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梁遇春作品集:泪与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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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梁遇春:泪与笑 (12)

而且真真彻底地抓到一个人灵魂的核心时候,对于那个人所有的行动都能寻出原始的动机,生出无限的同情和原谅,将自己也掷到里头去了,怎么还会去扮个局外人,袖着手来下个无聊的是非判断呢。Carlyle在他论Burns那篇文章里主张我们应当从作品本身上去找个标准来批评那篇作品,拿作者有没有完美地表现了所要表现的意思做个批评的指南针,却不该先立下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抽象主张,把每篇作品都拿来称一称,那是不懂得文学的有机性的傻人们干的傻事。当代批评家Spingarn所主张的表现主义也是同样的意思。斯特刺奇对于所描状的人物可说持了同一的批评态度,他只注意这些不世的英才没有充分发挥他们特有的性格,却不去理世俗的人们对于那些言行该下一个什么判词。

这种尊重个人性格自由的开展的宽容态度也就是历来真懂得人性,具有博爱精神的教育家所提倡的,从Montaigne一直到Betrand Russell都是如此;这样兼容并包的气概可说是怀疑主义者的物权,我们这位写传记的天才就从他的怀疑癖性里得到这个纯粹观照的乐趣了。他又反对那班迷醉于时代精神的人们那样把人完全当做时间怒潮上的微波,却以为人这个动物太重要了,不该只当做过去的现象看待。他相信人们的性格有个永久的价值,不应当跟瞬刻的光阴混在一起,因此仿佛也染上了时间性,弄到随逝波而俱亡。其实他何尝注意时代精神呢,不过他总忘不了中心的人物,所以当他谈到那时的潮流的时候,他所留心的是这些跟个人性格互相影响的地方,结果还是利用做阐明性格的工具。他撇开这许多方便的法门,拈起一枝笔来素描,写传记自然要变成一件非常费劲的勾当了,怪不得他说把别人生活写得好也许同自己生活过得好一样地困难。我们现在来欣赏一下他在世上五十二年里辛苦写成的几部书的内容罢。

他第一部出版的书是《法国文学的界石》(Landmarks in French Literature),属于《家庭大学丛书》,所以照老例篇幅只能有二百五十六页。这书是于一九一二年与世人见面的,当时他已经三十二岁了。文学批评本来不是他的专长处,他真是太喜欢研究人物了,每说到微妙的性格就有滔滔的谈锋,无穷的隽语,可是一叙述文学潮流的演进兴致立刻差得多了。所以这本书不能算做第一流的文学史,远不如Saintsbury的A Short History of French Literature同Dowden的History of French Literature,他们对于各代的风格感到浓厚的趣味,探讨起来有说不尽的欣欢,因此就是干燥得像韵律这类的问题经他们一陈述,读起来也会觉得是怪好玩的。

可是这本素人编的文学史也有特别的好处,通常这类书多半偏重于作品;对于作家除生死年月同入学经过外也许就不赞一词,因为未曾念过多少作品的读者有时象听楚人说梦,给一大堆书名弄糊涂了,这本古怪的文学史却不大谈这些内行的话,单是粗枝大叶地将个个文学家刻划出来,所以我们念完后关于法国文学的演变虽然没有什么心得,可是心里印上了几个鲜明的画像,此后永远忘不了那个徘徊歧路,同时具有科学家和中古僧侣精神的Pascal,那个住在日内瓦湖畔,总是快死去样子,可是每天不断地写出万分刻毒的文章的老头子Voltaire,以及带有近世感伤色彩,却生于唯理主义盛行的时代,一生里到处碰钉子的Rousseau。所以这本文学史简直可说是一部文苑传,从此我们也可以窥见作者才气的趋向。还有从作者叙述各时代文学所用的篇幅,我们也可以猜出作者的偏好。

假使我们将这本小史同Maurice Baring编的French Literature一比较,他这本书十七世纪文学占全书三分之一,十八世纪文学占全书四分之一,十九世纪只占全书七分之一,Baring的书十七世纪不过占四分之一,十八世只六分之一,十九世纪却占三分之一了,这个比例分明告诉我们斯特剌奇是同情于古典主义的,他苦口婆心向英国同胞解释Corneille,Racine,Le Fontaine的好处。为着替三一律辩护,他不惜把伊利沙伯时代戏剧的方式说得漏洞丛生,他详论Boussett同Fontenelles整本书里却没有提起Zola的名字!这种主张最少可以使迷醉于浪漫派同写实主义的人们喝了一服清凉散。假使本来不大念法国作品的读者想懂得一点法国文学的演进,那么这本书恐怕要算做最可口的入门,因为作者绝没有排出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学究架子,却好像一位亲密的老师炉旁灯下闲谈着。

《法国文学的界石》不大博得当代的好评,七年后《维多利亚时代的名人》(Eminent Victorians)出版了,那却是一鸣惊人的著作,的确也值得这样子轰动文坛。在序里一劈头他就说维多利亚时代的历史是没有法子写的,因为我们知道得太多了。他以为无知是历史家第一个必要的条件,无知使事实变成简单明了了,无知会恬然地将事实选择过,省略去,那是连最高的艺术都做不到的。接着他就说他对于这个题目取袭击的手段,忽然问向隐晦的所在射去一线灯光,这样子也许反能够给读者几个凸凹分明的观念。他又说英国传记近来有点倒霉了,总是那种信手写成的两厚册,恐怕是经理葬事的人们安埋后随便写出的罢!后来就举出我们开头所述的那两要点,说他这本书的目的是不动心地,公平地,没有更深的用意地将一些他所认识的事实暴露出来。这样子一笔抹杀时下的作品,坦然标出崭新的旗帜,的确是很大胆的举动,可是这本书里面四篇的短传是写得那么斩钉截铁,好像一个大雕刻家运着斧斤毫不犹豫地塑出不朽的形相,可是又那么冰雪聪明,处处有好意的冷笑,我们也不觉那个序言说得太过分了。

他所要描状的维多利亚时代的名人是宗教家Cardinal Manning,教育家Dr.Arnold,慈善家Florence Nightingale同一代的名将General Gordon。他一面写出这四位人英的气魄,诚恳同威信,一面却隐隐在那儿嘲笑那位宗教家的虚荣心,那位教育家的胡涂,那位慈善家的坏脾气,那位将军的怪僻。他并没有说出他们有这些缺点,他也没有说出他们有那些优点,他光把他们生平的事实用最简单的方法排列起来,用一种不负责任的诙谐同讥讽口吻使读者对于他们的性格恍然大悟。诙谐同讥讽最大的用处是在于有无限大的暗示能力,平常要千言万语才能说尽的意思,有时轻轻一句冷刺或者几个好笑的字眼就弄得非常清楚了,而且表现得非常恰好。

英国文学家常具有诙谐的天才,法国文学家却是以讥讽见长(德国人文章总是那么又长又笨,大概就是因为缺乏这两个成分罢),斯特刺奇是沉溺于法国作家的英国人,所以很得了此中三昧,笔尖儿刚刚触到纸面也似地悄悄写去,读起来禁不住轻松地微笑一声,同时却感到隐隐约约有许多意思在我们心头浮动着。斯特刺奇将一大半材料搁在一边不管,只选出几个来调理,说到这几段时,也不肯尽情讲去,却吞吞吐吐地于不言中泄露出他人的秘密,若使用字的经济,真像斯宾塞所说的,见文章理想的境界,那么我们谈的这个作者该归到第一流里去了。他真可说惜墨如金。其实只有像他这样会射暗箭,会说反话,会从干燥的叙述里射出飘忽的鬼火,才可以这样子三言两语结束了一件大事。

他这个笔致用来批评维多利亚时代的名人真是特别合适,因为维多利亚时代的大人物向来是那么严重(难怪这时代的批评家Matthew Arnold一开口就说文学该具有high serioushess),那么像煞有介事样子,虽然跟我们一样地近人情,却自己以为他们的生活完全受过精神上规律的支配,因此难免不自觉里有好似虚伪的地方,责备别人也嫌于太严厉。斯特刺奇扯下他们的假面孔,初看好像是唐突古人,其实使他们现出本来的面目,那是连他们自己都不大晓得的,因此使他们伟大的性格活跃起来了,不像先前那么死板板地滞在菩萨龛里,这么一说他真可算是“找出这些伟人,把他们身上的尘土洗去,将他们放在适当的——不,绝不是柱础上头——却是地面上”。崇拜英雄是傻子干的事情,凭空地来破坏英雄也有点无聊,把英雄那种超人的油漆刮去,指示给我们看一个人间世里的伟大性格,这才是真爱事实的人干的事情,也可以说是科学的态度。

三年后,《维多利亚女王传》出版了,这本书大概是他的绝唱罢。谁看到这个题目都不会想那是一本很有趣味的书,必定以为天威咫尺,说些不着边际的颂辞完了。就是欣赏过前一本书的人们也料不到会来了一个更妙的作品,心里想对于这位君临英国六十年的女王,斯特刺奇总不便肆口攻击罢。可是他正是个喜欢在独木桥上翻觔斗的人,越是不容易下手的题目,他做得越起劲,简直是马戏场中在高张的绳于上轻步跳着的好汉。

他从维多利亚是个小姑娘,跟她那个严厉的母亲The Duchess of Kent同她那个慈爱的保姆Fraulein Lehzen过活,和有时到她那个一世英才的外祖父King Leopold家里去说起,叙述她怎么样同她的表兄弟Prince Albert结婚,这位女王的丈夫怎么样听了一位聪明忠厚,却是极有手段的医生Stocknar的劝告,从一个爱玄想的人变成为一个专心国务的人,以及他对于女王的影响,使一个骄傲的公主变成为贤惠的妻子了,可是他自己总是有些怀乡病者的苦痛,在王宫里面忙碌一生却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时光,此外还描写历任首任的性格,老成持重的Lord Melbourne怎么样匡扶这位年青的女王,整天陪着她,怀个老父的心情;别扭古怪的Lord Palmerston怎么样跟她闹意见,什么事都安排妥贴,木已成舟后才来请训,以及怎样靠着人民的拥护一意孤行自己的政策;精灵乖巧的Disralie怎么样得她欢心,假装做万分恭敬,其实渐渐独揽大权了,而且花样翻新地来讨好,当女王印行一本日记之后,他召见时常说:“We,authors”使女王俨然有文豪之意;还有呆板板的GIadstone怎么样因为太恭敬了,反而招女王的厌恶,最后说到她末年时儿孙绕膝,她的儿子已经五十岁了,宴会迟到看见妈妈时还是怕得出汗,退到柱子后不敢声张,一直讲到女王于英国威力四震,可是来日大难方兴未艾时悠然死去了。这是一段多么复杂的历史,不说别的,女王在世的光阴就有八十一年,可是斯特刺奇用不到三百页的篇幅居然游刃有余地说完了,而且还有许多空时间在那儿弄游戏的笔墨,那种紧缩的本领的确堪惊。他用极简洁的文字达到写实的好处,将无数的事情用各人的性格连串起来,把女王郡王同重臣像普通的人物一样写出骨子里是怎么一回事,还是跟“维多利亚时代的名人”一样用滑稽同讥讽的口吻来替他们洗礼,破开那些硬板板的璞,剖出一块一块晶莹玉来。有一点却是这本书胜过前本书的地方,前本书多少带些试验的色彩,朝气自然比较足些,可是锋芒未免太露,有时几乎因为方法而牺牲内容了,这本书却是更成熟的作品,态度稳健得多,而出色的地方并不下于前一本,也许因为镇静些,反显得更为动眼。这本书叙述维多利亚同她丈夫一生的事迹以及许多白发政治家的遭遇,不动感情地一一道出,我们读起来好像游了一趟Pompei的废墟或者埃及的金字塔,或者读了莫伯桑的《一生》同Bennett的《炉边谈》(Old Wive’s Tales),对于人生的飘忽,和世界的常存,真有无限的感慨,仿佛念了不少的传记,自己也涉猎过不少的生涯了,的确是种黄昏的情调。可是翻开书来细看,作者简直没有说出这些伤感的话,这也是他所以不可及的地方。

过了七年半,斯特刺奇第三部的名著《Elizabeth and Essex:A Tragic History》出版了。这是一段旖旎温柔的故事,叙述年青英武的Essex还不到二十岁时候得到五十三岁的女王伊利沙伯的宠幸,夏夜里两人独自斗牌,有时一直斗到天亮,仿佛是一对爱侣,不幸得很,两人的性情刚刚相反,女王遇事总是踌躇莫决,永远在犹豫之中,有时还加上莫名其妙的阴谋,Essex却总是趋于极端,慷慨悲歌,随着一时的豪气干去,因此两人常有冲突;几番的翻脸,几番的和好,最终Essex逼得无路可走,想挟兵攻政府,希冀能够打倒当时的执政者Burghley,再得到女王的优遇,事情没有弄好,当女王六十七岁的时候,这位三十四岁的幸臣终于走上断头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