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刺奇极注重客观的事实,可是他每写一篇东西总先有一个观点,(那当然也是从事实里提炼出来的,可是提炼的标准要不要算做主观呢?)因为他有一个观点,所以他所拿出来的事实是组成一片的,人们看了不能不相信,因为他的观点是提炼出来的,他的综合,他的演绎都是非常大胆的,否则他也不敢凭着自己心里的意思来热嘲冷讽了。
他是同情非常丰富的人,无论什么人经他一说,我们总觉得那个人有趣,就是做了什么坏事,也是可恕的了,可是他无时不在那儿嘲笑,差不多每句话都带了一条刺,这大概因为只有热肠人才会说冷话;否则已经淡于广切了,那里还用得着毁骂呢?他所画的人物给我们一个整个的印象,可是他文章里绝没有轮廓分明地勾出一个人形,只是东一笔,西一笔零碎凑成,真像他批评Sir Thomas Browne的时候所说的,用一大群庞杂的色彩,分开来看是不调和的,非常古怪的,甚至于荒谬的,构成一幅印象派的杰作。他是个学问很有根底的人,而且非常渊博,可是他的书一清如水,绝没有旧书的陈味,这真是化腐臭为神奇。他就在这许多矛盾里找解脱,而且找到战胜的工具,这是他难能可贵的一点。其实这也是不足怪的,写传记本来就是件矛盾的事情,假使把一个人物的真性格完全写出,字里行间却丝毫没有杂了作者的个性,那么这是一个死的东西,只好算做文件罢,假使作者的个性在书里传露出来,使成为有血肉的活东西,恐怕又不是那么一回事了,还好人生同宇宙都是个大矛盾,所以也不必去追究了。
读驭聪的文章每令人想起中世纪时拉丁赞美诗里一句答唱:Medin vita in morte sumus。“死”似乎是我们亡友生时最亲切的题目,是他最爱玩味的意境。但他所意识到的“死”却不是那天早上在晨光晃耀之下八名绿衣的杠夫把他抬了出去的那回事,那场不了自了的结局原没多大想头,虽然我想他也知道是终不免于一次的,他所意识到的乃是人生希望的幻灭,无数黄金的希望只剩下几片稀薄的影子,正如他自己在《破晓》里所说:“天天在心里建起七宝楼台,天天又看到前天架起的灿烂的建筑物消失在云雾里,化作命运的狞笑,仿佛《亚俪丝异乡游记》里所说的空中一个猫的笑脸”。读者也许因此就把他看做一个悲观者,或相信命运说者,我却不这样想,至少我觉得无需拿这些费解的名词来附会他。从他这集子里我们就可以看出他是个生气蓬勃的青年,他所要求于自己的只是一个有理解的生存,所以他处处才感觉矛盾。这感觉似乎就是他的生力所在。无论写的是什么,他的理智总是清醒沉着的,尤其在他那想象汹涌流转的时候。
他自己也曾说过:“在上帝创造世界之前,宇宙是黑漆一团的,而世界的末日也一定是归于原始的黑暗,所以这个宇宙不过是两个黑暗中间的一星火花但是了解黑暗也不是容易的事,想知道黑暗的人最少总得有个光明的心地。生来就盲目的绝对不知道光明与黑暗的分别,因此也可以说不能了解黑暗。”惟其心地这样明白,所以他才能意识到“所谓生长也就是灭亡的意思。”这点他在《善言》,《坟》,《黑暗》里说得最透彻,这里也无需我再来重复。他对于人生似乎正在积极的探求着意义,而寿命却只容他领悟到这生长的意思,不过单就这一点的真实已足够我们想念他的了。驭聪平日看书极其驳杂,大致以哲学与文学方面的较多。有一次他对我说,他看书像Hazlitt一样,往往等不及看完一部便又看开别部了,惟有Lamb与Hazlitt的全集却始终不忍释手。在这集子里我们也可以看出他确是受了Lamb与Hazlitt的影响,尤其是Lamb那种悲剧的幽默(tragic humour)。以他的环境而论,似乎不该流人这种情调,至少与他相熟的人恐不免有这样想的。我想这倒不难解释。
所谓“环境”,或“生活”实在是没有定义的东西,因为我们与外界的接触往往产生含有极端复杂的经验,这些经验所引起的反应更是莫测深浅的问题。幼稚的心理学至少可以令我们相信它这一点点的虚心。Wordsworth的low living and high thinking当然是很可能的,不过也只是一种可能的化合,反之固未尝不可,但亦未必必然。这话,读者要明白,全是活人闲着为理论而说的,其实驭聪的生活何尝真是high living。他的文章可以说是他对于人生的一种讨论,所谓人生当然是只限于他经验里所意识到的那部分。
经验有从实际生活中得来的,有从书本子得来的;前者是无组织的,后者乃经过一种主观情感所组织的。在一个作家的生活中大概这两种经验是互相影响着。它们如何的互相影响即是一个作家如何组织他的经验的问题。关于这点,似乎没有详论之必要。我要简略的说明这些,因为我感觉驭聪对于人生的态度多半是从书里经验来的,换言之,他从书本里所感觉到的经验似乎比他实际生活中的经验更来得深刻,因此便占了优胜。这种经验的活动也曾产生过伟大的作家,虽然驭聪未必就因此而伟大。所以,我觉得他的文章与他的生活环境并不冲突;他从平淡温饱的生活里写出一种悲剧的幽默的情调本是不希奇的事。
驭聪作文往往兴到笔流,故文字上也不免偶有草率的痕迹,唯写《吻火》,《春雨》,和最后这篇论文却很用了些工夫。《吻火》是悼徐志摩的。写的时候大概悼徐志摩的热潮已经冷下去了。我记得他的初稿有二三千字长,我说写得仿佛太过火一点,他自己也觉得不甚满意,遂又重写了两遍。后来拿给废名看,废名说这是他最完美的文字,有炉火纯青的意味。他听了颇为之所动,当晚写信给我说“以后执笔当以此为最低标准。”Lytton Strachey这篇论文是他的绝笔。他最后那一年很用心的去看了许多近代传记作品,尤注意Strachey和Maurois二人的方法,因为他自己也想于首写一本长篇的传记。Strachey死后,他又重把他的作品细读一遍,然后才写成这篇,前后大致用了三四个月的工夫。悼Strachey的文章长篇的我在英法文的刊物上也看过四五篇,(大概只有这多吧,)我觉得驭聪这篇确比它们都来得峭核,文字也生动得多。我希望将来有人把它译成英文,给那边Strachey的朋友看看也好。
驭聪的翻译共有二三十种。我听说他所译注的《小品文选》及《英国诗歌选》都已成为中学生的普通读物。我是不爱多看翻译的人,他的也只看过这两种,觉得它们倒很对得起原著人。他的遗稿中尚有半本Lord Jim的翻译及零星随录数十则,其余的他都带走了。
二十二年除夕叶公超谨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