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历史的原声:清季民元的“共和”与“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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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史料与史观之分

中国史学发达甚早,经典史籍不胜枚举。虽然在取材与著史方面,也有所分别,一般却不会出现史料与史观的对立。历代间有好讲史法之人,一则所谓史法其实是编纂体例,并非后世的理论,二则有专讲史法者史学往往不好的风评。因此,史料与史学,往往是一而二、二而一之事。据清华国学院毕业的陈守实记:陈寅恪“师于史之见解,谓整理史料,随人观玩,史之能事已毕”[7]。这一观念,一定程度上与傅斯年史学就是史料学之说契合或近似。整理史料何以便能成为“史”,是因为所谓整理,就是比较不同的史料,比较整理的目的有二,一是近真,二是得其头绪。二者相辅相成,可以由整理史料不断接近史事本相,并据以叙事,进而揭示背后的联系,也就是发现历史的规律。

这样的讲法胡适也有所领悟,他说:“我从前曾说:‘文胜质则史’,史是‘说故事’,如《国语》《左传》所根据的一些演史的故事,如晋公子重耳出亡一类的故事。‘史之阙文’也应当如此说。孔子说,他还及见没有添枝加叶的记事史。”从《仪礼·聘礼》的“辞无常,孙而说。辞多则史,少则不达。辞苟足以达,义之至也”,胡适判断郑玄所注“史谓策祝”是妄说,“合上三条看来,可知‘史’是演义式的讲史”。并进而引申希腊文historia、拉丁文historia、古法文estorire、英文history即历史一词,与故事story一词都是出于同一来源[8],重视史与生俱来的叙事功能。

据此,历史本来的主要功能就是记事与叙事,后者与前者的分别在于文胜质,但是否演义,值得斟酌,至少与后世演义的小说家言本质不同,不能虚构或故意夸饰、掩盖、增减事实,是必须遵循的原则。

不过,陈寅恪关于史学不止一种说法,谈及民国学人的文化史研究,他曾说:“以往研究文化史有二失:旧派失之滞。旧派所作中国文化史,……不过抄抄而已。其缺点是只有死材料而没有解释。读后不能使人了解人民精神生活与社会制度的关系。新派失之诬。新派是留学生,所谓‘以科学方法整理国故’者。新派书有解释,看上去似很有条理,然甚危险。他们以外国的社会科学理论解释中国的材料。此种理论,不过是假设的理论。而其所以成立的原因,是由研究西洋历史、政治、社会的材料,归纳而得的结论。结论如果正确,对于我们的材料,也有适用之处。因为人类活动本有其共同之处,所以‘以科学方法整理国故’是很有可能性的。不过也有时不适用,因中国的材料有时在其范围之外。所以讲大概似乎对,讲到精细处则不够准确,而讲历史重在准确,功夫所至,不嫌琐细。”[9]

照此说法,单纯整理材料而不得法,也很难“合于今日史学之真谛”。若以经学为参照,则谨愿者止于解释文句,而不能讨论问题,夸诞者流于奇诡悠谬,而不可究诘,二者均偏于一端,不足取法。惟有材料丰实,条理明辨,分析与综合二者俱极其工力,才能达到“庶几宋贤著述之规模”[10]。

抗日战争期间,陈寅恪迫于条件所限,不得已转而用常见材料研究中古制度的渊源流变,却大获好评,识者推许为“异于时人所讥之琐碎考据,亦异于剪裁陈言纂辑成书之史钞,更大异于具有成见与含有宣传性之史论”。将对陈著的推举与其他几种常见的治史流弊相区分,所标举的重要原则就是陈寅恪所说既要具有统系又须不涉傅会,这也是整理史料与研究史学相一致的关键。[11]

具有统系与不涉傅会相辅相成,可见在陈寅恪眼中,史料与方法并无轩轾。其应用比较语言学、比较宗教学以及比较史学等欧洲研究文史之学的正统取径方法,又与中国固有的合本子注、长编考异诸法相融会贯通,很少称引西说而尽得所谓西学的精妙。这也是王国维主张学不分中西新旧的旨意。不过,这样的理念未必所有人都接受,尤其是那些受了其他学科的观念影响,欲将中国历史推倒重来的学人,总想找一个现成的架构,可以方便地将材料放进去且看起来井井有条,头头是道。以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为成功先例,就是借用西式系统组装中国固有材料的典范。

思想史之外,社会学的影响更加广泛。清季用社会学治史的取向,两位倡导者梁启超、章太炎并没有身体力行,而且后来还分别做了明确的修正。不过这样的取向,到民国时期一直延续。1926年初,针对顾颉刚、钱玄同、柳诒徵等人关于古史的争论,魏建功撰写了《新史料与旧心理》一文,接续梁启超的理念,重提民史建树的方向。他说:

我的结论:中国的历史,真正的历史,现在还没有。所谓“正史”,的确只是些史料。这些史料需要一番彻底澄清的整理,最要紧将历来的乌烟瘴气的旧心理消尽,找出新的历史的系统。新历史的系统是历史叙述的主体要由统治阶级改到普遍的民众社会,历史的长度要依史料真实的年限决定,打破以宗法封建等制度中教皇兼族长的君主的朝代为起讫;历史材料要把传说、神话、记载、实物,……一切东西审慎考查,再依考查的结果,客观的叙述出来。如此,我们倒不必斤斤的在这个旧心理磅礴的人群里为新史料的整理伴他们吵嘴,把重大工作停顿了![12]

与民史建树的角度相辅相成,社会学的取向备受重视。只不过那一时代的所谓社会学,更加接近广义社会科学的意思。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李大钊开始就认为是社会学的法则。他将史学分为记述历史和历史理论两部,前者的目的是确定各个零碎的历史事实,而以活现的手段描写出来,这是艺术的工作;后者则是把已经考察确定的零碎事实合而观之,以研究其间的因果关系,这是科学的工作。另有历史哲学,从系统上讲,宜放置哲学分类之下。[13]过去的史书,在李大钊看来也只是资料而非历史,“历史学虽是发源于记录,而记录绝不是历史。发明历史的真义的是马克思,指出吾人研究历史的任务的是希罗陀德”。研究历史的任务,一是整理事实,寻找其真确的证据,二是理解事实,寻出其进步的真理。[14]历史理论也就是史观,记录的事实是不变动的,但是解释史实的史观却是随时变化的。[15]

李大钊的贡献主要是在引进介绍理论学说方面,所说社会学的法则主要适用于社会发展史,随后继起者则逐渐应用于中国历史的研究。其时胡适等人提倡以科学方法整理国故,陈钟凡就认为,治学要工具齐备且先进,搜集材料、排比、评判,这种方法清人早已做过了。用杜威的论理学五段法治古书很可得到新见解,可是于社会学上的贡献尚少。“我们所谓科学方法,乃是用科学研究事物得到确证,评判出那时社会状态和思想,而得到公理公例。如只以甲乙相较得丙,丙丁相较得戊,求同求异,同异交得辨证,终不切于事实的。但在思想史上自有他不可忽视的价值。”相比之下,郭沫若的《古代社会之研究》,将上古史划分出阶段,为社会学上莫大的成功。[16]明显将郭沫若的学术贡献置于胡适之上。

不过,这样的看法显然不能为胡适、傅斯年等人所认同。他们对于郭沫若的古文字研究,认字及解说的部分予以承认,但是对其过度用来解释古代社会形态,如《古代社会之研究》,则多有保留。[17]对于社会性质与社会史大论战造成史观的流行,傅斯年大不以为然,他认为:“历史这个东西,不是抽象,不是空谈。古来思想家无一定的目的,任凭他的理想成为一种思想的历史——历史哲学。历史哲学可以当作很有趣的作品看待,因为没有事实做根据,所以和史学是不同的。历史的对象是史料,离开史料,也许成为很好的哲学和文学,究其实与历史无关。”[18]在《〈殷历谱〉序》中又说:“今固不乏以综合自许者,不触类而引申,凭主观以遐想,考其实在,类书耳,教条耳。类书昔无持论之词,今有之矣。教条家苟工夫深邃,亦可有艺术文学之妙,若圣奥古斯丁及其弟子之论史是也。而今之教条家初于其辨证教条并未熟习,而强读古史原料以为通论通史,一似《镜花缘》中君子国之学究,读‘求之与抑与之与’竟成‘永之兴柳兴之兴’。是亦可以哗众取宠于无知之人,亦正为学术进步之障耳。”[19]

李大钊也认为历史哲学应当归于哲学而非历史,问题是具体如何把握史学理论与历史哲学的分际,恐怕至今仍是不小的难题。冯友兰觉得释古派使用材料先入为主,谈理论太多,不用事实解释证明理论,而以事实迁就理论。钱穆更将革新派史学分为政治革命、文化革命、经济革命三期,对于后一派尤其不满。周予同虽然认为其说过虑,指出释古派也有进步,而且追求的目的在于把握全史的动态并深究动因,与钱穆所主张的“于客观中求实证,通览全史而觅取其动态”没有根本的冲突,还是批评“国内自命为释古派的学人,每每热情过于理智,政治趣味过于学术修养,偏于社会学的一般性而忽略历史学的特殊性,致结果流于比附、武断”。[20]也就是说,历史学的见异与社会学乃至社会科学的求同发生严重冲突,难以协调。

由谭其骧撰写、顾颉刚修改的《禹贡·发刊词》则认为,治史须通舆地,本来是一般准则,后来却无人讲求,以至于学人很容易开口便错。“在这种现象之下,我们还配讲什么文化史、宗教史,又配讲什么经济史、社会史,更配讲什么唯心史观、唯物史观!”要“使我们的史学逐渐建筑在稳固的基础之上。……不能但凭一二冷僻怪书,便大发议论。”[21]这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在当时的史学界,能够置身事外的恐怕为数不多。

20世纪30年代初,中国相继进行了社会性质和社会史两场大论战,这两场论战的本意,并不是讨论历史,而是要弄清楚中国革命的性质、任务、动力、前途等问题,以便正确决策。因此卷入其中者开始大都不是史家。可是随着论战的深入,一些学人相继加入战阵,以专业性的史学论著试图回答解决相关问题。而且论战的社会影响巨大,尤其是在青年学生中间,据陶希圣回忆,到1930年代初,“五四以后的文学和史学名家至此已成为主流。但在学生群众的中间,却有一种兴趣,要辩论一个问题,一个京朝派文学和史学的名家不愿出口甚至不愿入耳的问题,这就是‘中国社会是什么社会’”[22]。史观与史学的分歧,在特定背景语境下,居然造成了受众的社会性分离。

史学界认识的多样化以及取径做法的大异其趣,成为周予同关于新史学派系划分的依据,他在1936年的《治经与治史》一文中写道:“放眼中国现代的史学界,大致可分为二大派:一可称为‘史料派’,注意于史料的搜集与整理;一可称为‘史观派’,根据旧的或新的史料,对于中国史的全部或某一部门加以考证、编纂与解释。”在他看来,“史料派学者工作的本身是烦琐的、畸零的,而他的成绩是可感谢的,因为新的历史的著作需要新的史料作它的柱石呢!不过史料究竟只是史料而不是史,中国现代社会所企求于史学界的是新的史学的建立与新的史籍的产生,而决不仅仅满足于史料的零碎的获得”。并且特别指出左翼史学不以搜集、考证、编排史料为尽了史学的职责,进而要尝试解释史实。

五年后的1941年,周予同撰写了《五十年来中国之新史学》,虽然环境迥异,基本还是延续了上述分析,他说:“所谓转变期的新史学,可分为两类:一是偏重‘史观’及‘史法’方面的,一是专究‘史料’方面的。史法每原于史观,或与史观有密切的关系;为行文简便起见,前者可称为‘史观派’,后者可称为‘史料派’。换言之,中国现代的新史学家可归纳为两类,即‘史观派’与‘史料派’。”这种本来为图行文简便的派分,并未得到所指称的双方学人的普遍认可,却深深影响了后来学人的思维与眼界。尽管陆续提出过种种批评或修正,也有不少学人根本反对用这样的观念来看待近代史学和史家,但还是有相当多的学人接受或基本认可这样的划分。[23]尤其在史学史论著中,有的坚持用史料派与史观派的消长沉浮构成整个20世纪中国史学变动的观点作为基本叙事线索。[24]

也有学人不以派分的此疆彼界为然。1940年6月,《史学季刊》创刊,顾颉刚所作《发刊词》为战前分歧争议甚大的史料与史观作一辩证协调,认为两者在史学研究中相辅相成,“无史观之考据,极其弊不过虚耗个人精力;而无考据之史观,则直陷于痴人说梦,其效惟有哗惑众愚,以造成不幸之局而已”[25]。此说或有调和之意,也指出考据与史观二者不可偏废。后来钱穆在《新亚学报》发刊词中,大体延续了这样的主旨,为民国时期的学术概括总结。不过,在史料整理得好的学人那里,二者本来就是一体,也就无须协调。通过整理比较,近真且得其头绪,可以叙事写史,无须预设史观,更不能用后出外来的史观驾驭裁剪史料。否则,就很难避免牵强附会的梳理,重蹈越有条理系统去事实真相越远的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