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画是以色彩、线条、明暗塑造形体,在二维的平面上创造出艺术形象的,是一种平面造型艺术。绘画里的再现形象都是空间幻象,画家利用各种方法来表现实际空间关系在画面上的变形。塑造空间幻象的物质材料不是占据实际空间的立体质材。它的造型材料如颜料、墨等虽也是一种物质,但是无定形,而且涂抹在绘画载体上薄得几乎没有厚度。即使是颗粒较粗的油画、粉画颜料能在载体上堆砌起来,那种“立体性”也只是质材本身的肌理物理特性,不像建筑、雕塑等艺术造型要直接依赖于物质材料的三维空间性。绘画艺术形象的载体都是像纸、布、墙面等平面空间。绘画媒介材料具有非物质的物质性,与雕塑、建筑的质材性不同,墨、颜料已融入纸、画布之中,其本身的物质实体性不强。
绘画艺术的造型形象是利用点、线、面、色彩等这些二维平面性质的基本形式因素来完成的。其具象造型是如此,抽象造型更是一种点、线、面、色彩的平面组合。绘画里构成形状的点与线,其实在客观现实里并不存在。线条只是一种体面空间的转折和不同色块交界相间的位置显现,是我们想象力的创造性产物。物体形象的形状主要取决于外轮廓线的显现,一定的平面也要用线条来围合规范。不同色彩的色相、明暗、冷暖、面积等,可以表现富有节奏韵律的形式美,也可以再现对象的空间关系。但这种用色彩表现出来的三维空间关系,同样只是一种平面载体上的空间幻象,并非三度空间的现实。
山水画
绘画是静态性的。其画面是由非动态的线条、色彩、构图等构成的,不同于时间性的音响、连续性的语言叙述、舞动的肢体。即使造型艺术中的雕塑,在现代也有动态性的,如考尔德等雕塑家的活动雕塑。连环画、组画并不存在实际的动态,它们仍是静态画面的组合。固定的画框、画面,静止的纸墨材料,决定了描绘对象的固定性、静态性、瞬间性。绘画通过在感性空间中所描绘的物体和事物来进行静止的表述。画家选择某个瞬间场面来进行描绘,以致使运动着的世界静止了。由于只能拥有固定的一个场面,绘画就只有放弃连续性的过程,让想象来发挥其作用。就像音乐要放弃外在形象这个因素以及其他明显可以眼见的性质,绘画便要避开时间、运动等因素。
从欣赏方式来看,建筑、雕塑的视觉欣赏需要观赏者的多角度、多空间的动态、立体的欣赏综合,而绘画的欣赏是在一个角度对一个平面的静态观望。尽管一些长卷画需要移动着观赏各个部分,但作为作品整体,这些部分所组成的仍是一个大的绘画平面,欣赏者也可以在一定距离上静观作品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