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梁遇春作品集:泪与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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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梁遇春:泪与笑 (7)

今晚我醉了,醉得几乎不知道我自己的姓名,但是一杯一杯的酒使我从不大和我相干的事情里逃出来,使我认识了有许多东西实在不属于我的。比如我的衣服,那是如是容易破烂的,此如我的脸孔,那是如是容易变得更消瘦,换一个样子,但是在每杯斟到杯缘的酒杯底我一再见到你的笑容,你的苦笑,那好象一个人站在悬崖边际,将跳下前一刹那的微笑。一杯一杯干下去,你的苦笑一下一下沈到我心里。我也现出苦笑的脸孔了,也参到你的人生妙诀了。做人就是这样子苦笑地站着,随着地球向太空无目的地狂奔,此外无别的意义。你从生活里得到这么一个教训,你还它以暗淡的冷笑,我现在也是这样了。

你的心死了,死得跟通常所谓成功的人的心一样地麻木;我的心死了,死得恍惚世界已返于原始的黑暗了。两个死的心再连在一起有甚么意义呢?苦痛使我们灰心,这真是“哀莫大于心死”。所以我们是已失掉了生的意志和爱的能力了,“希望”早葬在坟墓之中了,就说将来会实现也不过是僵尸而已矣。年纪总算青青,就这么万劫不复地结束,彼此也难免觉得惆怅吧!这么人不知鬼不觉地从生命的行列退出,当个若有若无的人,脸上还涌着红潮的你怎能甘心呢?因此你有时还发出挣扎的呻吟,那是已坠陷阱的走兽最后的呼声。我却只有望着烟斗的烟雾凝想,想到以前可能,此刻绝难办到的事情。

今晚有一只虫,惭愧得很我不知道它叫做甚么,在我耳边细吟,也许你也听到这类虫的声音罢!此刻我们居在地上听着,几百年后我们在地下听着,那有甚么碍事呢?虫声总是这么可喜的。也许你此时还听不到虫声,却望着白浪淊天的大海微叹,你看见海上的波涛没有?来时多么雄壮,一会儿却消失得无影无踪,你我的事情也不过中海里的微波罢,也许上帝正凭栏远眺水平线上的苍茫山色,没有注意到我们的一起一伏,那时我们又何必如此夜郎自大,狂诉自个的悲哀呢?

你走后,我夜夜真是睡得太熟了,夜里绝不醒来,而且未曾梦见过你一次,岂单是没有梦见你,简直什么梦都没有了。看看钟,已经快十点了,就擦一擦眼睛,躺在床上,立刻睡着,死尸一样地睡了九个钟头,这是我每夜的情形。你才走后,我偶然还涉遐思,但是渺茫地忆念一会儿,我立刻喝住自己,叫自己不要胡用心力,因为“想你”是罪过,可说是对你犯一种罪。不该想而想,想我所不配想的人,这样行为在中古时代叫做“渎神”,在有皇冕的国家叫做“大不敬”。

从前读Bury的《思想自由史》对于他开章那几句话已经很有些怀疑,他说思想总是自由的,所以我们普通所谓思想自由实在是指言论自由。其实思想何曾自由呢!天下个个人都有许多念头是自己不许自己去想的,我的不敢想你也是如此。然而,"不想你"也是罪过,对于自己的罪过。叫我自己不想你,去拿别的东西来敷衍自己的方寸,那真是等于命令自己将心儿从身里抓出,掷到垃圾堆中。所以为着面面俱圆起见,我只好什么也不想,让世上事物的浮光掠影随便出入我的灵台,我的心就这么毫不自动地凄冷地呆着。失掉了生活力的心怎能够弄出幻梦呢,因此我夜夜都尝了死的意味,过个未寿终先入土的生活,那是爱伦·坡所喜欢的题材,那个有人说死在街头的爱伦·坡呀!那脸容是悲剧的结晶的爱伦·坡呀!

可是,我心里却也不是空无一物,里面有一座小坟。“小影心头葬”,你的影子已深埋在我心里的隐处了。上面当然也盖一座石坟,两旁的石头照例刻上“春秋多佳日,山水有清音”这付对联,坟上免不了栽几棵松柏。这是我现在的“心境”,的的确确的心境,并不是境由心造的。负上莫名其妙的重担,拖个微弱的身躯,蹒珊地在这沙漠上走着,这是世人共同的状态;但是心里还有一座石坟镇压得血脉不流,这可是我的专利。天天过坟墓中人的生活,心里却又有一座坟墓,正如广东人雕的象牙球,球里有球,多么玲珑呀!吾友沉海说过:“诉自己的悲哀,求人们给以同情,是等于叫花子露出胸前的创伤,请过路人施舍。”旨哉斯言!但是我对于我心里这个新家颇有沾沾自喜的意思,认为这是我生命换来的艺术品,所以像Co1eridge诗里的古舟子那样牵着过路人,硬对他们说自己凄苦的心曲,甚至于不管他们是赴结婚喜宴的客人。

石坟上松柏的阴森影子遮住我一切年少的心情,“春秋多佳日,山水有清音”,这二句诗冷嘲地守在那儿。十年前第一次到乡下扫墓,见到这两句对于死人嘲侃的话,我模糊地感到后死者对于泉下同胞的残酷。自然是这么可爱,人生是这么好玩,良辰美景,红袖青衫,枕石漱流,逍遥山水,这哪里是安慰那不能动弹的骷髅的话,简直是无缘无故的侮辱。现在我这座小坟上撒但刻了这十个字,那是十朵有尖刺的蔷薇,这般娇艳,这般该毒地刺人。所以我觉得这一座坟是很美的,因为天下美的东西都是使人们看着心酸的。

我没有那种欣欢的情绪,去“长歌当哭”,更不会轻盈地捧着含些朝露的花儿自觉忧愁得很动人怜爱地由人群走向坟前,我也用不着拿扇子去扇干那湿土,当然也不是一个背个铁锄,想去偷坟的解剖学教授,我只是一个默默无言的守坟苍头而已。

猫狗

惭愧得很,我不单是怕狗,而且怕猫,其实我对于六合之内一切的动物都有些害怕。

怕狗这个情绪是许多人所能了解的,生出同情的。我的怕狗几乎可说是出自天性。记得从前到初等小学上课时候,就常因为恶狗当道,立刻退却,兜个大圈于,走了许多平时不敢走的僻路,结果是迟到同半天的心跳。十几年来踽踽地踯躅于这荒凉的世界上。童心差不多完全消失了,而怕狗的心情仍然如旧,这不知道是不是可庆的事。

怕狗,当然是怕它咬,尤其怕被疯狗咬。但是既会无端地咬起人来,那条狗当然是疯的。猛狗是可怕的,然而听说疯狗常常现出驯良的神气,尾巴低垂夹在两腿之间。并且狗是随时可以疯起来的。所以天下的狗都是可怕的。若使一个人给疯狗咬了,据说过几天他肚子里会发出怪声,好像有小疯狗在里叫着。这真是惊心动魄极了,最少对于神经衰弱的我是够恐怖了。

我虽然怕它,却万分鄙视它,厌恶它。缠着姨太太脚后跟的哈巴狗是用不着提的。就说那驰骋森林中的猎狗和守夜拒贼的看门狗罢!见着生客就狺狺着声势逼人,看到主子立刻伏贴贴地低首求欢,甚至于把前面两脚拱起来,别的禽兽绝没有像它这么奴性十足,总脱不了“走狗”的气味。西洋人爱狗已经是不对了,他们还有一句俗语“若使你爱我,请也爱我的狗罢”,(Love me,Love my dog.)这真是岂有此理。人没有权利叫朋友这么滥情。不过西洋人里面也有一两人很聪明的。歌德在《浮士德》里说那个可怕的Mephistopheles第一次走进浮士德的书房,是化为一条狗。因此我加倍爱念那部诗剧。

可是拿狗来比猫,可又变成个不大可怕的东西了。狗只能咬你的身体,猫却会蚕食你的灵魂,这当然是迷信,但是也很有来由。我第一次怕起猫来是念了爱伦·坡的短篇小说《黑猫》。里面叙述一个人打死一只黑猫,此后遇了许多不幸事情而他每次在不幸事情发生的地点都看到那只猫的幻形,狞笑着。后来有一时期我喜欢念外国鬼怪故事,知道了女巫都是会变猫的,当赴撒旦狂舞会时候,个个女巫用一种油涂在身上,念念有词,就化成一只猫从屋顶飞跳去了。

中国人所谓狐狸猫,也是同样变幻多端,善迷人心灵的畜生,你看,猫的脚踏地无声,猫的眼睛总是似有意识的,它永远是那么偷偷地潜行,行到你身旁,行到你心里。《亚俪斯游记》里不是说有一只猫现形于空中,微笑着。一会儿猫的面部不见了,光剩一个笑脸在空中。这真能道出猫的神情,它始终这么神秘,这么阴谋着,这么留一个抓不到的影子在人们心里。欧洲人相信一只猫有十条命,仿佛中国也有同样的话,这也可以证明它的精神的深刻矫健了。我每次看见猫,总怕它会发出一种魔力,把我的心染上一层颜色,留个永不会退去的痕迹。碰到狗,我们一躲避开,什么事都没有了,遇见猫却不能这么容易预防。它根本不伤害你的身体,却要占住你的灵魂,使你失丢了人性,变成一个莫名其妙的东西,这些事真是可怕得使我不敢去设想,每想起来,总会打寒噤。

上海是一条狗,当你站在黄浦滩闭目一想,你也许会觉得横在面前是一条恶狗。狗可以代表现实的黑暗,在上海这现实的黑暗使你步步惊心,真仿佛一条疯狗跟在背后一样。北平却是一只猫。它代表灵魂的堕落。北平这地方有一种霉气,使人们百事废弛,最好什么也不想,也不干了,只是这么蹲着呆呆地过日子。真是一只大猫将个个人的灵魂都打上黑印,万劫不复了。

若使我们睁大眼睛,我们可以看出世界是给猫狗平分了。现实的黑暗和灵魂的堕落霸占了一切。我愿意这片大地是个绝无人烟的荒凉世界,我又愿意我从来就未曾来到世界过。这当然只是个黄金的幻梦。

这么一回事

我每次跟天真烂漫的小学生,中学生接触时候,总觉得悲从中来。他们是这么思虑单纯的,这么纵情嘻笑的,好象已把整个世界搂在怀里了。我呢?无聊的世故跟我结不解之缘,久已不发出痛彻心脾的大笑矣。我的心好比已经摸过柏树油的,永远不能清爽。

我每次和晒日黄,缩袖打瞌睡的老头子谈话,也觉得欲泣无泪。“两个极端是相遇的”。他们正如经过无数狂风怒涛的小舟,篷扯碎了,船也翻了,可是剩下来在水面的一两块板却老在海上飘游,一直等到消磨的无影无踪。他们就是自己生命的残留物。他们失掉青春和壮年的火气,情愿忘却一切和被一切忘却了,就是这样若有若无地寄在人间,这到也是个忘忧之方。真是难得糊涂。既不能满意地活它一场,就让它变为几点残露随风而逝罢!

可是,既然如是赞美生命力的销沉,何不于风清月朗之辰,亲自把生命送到门口呢?换一句话说,何不投笔而起,吃安眠药,跳海,当兵去,一了百了,免得世人多听儿声呻吟,岂不于人于己两得呢?前几天一位朋友拉到某馆子里高楼把酒,酒酣起舞弄清影时候,凭阑望天上的半轮明月,下面蚁封似的世界,忽然想跨阑而下,让星群在上面啧啧赞美,嫦娥大概会拿着手帕抿着嘴儿笑,给下面这班蚂蚁看一出好看的戏,自己就立刻变做不是自己,这真是人天同庆,无损于己(自己已经没有了,还从那里去损伤他呢?)有益于人。不说别的,报馆访员就可以多一段新闻,hysteria的女子可以暂忘却烦闷,没有爱人的大学生可以畅谈自杀来销愁。

但是既然有个终南捷径可以逃出人生,又何妨在人生里鬼混呢!

但是……

但是……

……

昨天忽然想起苏格拉底是常在市场里蹓跶的,我件件不如这位古圣贤,难道连这一件也不如吗?于是乎振衣而起,赶紧到市场人群里乱闯。果然参出一些妙谛,没有虚行。市场里最花红柳绿的地方当然要推布店了。里面的顾客也复杂得有趣,从目不识丁的简朴老妇人到读过二十,三十,四五十,以至整整八十单位的女学生。可是她们对于布店都有一种深切之感。她们一进门来,有的自在地坐下细细鉴赏,有的慢步巡视,有的和女伴或不幸的男伴随便谈天,有的皱着眉头冥想,真是宾至如归。虽说男女同学已经有年,而且成绩卓著,但是我觉得她们走进课堂时总没有走进布店时态度那么自然。唉吓!我却是无论走进任何地方,态度都是不自然的。

乡友镜君从前说过:“人在世界上是个没有人招待的来客。”这真是千古达者之言。牢骚搁起,言归正传。天下没有一个女人买布时会没有主张的。她们胸有成竹,罗列了无数批评标准,对于每种布疋绸缎都有个永劫不拔的主张,她们的主张仿佛也有古典派浪漫派之分,前者是爱素淡宜人的,后者是喜欢艳丽迷离的。至于高兴穿肉色的衣料和虎豹纹的衣料,那大概是写实派罢。但是她们意见也常有更改,应当说进步。然而她们总是坚持自己当时的意见,绝不犹豫的。这也不足奇,男人选妻子岂不也是如此吗?许多男人因为别人都说那个女子漂亮,于是就心火因君特地燃了。天下没有一个男人不爱女子,也好象没有一个女子不爱衣服一样。刘备说过:“妻子是衣服。”千古权奸之言,当然是没有错的。

布店是堕落的地方。亚当夏娃堕落后才想起穿衣。有了衣服,就有廉耻,就有礼教,真是:“圣人不死,大盗不止。”人生本来只有吃饭一问题,这两位元始宗亲无端为我们加上穿衣一项,天下从此多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