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怎样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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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什么是法律援助

“案情回顾”

黄某大学刚毕业,就幸运地加入到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就在黄某进公司满一个月时,他随经理一起到工地监督工作,被楼上掉下来的一块水泥板砸成重伤。后来,公司主动补贴给了黄某一万元作为医疗费,但这和黄某治病花去的5万元相差甚远。于是黄某向公司主张索要工伤及住院医疗费和补偿费,而公司却以黄某不是本公司正式员工而被拒绝。

无奈之下,黄某想打官司来主张自己的权利,由于黄某刚出来工作经济都比较困难,根本请不起律师,只好找做律师的同学求助,同学告诉他说不花钱也能打官司的制度称为法律援助,是对需要专业法律帮助,又无力承担诉讼费用或者律师费用的当事人予以减免诉讼费用或律师费用,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保障制度。黄某由于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且自身权益遭到了损害,因此他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可以按照程序申请法律援助。

律师答疑: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它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我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律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可见,律师实施法律援助,不仅法律有明确规定,而且,律师在减免费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时,必须尽职尽责,不能因为减收或免收了律师费而不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