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箱子搬到隔壁的道具间。小王,去叫阿贵他们过来。让他们带好工具,那些东西需要检查。”赵城走到门口时,回过身来对谷平说:“你也不能闲着,你不是问我,刚刚的枪声是怎么回事吗?我现在告诉你,张晴跳海了。”
“啊!”小林惊叫。
“张晴跳海了。”谷平的语调不像是在提问,脸上的表情也没有显出惊讶的表情。
“那一定是杀人灭口!”小林的情绪顿时激动起来,她对赵城嚷道:“张晴是知情者,她一定想起是谁攻击她了。她是被灭口的,为什么你们不保护好她!她是个重要的证人!”
“灭口?林小姐,你一直在为她隐瞒某些事。别以为我们不知道,”赵城目光如炬地盯着小林,像是想用目光把她点着,“我们在她包里发现了一些不属于她的东西,她很可能就是这条船上的贼。而你,林小姐,你知道她的过去,却对警方守口如瓶。”
“我不想谈这些!她是证人!你们警察的职责是保护证人,不是吗?”小林的眼睛里蹦出了愤怒的泪花。
“我在审问她的过程中,她借口上厕所,企图逃跑。结果害了自己。你也知道,在这种时候,跳海逃生的人很容易被当做罪犯,事先我们也警告过船上的人,可是她……”
“你是说,是我们的人朝她开枪,打死了她?”谷平问道。
“这是罪犯应有的结局。”赵城冷笑道。
“你说什么?张晴是罪犯?”小林像要冲到赵城的面前,被她父亲林月山一把拉住。
赵城看都不看小林一眼,对谷平说:
“尸体已经被打捞上来了,就跟那些尸体放在一起,我等着你的验尸报告。”他说完,咳嗽了一声,走出了房间。
小林沮丧地坐倒在椅子上。
“张晴一定是被灭口了!她那时是装的,她装失忆!她没说出来,一定是为了拿这事威胁凶手。”小林喃喃自语,忽然,她抬起头望着前方,道:“可是,她又是怎么告诉凶手她知道谁打了她呢?从罗小姐房间出来后,她马上就被带去问话了。她是怎么通知凶手的呢?她没有机会啊……”
“除非凶手当时就在罗小姐的休息室,他们以某种方式达成了默契。”谷平冷冷地冒出一句。随后,他便匆匆朝门外奔去。黎正知道,他是去干他的老本行了。
张晴的尸体正等着他。
道具间的门半开着,里面传来赵城打电话的声音:
“是啊是啊……刚刚把人质都救了出来……没什么问题……凶手也找到了,可惜她在跳海的过程中被击毙了……爆炸案的线索我也有了……王浩晨……嗯,对,就是一年前的案子……”
黎正站在走廊上,朝屋子里张望,看见赵城的身影在屋子里晃动。
“我们的人曾经在他家找到装炸弹的材料……对对对,就这个案子……拿着王浩晨的照片跟超市的录像做个比对就行……他会装炸弹,我看他装过,那又是另一个案子了……好多年前了……呵呵,也只是偶尔一次……好好好……我抓紧录口供,排除疑点……人质没什么问题,女人质已经送医院了……明白,明白,在新闻媒体前,我会注意的……好好。”
“啪”黎正的肩膀被重重拍了一下,他回过头,原来是先前那个做痕迹检验的阿贵,他身边还有几个穿制服的警务人员。
“你在这里干什么?”阿贵问他。
“哦,没什么。”他朝阿贵点了点头,便朝自己的休息室走去。
一路上,他脑海里不断闪现赵城刚刚说过的话,“凶手也找到了,可惜她在跳海的过程中被击毙了……”
难道张晴真的是罪犯之一?这可能吗?合理吗?
赵栋的电话来得不迟不早,正好是黎正跨进休息室的那一瞬间。他一边从口袋里掏出手机,一边走到Linda身边(她正躺在沙发上休息),亲了下她的脸颊。受过惊吓后,她现在略有好转,但仍很虚弱。他本该好好陪在她身边,但现在真的无暇顾及,为此,他心里十分歉疚。
“嗨,阿栋,我让你查的事怎么样了?”黎正问道,他看见Linda背过身,用双手捂住了她的耳朵。
“黎公子,没查到我给你打什么电话啊?”一如往常,赵栋在打电话的时候正在吃东西。
“说说你的发现。”黎正在电脑前坐了下来。
“那个叫王浩晨的家伙,一年前被起诉过,罪名是故意杀人,”赵栋阴阳怪气地说道,“案子挺有意思,香艳又刺激,可惜没公布。”
“是没公布。”黎正想,一旦这案子被公布,必然会成为头条新闻。“在职刑警被疑谋杀女友,酒店公关为其作证”—这标题会不会让警方觉得颜面尽失?
赵栋喝了口茶,小声跟他的暹罗猫嘀咕了两句体己话,接着说道:“案情不算复杂,王浩晨的女友家里发生爆炸案,那女人被当场炸死。警方从一开始就把王浩晨视为第一嫌犯,他们在王浩晨家里搜到一些装炸弹用的器材,还发现他给那个女人发了不少带威胁意味的短信,最后一条短信是事发当天上午发的,内容是‘我的耐心已经到了极限,你完了’。警方估计,这个女人一直以怀孕为由,不肯分手。这个案子证据挺充分,但后来他被判无罪,因为当时有人给他作了不在场证明。”
“是不是一个酒店公关?”黎正立刻问。
“呵呵,是啊,酒店公关名叫袁莉。她说案发时,她跟王浩晨一直在一起,另外,酒店的监控录像也证实了她的话。呵呵,不过我觉得,这女人作的是假证,王浩晨九成九就是杀他女友的凶手。”
“酒店的监控录像可以伪造吗?”
“当然可以。只要他有办法搞到录像就行。”赵栋懒洋洋地说。
酒店的监控录像,应该是在袁莉出来作证后才被警方注意到的,在这之前有的是时间做手脚。
“阿栋,能不能弄到她的照片?我很想知道她长什么样。”黎正道。
“这需要点时间哪。她们这样的人,不会轻易公开自己的照片,如果没有案底,很难查。”赵栋似乎有点为难,但马上又提高嗓门道:“喂,你让我先把王浩晨的事说完好不好,下面有让你想不到的事。”
“哦?他还有什么事?”
“他结婚了。”
“跟谁?”
“妻子名叫郑秋雨,是个在职编辑。”
“郑秋雨?”黎正大吃一惊,几乎嚷起来,“郑秋雨已经被杀了,就在这条船上。”
他在这之前,从来没跟赵栋提起过郑秋雨这个人,这真是惊人的巧合。
“真的吗!”赵栋也兴奋起来,“你听我说。他们是在半年前注册结的婚。我查了下郑秋雨的档案,郑秋雨的母亲是在他们结婚前一个星期病故的,她给郑秋雨留下一栋房子和一百万左右的遗产。你现在跟我说,她被杀了!呵呵,事情可真是耐人寻味,我看王浩晨应该是谋杀她的第一嫌疑人。动机么,当然是为了钱!”
“不,阿栋,没那么简单,郑秋雨还是这整件事的重要知情人,所以杀了她等于是一箭双雕!”黎正又仔细想了想,“不过我认为,郑秋雨不是王浩晨亲手杀的。因为她被杀时,王浩晨应该在舞台上演奏,他无暇分身。”
他想起了郑秋雨最后对小林说的话,“好好先生乐队……他们怎么会来?不对,怎么这颜色……”颜色,颜色不对,她说的是什么颜色不对?鞋子、衬衫、头发、眼镜,到底说的是什么颜色?蓦然,一道亮光闪过他的脑际,会不会,她说的是……他决定等会儿就去找找好好先生乐队的其他成员,最好把雇用他们的老杜也一起拉上。
“喂,黎正,你在听吗?”赵栋在电话那头叫他。
“我在听。”
“我知道的就这些。现在我给你去找找袁莉的照片。”赵栋叽叽嘎嘎地嚼着零食。
“阿栋,袁莉的照片,你可以去找找寻人启事。”
“寻人启事?”
“如果我没猜错,她应该已经死了,而且死的时候,用的是林信文这个名字。”黎正道。
“呵呵,林信文,这案子可真复杂。”赵栋讪笑。
“另外……”
“怎么?”
“再帮我查一个人。”
“谁?”
黎正报出这个人的名字时,稍稍有点犹豫,他不知道自己的猜想是否对。但谷平的那句话一直回荡在他耳边—“除非凶手当时就在罗小姐的休息室,他们以某种方式达成了默契。”他想来想去,在当时的那几个人里,只有这个人最可疑。而且,刚才在回休息室的途中,他又想到了一个事实,章咪是在仪式开始前进入他的休息室的,只要稍微列个时间表,就知道谁的嫌疑最大了。这个人如果不是大Boss,简直就说不通。
虽然这个结果让他很意外,但他相信自己的判断。他现在需要的是证据。
“我想知道这个人的背景,他跟袁莉、王浩晨以及顾暄有没有过接触。”他相信,他们四个人一定有交集点。
“呵呵,这个人啊,要查他可太容易了。我查到后给你打电话。”赵栋爽快地说。
好好先生乐队的贝司手庄华是个矮个男人,大约三十来岁,头上戴着黑色的贝雷帽,嘴上叼着香烟。他正站在大厅的角落里兀自发呆,看见林嘉祥和黎正朝自己走来,他下意识地朝他们点了点头。
“阿庄,这位不用介绍你也认识。”杜嘉祥走到他身边。
“Hello!”庄华跟黎正打了个随随便便的招呼。
“Hello。”
“他要问你几个问题,你把知道的都告诉他。”杜嘉祥道。
庄华讪笑着点头。
“放心,杜老板,我们知道的本来就不多。想问什么都可以。”
几个工作人员正在大厅里忙碌,有的把椅子排成行,有的给主席台铺设桌布,还有的正在扫地和准备一次性茶杯。
“Joe,这里马上要召开记者招待会,你们要不要换个地方聊?”杜嘉祥环顾四周后问黎正。
“记者招待会?”
“我也是几分钟前得到的通知,好像案子终于破了,”杜嘉祥长舒了口气,“等会儿应该会逐一通知你们。现在船上的媒体人员,只有20个不到,其余的都是宾客和主要涉案的人员,你我都算是,呵呵。”
“原来是这样。我刚刚离开了,Linda应该会接到通知。”黎正看看庄华,说道:“我们不用换地方,我的问题很简单。”
“什么问题?”
“你认识王浩晨多久了?”
“多久?三年吧。”
“他这人怎么样?”
“脑子挺聪明,懂很多别人不知道的小技术。”
“比如—”
“比如,他的电脑技术了不得,”庄华朝屋顶吐了口烟,“要在电脑上查什么东西,找他就行了,我们侦探社很多案子都是靠他的电脑技术破的案。”
“还有别的吗?”
“电工技术也不错。他懂得怎么接电线,怎么断电,当然我们另外两个哥们也会,不过我不会。呵呵。各有所长嘛。”
“还有呢?”
“其他么……”庄华露出黄牙,笑了笑道,“他吉他弹得也不错,据说他从小就学了。”
“昨天他上船时的装束,跟平时有什么不一样吗?”
“没什么特别的。”庄华摇头。
“那……乐器呢?”黎正问道,他看见几个拿着相机的记者从门外走进来。
庄华没立刻回答,从鼻子里“哼”出一声,随后咧开嘴笑了。
“阿庄,回答Joe的问题,他的乐器是不是不对头?”杜嘉祥一边催促,一边跟一个进门来的记者挥手打了个招呼。
“他的乐器……呵呵,说的是他的吉他吧,眼睛真尖。”庄华把那根烟在嘴里咬来咬去,过了会儿才说:“那不是他原来的吉他。他原来弹的是电吉他。昨天他跟我们说,他的吉他带错了,怕影响演出效果,所以他没真的弹奏,只是装装样子。”
“他原来的吉他是什么颜色?”
“黑色的。”庄华疑惑地盯了黎正一眼,像在说,问这干吗?
“昨晚的吉他是什么颜色?”黎正继续问。
“普通的大吉他,淡黄色的。”
“他自己是怎么解释他带错吉他的?”
“没说什么,就说他拿错了老婆的吉他。他跟他老婆好像是在吉他培训班认识的,问这干吗?”他终于提出了疑问。
“你认识他老婆吗?”
“没见过。”
“他从没把她带到你们身边?”
“我们只知道,他大概有个女朋友,别的什么都不知道。他这家伙对自己的事,向来都守口如瓶。”
果然是这样。黎正笑着点头。
“这跟吉他的颜色有什么关系?”杜嘉祥问黎正。
黎正侧身转向杜嘉祥。
“我记得,那种普通的大吉他里面是空的。”他道。
庄华点头道:“对啊。”
“那又如何?”杜嘉祥道。
“如果在里面放点东西带走,不容易被发现。而且,他那天不用演奏,只是装装样子,这样他就不用担心,吉他里面放了东西后,会发出怪声了。换句话说,只要他不演奏,没人会察觉他的吉他里有东西。”黎正发现杜嘉祥仍是一脸困惑,便不再理会他,又问庄华:“箱子里的女尸被发现后,他离开过你们的视线吗?”
“应该说是没注意到他。”庄华吸着烟,一边思考,一边回答:“首先,打开箱子的时候,我们的注意力都在箱子上,都想知道你黎先生会送Linda小姐什么礼物,所以根本没人注意到他。后来,我好像看见他离开,也没问他。这没什么好问的。”
“那你最后一次看见他,是什么时候?”黎正道。
“是发现尸体后的几分钟,我在走廊里看见他,他说他去上厕所了。”
“那时,他手里有吉他吗?”
“没有。”庄华想了会儿,才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