力监督”的补丁。女市长落马之前,早已涉嫌腐败,据媒体报道,“李启红的家族,有多人从事房地产业并雄踞一方,这在中山市已是公开的‘秘密’。”社会公众基本人尽皆知的丑事,有关监督部门却懵懵懂懂、装聋作哑,足以说明监督机制的麻木与疲软,这恐怕是最应该打上的补丁。
其二,尽快打好“制度落实”的补丁。涉嫌腐败的女市长家族之所以敛财如此轻松,短短几年间从房地产市场攫取到20亿资产,与制度和法纪不落实有关。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以及公职人员直接“下海”经商的问题,从中央到地方早已明令禁止,而再“铁”的规定到了中山市个别官员身上竟然形同废纸,足以说明制度不落实积弊之深。
近两年,因矿产资源而生的各种腐败问题逐渐浮出水面。《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随着资源价格的飙升,一些实际掌管资源的小官吏,权力被数倍、数十倍地放大,他们利用一些制度缺陷和监管缺位,耍权弄权,疯狂聚敛财富,成为涉煤涉矿领域一个腐败多发群体。
一个县煤炭局长能拥有多少套房子?38套!
县处级、乡科级干部,在许多人眼里是个小官,但个别小官家财少则千万,多达数亿元“小官大贪”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官居科级,家财却达数亿元,原山西蒲县煤炭局党总支书记郝鹏俊因被查获拥有38处房产而名“震”全国。专案组在他家查获的3.05亿元违规违纪资金中,包括在北京、海南等地购买的房产38处,仅北京35套房合同房价款就高达1.7亿元;郝鹏俊本人及其亲属的存款1.27亿元。
这些惊人的“财富”主要来自郝鹏俊的大煤矿。
蒲县纪委副书记孔宪民说,2000年任蒲县地矿局局长期间,郝鹏俊以办理采矿许可证为名,让其他人出资2万元非法购买一个叫后沟洼煤矿的采矿许可证,替换成蒲县成南岭煤矿。就是从这个时候,郝鹏俊开始违纪。
为掩人耳目,时任蒲县煤炭局长的郝鹏俊与其堂兄、妻弟签订了一份假退股协议,并依此向蒲县纪委进行了退股申报登记。而在成南岭煤矿,他和妻子于香婷仍是“说了算”的决策者和管理者,也拥有绝对的煤矿财产所有权。
“我没有投资,老板是姐姐两口子。我是他们雇佣在煤矿当法人代表的,每月给我5000元工资。”郝鹏俊的妻弟于小红在法庭上说,煤矿的日常管理,包括用哪支采煤工程队、矿上的原煤销售到哪里、什么时间拉煤、价格多少都由郝鹏俊夫妻决定。
乘着煤炭局长的“东风”,成南岭煤矿肆无忌惮地非法生产、越界开采,规模迅猛扩大,由一个几十万元投资的窑口子,发展成总资产5285万余元、净资产1700万元的大煤矿企业,职工达500多人。2003年至2008年,该公司在与蒲县远中洗煤厂等22家企业业务往来中,销售原煤直接收取差价而不进行申报,逃税1871余万元,逃税额最高占到应纳税额的82%。
这些贪官,算得上腐败到“炉火纯青”!
201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