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元和年间,有个名叫陈鸾凤的海康人。他勇敢侠义,不惧鬼神,被乡里人称誉为周处再世。
以前,海康有座雷神庙,乡里百姓常常在沐浴斋戒后来祭祀雷神,祈求平安。虽然祭祀从未中断,但仍有妖孽作怪。每一年的岁首,只要听到打第一声雷,乡民们就得记下那个日子。等半个月之后,还是在那个时辰,各行各业都不敢妄动。如有违抗,用不了一夜就得被震死,这种现象屡屡应验。
有一年,海康遇到百年不见的干旱天气,禾苗旱死,河流干涸。乡民们天天祈求雷神降雨,可什么结果也没有。鸾凤见到这种情形十分生气,怒气冲冲地对乡民们说:“雷神虽在我们乡里,但只享受祭祀,却不保佑百姓,竟到了这种地步!现在庄稼枯死,河流干涸,牲畜被杀尽,我们还留着雷神庙干什么?”说着,便不顾乡民们的劝阻,一把火将雷神庙烧了。
海康县有一个乡俗,就是不能把黄花鱼和猪腿肉合在一起吃,说是如果合在一起吃,也会被雷震死。就在鸾凤烧庙的同一天,他又手持竹炭刀,站在田野里,把两样东西合在一起吃了。之后,他仍然留在原地,仿佛在等待着什么。不一会儿,天空果然乌云密布,狂风大作,电闪雷鸣,接着就下起暴雨。鸾凤手持钢刀向天挥舞,把恶雷左腿砍断掉在地上。恶雷吼叫着,样子像头熊,它长着猪毛、肉角,翅膀是青色的。它拿着短柄钢石斧,血流如注。这时,雨过天晴,鸾凤料想雷神已失去了神力,便跑回家告诉他的父母兄弟们说:“我把雷神的腿砍断了,你们快去看看吧!”这些人听后都大吃一惊,便随鸾凤一起来到现场。等到那儿一看,雷神左腿果然断了。这时,鸾凤还要去砍雷公的脖子,挖掉他的肌肉,但被闻讯赶来的乡民们拦住了。大家都说:“雷公是天上的神,你是下界俗人,你害了雷公,肯定会使我们受连累的。”大家拽着鸾凤的衣襟,扯着他的袖子,不让他动。
过了一会儿,又有乌云翻滚,电闪雷鸣,在为雷神悲哀。趁鸾凤动不了身的时候,受伤的雷神在云朵、雷霆的帮助下,裹着断腿腾空而去。大家虽担心会受伤害,但看到小雨从中午一直下到傍晚还不停,而那些已经干枯的禾苗已缓过来了,还是十分高兴的,总算得到点安慰。但大家还是不能原谅鸾凤,大人孩子都埋怨他,不让他回家去。
鸾凤见自己有家不能回,有些伤心。就拿着刀走了20里路,想去他的表兄家暂时借住一夜。不料当天晚上,他住的房子就遭到雷击和天火。鸾凤因为持刀站在院子里,雷公没能害死他。后来,有人把他砍伤雷公的事告诉了他表兄,表兄怕受连累,就把他赶出家门。鸾凤见无人收留他,只好来到寺庙,但那里也同样遭到雷击、天火。没办法,他只好躲到山洞里。这回可找对地方了,雷击不动,火又烧不着,他在那里睡了三天三夜才回家。
从此以后,海康每当遇到旱灾,乡民们就出钱让他买黄花鱼和猪腿肉吃,并且还像以前那样持刀站在田野里。也真怪了,一到这时,大雨就下个不停,雷神也无可奈何了。这样持续了20多年,乡民们都称鸾凤为“雨师”。
唐文宗太和年间,当时的刺史林绪听说鸾凤的事,就把他召到州府,询问事情的经过。鸾凤说:“我年轻力壮时,心如铁石一样坚硬,鬼神雷电都不怕。我甘愿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拯救天下的百姓。再说,天帝也不能总是看着雷神肆无忌惮地为非作歹而不管哪!”说完,鸾凤双手捧着宝刀献给了林绪。林绪赏给他许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