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斯蒂芬·里柯克
我经常和百万富翁们打交道。我喜欢他们。我喜欢他们的脸。我喜欢他们的生活方式。我喜欢他们吃的食物。和他们打交道越多,我就越喜欢他们的一切。
我尤其喜欢的是他们的衣着,他们灰色的格子裤、白色的格子背心、沉甸甸的金链子,以及他们用来签署支票的印章戒指。呀!他们看起来神气活现的。要是能看到他们六七个人一起坐在俱乐部里,不失为一种享受。他们的身上哪怕是沾上一丁点儿灰尘,都会有人跑去为他们掸掉。真的,而且很乐意这样。连我都乐意亲手为他们掸掉点儿灰尘。
我喜欢他们的饮食,但是我更喜欢他们学富五车。那真是了不起。看看他们看的书就一目了然了。他们简直就是手不释卷。无论何时到俱乐部去,你都会发现有三四个百万富翁在那里。看看他们读的那些东西吧!你准会认为,一个从上午11点到下午三点都在办公室努力工作、中间只有一个半小时吃中饭的人,一定会筋疲力尽。其实一点儿也不。这些人工作之余,照样能坐下来读《小品文》、《警察报》和《桃色苑》之类,而且跟我一样对其中的笑话心领神会。
我热衷于做的一件事是在他们中间走来走去,这样就可以捕捉到他们的只言片语了。几天前我听到其中一个百万富翁往前探着身体说:“算了,我说了给他一百五十万,再多一分都不给,他要么拿走要么走人——”我多渴望能插上一句:“什么!一百五十万哦!再说一遍!给我好了,要么拿走要么走人。一定给我这次机会啊,要么拿走要么走人,我知道我能马上答复您。只给一百万也行,我们一言为定。”
并不是说他们这些人对钱无所谓。不,先生,别那么想。他们对大笔大笔的钱当然是不太在乎的,比如说一出手便是十万八万的。但对小钱可不一样。除非你了解他们为了一分一厘,甚至不到一分一厘会急成什么样。
嘿,几天前的一个晚上,两个百万富翁欣喜若狂地进了俱乐部。他们说小麦涨价了,他们俩不到半个小时就各自赚了四分钱。这赚头让他们胃口大开,所以点了足够16个人吃的晚宴。我为报刊写稿挣到的钱是这点儿赚头的两倍,我都没这么炫耀过。
有一天晚上,我听见一个百万富翁说:“喂,咱们打个电话给纽约,给他们两分五厘钱。”天哪!想想看,大半夜给人口近五百万的纽约城打电话,就为了给他们两分五厘钱,电话费还得多少钱呢?那么——是不是就此惹恼了纽约人呢?没有,他们接受了。当然,这是高级金融问题。我不想不懂装懂。此后我试着打电话到芝加哥,说给它一分五厘钱,另外我还打电话到安大略省的汉密尔顿,说给它五毛钱,但是接线员却以为我疯了。
当然,这一切都显示出我一直在研究百万富翁们成功的奥秘。我在做研究,已经研究很多年了。我认为对刚刚开始工作就想辞职不干的年轻人来说,这种研究可能还是很有帮助的。
你知道,很多人在生命中很晚的时期才意识到:如果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就明白了现在明白的事理,那么,他的人生就会大有作为。而反过来,又有多少年轻人却没有进一步思考:假如他当年明白了他现在所不了解的那些东西,那他会有怎样的作为,又不会有怎样的作为呢?这些想法细思极恐。
总之,我一直在探寻百万富翁们的成功奥秘。
有一点我可以非常肯定:假如一个年轻人想成为百万富翁,那么必须对他的饮食和起居倍加小心。看来要做到这一点不容易。但是没有人能够随随便便成功,努力是唯一的途径。
一个想成为百万富翁的年轻人,却以为理所当然应该在七点半起床,早饭吃强力牌肉食和荷包蛋,午餐喝凉水,而且十点钟准时睡觉,那是不合适的。你不可以这么做。我见过太多的百万富翁,没见过这么做的。如果你想成为百万富翁,十点之前你不能起床。百万富翁们绝不这么做。他们不敢这么做。假如有人看见他们早上九点半就在街上,那他们的生意也就贬值了。
节俭的老观念根本就是错误的。要想成为百万富翁,你需要喝香槟酒,喝大量的香槟酒,一刻不停地喝。除了香槟,你还需要喝苏格兰威士忌和苏打水。你得几乎整个晚上都泡在这些酒里,成桶成桶地喝。酒能使你头脑清醒,头脑清醒第二天才能做生意。我见过一些这样的百万富翁,他们在早上头脑是那么清醒,红彤彤的脸确实像煮过一样。当然,像这样生活需要决心。不过你可以一品脱一品脱地买酒。
因此,我亲爱的年轻人,假如你想在生意方面更上一层楼,那就得改变一下生活方式。要是房东大娘给你端来熏肉和蛋作早餐,把它们扔到窗外去喂狗好了,叫她给你弄点儿凉拌芦笋和一品脱葡萄酒来。然后打个电话给你的老板,告诉他你大约十一点钟才会到。这样你就飞黄腾达起来。对,很快就会一步登天。
至于百万富翁们是怎样赚到一百万的,这个问题不好回答。但有一种办法是这样的:带五分钱进城打拼。百万富翁们几乎都是这样开始创业的。他们反反复复地告诉我(都是身价百万或千万的人),他们当初进城的时候身上只有五分钱。看来他们就是靠这点儿本钱开始创业的。当然,这困难重重。有一次我也差点儿这样发起来了。我当时借了五分钱,带着它出了城,后来就心急火燎地转身回了城,因为我如果没在郊外正好碰到一家啤酒馆,把那五分钱给花了的话,我今天可能已经是百万富翁了。
另一个上佳计划是创业。规模要大,要敢为天下先。比如说,有一个我认识的百万富翁告诉我说,想当年他在墨西哥,身无分文(他在中美洲把那五分钱的本钱亏掉了)。他却独具慧眼发现那里没有发电厂,于是他就创办了一个,结果赚了个盆满钵满。我认识的另一个百万富翁也差不多,他在纽约滞留时也是一文不名。不过,他突然灵机一动,想到纽约城需要盖一些比现有的高楼高十层的楼房。于是他就盖了两座,随即一售而空。很多百万富翁都是用这种简单的方法一夜暴富的。
当然,还有一种方法比上述任何一种方法还要容易。我几乎都舍不得把它说出来,因为我想留给自己。
我是有天晚上在俱乐部偶然听说的。俱乐部里有一个老先生,他富可敌国,那张脸就像最出色的鬣狗。我以前从不知道他是怎么成为百万富翁的。因此有一天晚上,我向一个百万富翁打听了一下布洛格斯这老家伙是怎样发家致富的。
“他怎么发的?”他轻蔑地回答说。“哎呀,他是在孤儿寡母身上发的财。”
孤儿寡母!妈呀,这个生意可真是奇思妙想!谁能想到孤儿和寡妇身上会有财可发呢?
“可是怎么操作呢?”我极其小心翼翼地问道。“他从他们身上直接抢?”
“哎呀,”那人回答说,“他只需把他们放在脚跟下面狠榨就行了,就这么回事儿。”
那么,是不是很简单啊?自那以后,我经常琢磨这次谈话,很想试一试。要是我能抓着他们,我会很快地榨干他们。可怎么才能把他们抓住呢?我所认识的寡妇大多数是那种很壮实的。至于孤儿,一定要数量众多才够。与此同时我还在等待时机,要是我能弄来一大批孤儿,我要踩在他们身上榨榨看。
通过求教,我还发现从牧师身上也可以榨出钱来。他们都说牧师们挺好榨的。不过,或许还是孤儿更容易榨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