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游戏梦幻界之妖艳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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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我是一只鱼2

你不出声?那我就算你答应啦!以后下来视察,早餐我请,肠粉加蛋,加一瓶珠江啤酒。不喜欢?金威纯生也可以,青岛也挺不错。

你不要怪我抠门,平时我都是吃肠粉不加蛋的,还经常不吃早餐。至于啤酒,要过节才能喝到。唉,像我这种写小说,至今没赚过一分钱,家里人并不支持,我也没办法呀!

虽然帮五叔打工,吃得好,住得好,随便就能重个十多斤,却不是每个月都发工资的,一般年底才有,而且我这人特廉洁,又节省,即使是内裤也要穿到春光乍泄。

其实只要我开口,理论上而言,要多少有多少打个比喻啦,当然不能狮子大开口,可惜我就是开不了口。

因为,我没帮建筑公司做过多少事情,而且很多工作都是挺容易的。一些项目叔叔都很放心的交给我做,因为我读的书相对多那么一点点。

小时候,家里很穷,爷爷又死得早,父辈净受村里人的欺负,好不容易才熬出头。与其说五叔像个企业的老板,倒不如说他像个江湖大哥。

他很够义气,很帮朋友,是我很佩服的人。不过,他发起火来,可不是一般的厉害。现在已经和气很多,年轻的时候可不是一般的剽悍,而且还学过武术。

小时候,老爸很照顾弟弟妹妹,现在五叔也很关照他。我老爸脾气太好,心肠太软,没什么狠手段,适合做个管理者,不适合当老板。

我们家能翻身做主人,父辈的功劳很大,叔叔出力最多。

要是把父辈的经历写成书,肯定会很精彩,暂时就不罗嗦了,我想再酝酿一下。

来,干一杯苹果醋,既营养又健康,据说还可以防癌!

我老爸叫江枫,年轻的时候帅得掉渣,蜂蜜万千少女。

可惜那时家里太穷,那些已经动心的阿姨姑姑小姐们,一看到空空的米缸,破烂的房子,还有两个弟弟和两个妹妹正在读书,马上就拍拍屁股走人。

那时的人大多很现实,明明长得比东施还东施,却以为自己比西施还西施,如果男方家里没几粒米,肯定不会答应,生怕饿死她们一般。

强烈鄙视这种人!宁嫁勤奋发家郎,不嫁懒惰败家子!

当然,如果能找个既有钱又勤奋的,而且永远都对你好,肯定是上辈子你拜得神多啦,可惜这种人是稀世珍品,百年难得一见。侥幸碰到一个,原来是人家的老公!

幸好她们没答应。要是帅气勤奋的老爸和那种扭捏效颦的东施结合,弄不好会基因突变,生个畸形儿:斗鸡眼,蒜头鼻,罗圈腿,矮冬瓜,一嘴的龅牙,还是四环素的。

现在都流行强强联合,因此英明果断的老妈,披荆斩棘,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别人拥护她就反对,别人反对她就拥护,坚决嫁给虽然贫穷但帅气勤奋温柔体贴的老爸!

祝贺她!老妈,你真是太有才啦,虽然书读得不多,却生就一双慧眼。

想当年,老妈虽然矮了点,却是肤白奶大好生养请原谅我这么形容最最亲爱的老妈、人靓歌甜够直爽的村花,还是文艺队的。

我承认,我有恋母情结,喜欢的对象大多是肤白奶大好温柔的美眉,尽量不要比我高。我只有一米六九点九九,就是差那么一点点,正如我的爱情一样。

要是顺利的话,早就逼出一二三个娃啦,哪里还像现在,每天晚上都独守空房,孤枕难眠,跟大家在这里胡吹乱侃……屋漏连夜雨,点滴到天明。我郁闷呀!

亲戚朋友安排的相亲对象,老是觉得我太出色了,不敢跟我踏进教堂。唉,至少给我一个晚上也好呀,我不会耽搁你们太多时间的。

你们没看到我五行缺水么?水者通肾,我又坐得太多,虽然心火旺盛,也只是外强中干而已。各位美眉如果不信,可以一试。

若有意,请拨打手机12345678910.但十二点之后不要打来,因为我已经睡了。

来吧,我会先请你去大排挡吃夜宵,培养一下小资情调,应该不会直奔主题。

俺是文明人!尽管俺经常和工地的那些泥腿子混成一块,没大没小,但俺的心是雪白雪白的。不信?来摸摸看,绝对不收费。

正因为老爸和老妈的强强联合,才可以生出英俊潇洒、玉树临风、风度翩翩、风流倜傥、雪白干净的我来。当然,小妹也挺不错,只比我逊色那么一点点。

因此,坚决呼吁各位还没有结婚的同胞,宁缺勿滥,可以为上床而同居,不要为结婚而结婚。坚决拥护优生优育,造福千万家!

许大哥的《横财梦》中唱过“誓要娶得美妻,我愿做奴隶……”

我是不会做奴隶的,因此我会更加努力的充实自己,让那些美眉疯狂的扑过来!为着这个目标,我决定……今晚加班写小说!

请原谅我的虚荣,请原谅我的好色。肤白奶大好温柔,童颜****何处求?

言归正传。且说那女的瞟我一眼,我马上春心荡漾,暗道一声:“机会来了。”

虽然那女的并不出众,我却看到后面的机会。俗话说的好,每个西施的身边,总要找个东施来衬托自己。或许,她的好朋友,或者好朋友的朋友,没准就是一个美眉呢!

主动搭讪美眉,或许比较难成功,除非你十分出色,还能消除对方的戒心;但只要有人稍稍介绍一下,那把大葵扇拨得猛一点,就会容易很多。

当年我如果懂得这招借力用力,别说是铁心兰和苏樱,就是移花宫的邀月和怜星这种白骨精,一样会栽在我的手里!任她们神通广大,也逃不出我五指山!哇哈哈!

好像扯远了,容我再YY一下。不知哪个高人说过,没有最YY,只有更YY,果然是真理。

那女的扯东扯西,还让我留下电话。我欣然同意,静待她的来电。果然,一个星期之后,她露出狐狸尾巴,居然约我去吃饭,还说她的一个朋友也在杂志社做过,是个美眉。

其实我进杂志社还不到一个月,当时只是看到招聘的是个美眉,也就屁颠屁颠的溜进去。

因此,那女的前半句对我根本没有任何吸引力,而最后那两个字却深深的吸引住我,令我无法自拔,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古往今来,不知多少英雄豪杰,多少才子财主,多少白脸黑脸,都栽在这两个字上面。我虽然十分肯定自己拥有英雄豪杰才子财主的潜力,却同样一头撞过去。

你们不能怪我呀!是男人迟早会栽在女人的手上,区别只是什么样的女人。男人通过征服世界来征服女人,女人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虽然是老生常谈,却是至理明言呐!

平时一向疏于打扮的我,那天晚上特意西装领带,头抹发蜡,皮鞋用口腔分泌物擦得闪亮,昂首阔步的来到约定的地点。

接见我的,是另外一个女孩,比原来那位多出几分姿色,但痘痘也不少。结果她没请我吃饭其实当时我带了几十块,打算请她吃大排挡,而是把我带进一个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