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指党章中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的各项原则。主要有:①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政治上同党的路线保持高度的一致,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情况。②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的情况。③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按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的情况。④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干部路线和按德才兼备、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⑤党的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纪国法,维护党的利益,勇于同各种违纪行为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情况。⑥党员领导干部在党的建设、四化建设和机关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党内监督方法
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方法。党组织监督的主要方法是:①坚持报告工作制度,即党的委员会向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的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接受审查监督。②建立党的下级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和备案制度。③党的上级组织派人参加下级组织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④加强管理检查,上级党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地责成有关部门检查下级党组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规定的执行情况。⑤党的上级组织经常听取下级组织的意见。⑥坚持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制度。党员之间互相监督的主要方法是:①坚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②严格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制度。③坚持和建立健全评议(讲评)、鉴定党员制度。④征求意见和谈心。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方法是:①检举、控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下级或同级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令的行为,可向上级或同级委员会检举、控告。②参加或列席党委会议。③建立来信来访制度。④检查指导。指的是上级纪律检查机关督促下级纪律检查机关尽职尽责,搞好监督,形成上下结合的监督系统。
党内监督主要形式
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有:①实行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各级党的委员会都应根据党的这一组织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会议制度。每个党员都应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在组织生活会上应正确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③坚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基层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的自身建设。④定期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的制度。由党组织定期召开民主评议会,吸收所属范围内的党员代表(或群众代表)参加,对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评论。⑤建立领导干部任期内工作评价鉴定制度。在领导班子中的党员干部任期届满或调离工作时,由所在单位党的委员会对其任期内的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做出评价鉴定。
组织监督
亦称“党的监督”。指中国共产党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包括中国共产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监督,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和党的基层组织的监督。它是一种重要的监督形式,为社会主义国家所特有。党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监督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手段,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组织监督是一种全面性监督,既对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又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这种监督不是直接参加和干预具体的行政事务工作,而是对其工作予以检查和督促,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纪律的工作人员建议有关方面予以处理。
群众监督
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制定和执行各项制度、方针、政策及法纪进行检查和督促。这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一种最主要的监督方式。在我国,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对国家机关特别是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这种监督的内容非常广泛,形式也多种多样,主要有:①通过各种群众团体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监督。
②通过直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检举、控告实行监督。③通过向各类举报中心举报实行监督。④通过信访渠道实行监督。⑤通过设立群众监督员实行监督。⑥通过群众评议干部实行监督。
事前监督
党的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为预防党内可能出现的违纪倾向或为防止出现某种偏差而进行的超前性的察看和督促。主要方法有:①有针对性地进行纪律教育,促使遵纪守法观念的增强。②发出警告、通告,以引起警惕。③制定必要的规定,加以制约。
事后监督
党的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对党内已经发生的不良倾向、揭露出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检查、纠正和处理,或者对下级党的组织、党员执行党的某些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办法:①惩处违纪者,并选择典型事例加以通报。②敦促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贯彻执行不力者,制裁拒不执行者。③帮助总结经验教训,整章建制,堵塞漏洞。
直接监督
监督者与被监督者面对面进行的监督活动。主要有: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党员群众之间、党员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的相互监督;党员干部之间的相互监督,专职机关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形式主要有:面对面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直接对话;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参加同级和下级党委的民主生活会等;上级党组织检查下级党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情况等。
间接监督
实行党内监督中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要经过第三者来实现的监督活动。主要有: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批评、揭露党的某些组织或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的舆论监督。②向党组织和专职机关投信、上访,批评或检举、揭发党的某些组织或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的信访监督。③党的组织通过民意测验等形式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的监督。④通过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的民主监督。
专职机关监督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党的各级纪委是专司党内监督检查之职的机构。其监督职能主要表现在:①维护党纪和党规,纪委通过对党章《准则》等党纪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违纪案和问题,严明纪律,维护党纪党规。②协助党委抓好党风,纠正党内不正之风。③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专职机关监督是党内监督的关键,广大党员要积极支持纪委的监督,纪委要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党内监督的神圣职责。
“两公开一监督”
反对腐败的重要措施,廉政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两公开”即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公开;“一监督”是群众监督行政。目前推行“两公开一监督”的主要做法是:办事制度公开,包括执行公务中涉及的法规、条例和上级及本地制定的有关具体政策,办事的程序、渠道、办法和行业制定的道德规范、规章制度、办事结果公开,包括事情的承办人,承办时间和结果,批准人的姓名和职务,办事人姓名、住址、职业和办事理由,以及其他有关指标、数字等。为便于群众监督,有关公务人员还应挂牌上岗,佩带的牌证上尽可能有姓名、照片、单位,同时设立举报中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等。
党风建设
党组织和党员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的建设工作。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党风建设,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逐步形成了一整套优良传统和作风,体现着中国共产党的作风和生活作风的建设工作。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党风建设,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逐步形成了一整套优良传统和作风,体现着中国共产党的无产阶级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建国以后,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党风建设成为更加重要的问题。在新的历史时期,党风建设应郑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①各级党委要把以廉洁为重要内容的党风建设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上到下层层抓,形成全党抓党风的局面,实行综合治理。②深化改革开放,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制度,逐步减少产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③从严治党,严格要求。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严肃处理一切违法违纪行为,清除党内的腐败分子。④加强党员的培训、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员队伍的政治素质,使党员时刻牢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性质、宗旨,把反腐蚀寓于改革开放之中。党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端正党风
对党内的不良风气加以消除,对党内的不正之风加以纠正,由于党处在执政的环境下,加上剥削阶级思想对一些党员的影响,党内存在着一些不正之风,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对于不正之风,必须加以纠正,这是摆在全党面前的一项重要的任务。端正党风,对于保持党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发扬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证党的路线贯彻执行,提高党的战斗力,对于搞好社会风气,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风检查制度
检查党风建设的工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党风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摸清各单位落实党风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分类指导;总结纠正党内不正之风工作中的先进经验,表彰党风好的党组织和坚决同不正之风作斗争的优秀党员;解决端正党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行这一制度,有助于改变那种一般号召、空泛议论、平时不抓、心中无数的现象,使抓党风工作扎扎实实地有效地持续进行。
党风综合治理
把党风建设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动员党内党外各方面的力量,从各自的工作角度出发,共同抓好党风建设工作。党委正、副书记拿出主要精力抓党风建设;分管战线和主管部门的领导,不仅抓本机关的党风,而且抓本系统的党风;财政、银行、审计、税务、海关、物价、工商、政法等监督检查部门,既自觉遵纪守法,又按照主管业务范围严格把关,纠正不正之风,社会团体、社会舆论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各项有益于党风建设的活动,形成综合治理的局面。
党风考核制度
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在党风建设方面进行检查督促的办事规程。党风考核制度,是将党风的好坏及抓党风建设的成效作为一项内容,对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衡量和评比,对于以身作则,同时抓党风建设成绩优异的,给予表扬或予以提拔,对于自身党风不正,纠正党内不正之风不尽职的,给予批评以至组织处理。实行党风考核制度,是把端正党风问题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的一项措施,实行这项制度,能改变那种对党风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的状况,因而对促进党风建设具有明显的功效。
党风报告制度
党组织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本单位在端正党风和党风建设上的成绩、问题及党风状况的办事规程。党风报告一般在每年年底进行,由党委或其主要负责人向上级党委详细报告本单位落实党风责任制、实现党风建设计划的情况,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实行这一制度,可以使上级党委了解本单位的党风状况,以利于指导,又可以使本单位的负责人认真履行端正党风工作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