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的视觉感官相对于其他器官来讲发育相对缓慢。一般情况下,胎儿在孕27周之后大脑才能感知外界的光源,孕30周以前还不能直视光源,在孕36周才能对光作出反应。因此,在孕24周左右,准妈妈可以按每5分钟一次的规律用手电筒(弱光)对胎儿进行照射,但是切忌用强光或者长时间照射,以免伤害胎儿的视觉器官。
光照胎教具体实施方法:从孕8月到孕10月,开始每周3次,孕8月后每天1次。在胎儿醒着的时候,用手电筒光对着准妈妈腹壁向子宫内透光,照射胎儿,每次连续照射3~5分钟(注意不要用热光源照射)。
目的:采用光照胎教方法对胎儿做视觉通道的刺激,可以促进胎儿视觉系统和大脑视觉中枢神经细胞发育得更好,对以后视觉及思维想象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