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博弈学(历代经典文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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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硬币和金山的互换——赌徒的逻辑(5)

魏征为唐太宗做过很多的事情,最主要的就是帮助唐太宗制定继位之后的一些基本国策,并且在国家已经安定、统治已经稳固之后,提出善始慎终的原则,提醒唐太宗在实现了清明统治后如何维持下去,让后来的皇帝也能继承这一政治传统。从这方面而言,魏征确实是当得起“良臣”的称号。

不过,在后人眼中,魏征最主要做的事情是进谏,说白了就是给皇帝提意见,这不能不说是对历史的误读。而且,后世广为传颂的魏征的故事,最为著名的就是他因为提意见,惹得唐太宗大为恼火的那一次。

根据史书记载,魏征在朝廷上和唐太宗因为意见不一致争吵起来,结果让唐太宗很下不来台。唐太宗十分气愤,退朝之后,回到后宫,说:“我一定要杀掉魏征这个乡巴佬儿!”唐太宗的妻子长孙皇后见到丈夫如此发怒,就询问到底是因为什么。

当长孙皇后得知是因为魏征提意见惹得唐太宗不高兴时,她马上进到内室去换了上朝所穿的礼服,出来对太宗行君臣之礼,并且恭喜太宗得到了魏征这样敢于表达正确意见而不是对君主阿谀奉承的人才。这样一来,魏征才转危为安。

实际上是怎么样呢?情况并没有这么简单。魏征当时已经是朝中的宰相,就算唐太宗真的一时动怒想要杀掉他,除非是太宗本人在朝廷上亲自动手,否则都不可能真正杀掉魏征的。为什么呢?因为唐朝的法律有一个规定,就是判处流放以上的罪(包括死刑),都是要在一审判决之后,进行复审,并且还要由朝中最重要的几个行政机关的长官联合审查之后才能执行。有这么一套法律作为保障,就算是唐太宗想要杀魏征,也是要通过一个复审并且审查的过程的,但唐太宗杀魏征的罪名肯定是不成立的,所以,魏征根本就不会因为激怒唐太宗而被判死刑。正因为这样,魏征才能够从容不迫并且理直气壮地顶撞唐太宗,表达自己的意见。因为他知道,自己死不了,顶多是在太宗心中的印象分打折扣而已。

由此可见,以往人们在评价魏征的时候,所用的那些“刚直不阿”、“将生死置之度外”的评语,都是隔靴搔痒,没有看到魏征恰恰是在制度的保护下发表自己的看法,而且不会受到任何法律制裁这一真相。可以说,如果唐朝不是有这样的法律保障,魏征也许不会像我们今天所知道的那样侃侃而谈,甚至会看着唐太宗的眼色行事。

下图显示了一代名臣魏征的匠心独具的生存策略:

魏征说丑话唐太宗接受魏征:忠臣;青史留名

唐太宗:明君,流芳千古不接受魏征:不畏强暴的贤臣

唐太宗:不能虚心纳谏的庸主

魏征的“进谏”与唐太宗的“纳谏”正确认识板凳上的“心”

有的时候,一个人发表什么样的言论,做出什么样的姿态,十分难以判断他的真正用意,这个情况在博弈论中就被称为“言语博弈”。像外交签约、谈判、社交场合的言论、公开发表的感想心得之类,都属于言语博弈。通过言语博弈,能够透露出发言者的一些信息,他是要通过这些信息来和别人进行博弈,来试探他人的反应和态度,并且给能够理解自己真正用意的人以信息提示的。所以,人们常说的“商场无真话”、“官样文章”、“空头支票”,都是对言语博弈试探行为的一种形象概括。

具体到应用上,言语博弈不但有和他人进行试探和彼此探底的作用,还有一个作用,就是让了解自己的人能够从中获取真实信息。所以,对于言语博弈,有人就会当真,认为那是一个确实存在的保证,也有人觉得全部是假话,但只有真正了解的人才知道哪些是真,哪些是假。在中国传统文化里面,诸葛亮和刘备一向被称为君臣一体、君臣同心,尤其是刘备临终托孤的表现,更是让人觉得他十分信赖诸葛亮。实际上,刘备正是通过托孤,进行了他一生中的最后一次博弈——对诸葛亮进行拉拢的同时将真实信息透露给他。

作为三国中苦守西陲的国家,蜀汉政权从诞生之日起,就充满了内外的危机。而蜀汉的开国君主刘备虽然在建国过程中没有太多的功业,完全靠自己和诸葛亮的纵横之术发展势力,但在身后的继承人问题和国策转移的问题上,他却煞费苦心,炮制出一个绝妙的方案。

蜀汉章武三年(223年)春,刘备因为发兵攻打孙权失败而病死在永安(白帝城)。在此之前,刘备因为病倒在永安,无法回到成都,便紧急下令,把诸葛亮从成都召到永安,交代后事。刘备的托孤之语十分有意思,他对诸葛亮说:

“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国,终定大事。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

诸葛亮不敢怠慢,马上一面磕头一面哭着回答:“臣敢竭股肱之力,效忠贞之节,继之以死!”随后,刘备又颁下诏书留给儿子后主刘禅,称“汝与丞相从事,事之如父”。

表面看来这是刘备、诸葛亮君臣之间互相推心置腹交往的结果,历代的评论家也觉得刘备虽然一生糊涂,但是在临终之前并不吝惜自己的江山,而是希望把国家交给贤明的诸葛亮来治理。其实不然——确实,这一托孤之语,是刘备一生中真正精彩的地方,但这精彩之处在于他这番话背后的意思。我们可以从图中得到启发:

刘备可辅辅之;君可自取诸葛亮辅之刘备:有远见,信任属下

诸葛亮:贤相,万世仰慕自取刘备:用人失察,保住子孙性命

诸葛亮:小人,为后世所唾弃

刘备托孤博弈

蜀汉政权建立的基础本身就不稳固,刘备的江山取自刘璋,而刘璋则是继承了父亲刘焉的势力范围,刘焉又是汉政府派到益州的外来势力,所以和本土大家族向来关系不合。刘焉、刘璋父子在益州经营二十多年,吸收了从关中等地区进入益州的外来官僚、从外地归乡的益州本地官僚和雄霸一方的益州本地大地主这三部分力量,形成了自己麾下的松散政治集团。刘焉接受东汉政府的任命来到益州的时候,就曾经屡次和益州本地的豪族发生摩擦和矛盾,甚至不得不采取非常手段,用武力消灭对方才能巩固自己的统治。刘璋在位期间,则注重吸纳外来的人才,一方面充实自己的势力,一方面对抗益州本地的豪强,让益州的统治趋于稳定。

而刘备不但从刘璋那里继承了和本地士人的不和关系,而且还背负了刘备集团和刘璋集团之间的冲突。因而,蜀汉政权在和孙吴交兵大败之后,最大的威胁并不在于作为敌国的曹魏和孙吴,而是在于国家内部。蜀汉内部由于政权更替而形成的刘备嫡系和刘璋旧部之间的矛盾纠葛,是蜀汉政治中的隐患,随时可能爆发成为急症,所以刘备不得不防,但由于时目无多,已经无力处理,只能寄希望于和他心意相通的诸葛亮了。

刘备最初是接受了刘璋的邀请进入益州的,而进入益州之后,刘备的部属和刘璋的旧臣之间,就形成了“主客”、“新旧”的关系。而刘璋旧部因为已经和益州本地政治与社会相结合,在统治上占据主动地位,刘备夺取了刘璋的政权之后,广泛任用自己的亲信下属,一时间让主客、新旧的地位倒转过来,一切重要的正职都被刘备属下的“新人”所占据,刘璋旧部怎能没有怨言?所以,为了平息刘璋旧部的怨气和不满,刘备把原来刘璋手下的董和、黄权、李严进行重用,意在安抚人心。

虽然刘备十分注重平衡矛盾、处理内部新旧关系,但刘备从称帝到去世,中间不过短短三年左右的时间,根本没有时间完全弥合益州旧臣和蜀汉新政权之间的所有矛盾,也不能将自己手下所有的政治资源一一整合,在这样的情况下,用诸葛亮后来的话说,那确实是“败军之际,危难之间”。所谓败军之际,是指刘备在与孙吴的战争中大败而且自己染病身亡;所谓危难之间,就是因为刘备的去世,刚刚建立不久的蜀汉政权因为新旧臣僚的冲突矛盾而趋向内乱和倒台的危险。

刘备是个一生善用权谋的政治家,他不会不知道蜀汉政权内部有潜在的危险存在,所以,他在白帝城托孤的时候,安排诸葛亮和李严共同接受遗诏——诸葛亮是刘备的班底,李严是刘璋的旧部,二人接受遗命共同辅佐幼主,诸葛亮为正,李严为副,这种安排本身就出于尊重新旧双方的利益,共同尊崇等量齐观的考虑。在安排辅政大臣方面刘备都考虑得如此周密,那么在他一生最后的命令中,对诸葛亮所说的托孤言论,怎么可能会不考虑到如何处理他身后蜀汉政权内部新旧臣子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摆平小皇帝和旧臣之间的关系这些难题呢?

从蜀汉政权内部结构来看,以李严为首的刘璋旧部在数量上占多数,而刘备的心腹班底在其中只是少数派。但是,因为刘备打败了刘璋成为益州的主人,所以刘备的旧部也就随之反客为主占据了朝中的主导地位。这种主导地位是刘备成为蜀汉政权皇帝的基础,失去了这一点,刘备及其继承者也就失去了统治蜀汉的力量,所以,刘备绝对不允许在他死后出现形势逆转的现象。

使用李严,并且任命他做托孤的辅政大臣,就是出于这种考虑——平衡势力,安抚矛盾,避免双方起冲突。但是,李严获得了辅政大臣的身份之后,既可以作为刘璋旧部的领军人物,率刘璋旧部与刘备部下合作,又可以利用其辅政身份和在刘璋旧部中的威信与地位图谋不轨。因而,刘备还要准备好厉害的后着防备李严才行。所以,他在托孤的时候,对诸葛亮说出了“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的话。

在刘备看来。当时自己的儿子刘禅年纪尚幼,无法和李严为首的刘璋旧部周旋抗衡,所以只能依靠自己的心腹来完成平衡内部矛盾、整合新旧政治资源的工作。而朝中大臣里,真正可以托付的,只有诸葛亮,因为诸葛亮既是自己的心腹,又是自己在进入西川之前的班底,更是自己老部下中的领袖人物。诸葛亮在接受刘备的遗诏,辅佐年幼的君主执政方面,和李严是地位平等、不分高下的。但是,如果要预防李严为首的刘璋旧部发动内部的叛乱,就必须授予诸葛亮特别的权力,让他可以有控制李严而不被李严压服的特殊名义。所以,刘备的托孤遗言,所谓在关键时刻令诸葛亮对蜀汉政权“君可自取”的嘱咐,正是为了在接受遗命的李严面前,突出诸葛亮的特殊地位,暗示如果在刘璋旧部有所行动、阴谋叛变的危急时刻,通过国家行政方面的力量无法有效处理时,诸葛亮可以为了刘备集团的利益,不顾君臣名分,走向前台,自取帝位来与旧人们相抗衡。

果然,诸葛亮明白了刘备的用意,在刘备去世之后,诸葛亮以蜀汉皇帝的名义,把刘璋手下最有权力的李严外放到江州(今重庆市),还委派亲刘备的将领陈到为永安都督,起到随时监视李严的作用。这样一来,李严对蜀汉中央政治没有插手的余地,只能做一个象征性的朝臣领袖。通过这个前期的和平策略,让诸葛亮抓住了任用亲刘备集团的新人充实统治基础,而进一步彻底解决新旧关系的休养时间。

李严在镇守江州期间,曾经去信劝诸葛亮封王。对李严的这个建议,诸葛亮的回答十分出人意料,他说:“我确实应该接受封赏为王,可是没有,并不是因为我没有这个资格,而是现在时机还不到。”李严和诸葛亮二人在这里通过封王的问题,对刘备的托孤遗命进行了一次引申。因为刘备托孤时的言论,让李严觉得诸葛亮肯定要位居群臣之上,成为蜀汉的“影子皇帝”,所以他以封王为借口试探诸葛亮本人是否有此心意。诸葛亮也知道李严的用心,所以毫无顾忌地表示自己完全可以封王,表示自己始终处于李严之上,可以控制蜀汉形势的身份。

要学会巧妙跳槽

“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这是一个人人都知道的道理,“跳槽”讲的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重新选择有利于自己发展的地方。但是,一旦选择了一个发展的环境,就要相应地形成某种契约或者准契约关系。有了这种契约关系,才能确立自己在这个环境中的位置,同时也让这个环境确认你在他们之中的身份。如果无故违背契约,是要受到一定惩罚的——有时候这个惩罚是具体的,比如罚金;有时候这个惩罚则是抽象的,比如产生对你不利的评价和口碑。

为什么违背契约也要受到指责?因为契约本身就代表了一种双方合作的关系(只要是双方在非胁迫状态下以对等身份确认的自愿合作),这种关系一旦确立,就不能随便反悔,否则就会被认为是缺乏社会信用和合作诚意。

契约之所以要带有这种属性,正是基于人都是驱利避害这一前提的。既然每个人都想着更利于自己的情况,那么对订立契约的双方而言,都怕对方先背叛自己而损害自己的利益,所以,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便要让契约带有一种社会约束力。因而,在选择跳槽之前,一个理性的人应该考虑到单方面违背契约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是否值得。如果跳槽之后所能得到的收益高于自己受到的惩罚,自然可以选择跳槽:如果持平,则不必非跳槽不可;如果是弊大于利,则出于理性不应该跳槽。不过,有的时候,跳槽时是否能够分析清楚自己将来的得失,是十分难说的。吴三桂先投降李自成后投靠清朝的行为,正是在跳槽中对未来的预期无法把握的一个混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