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香拜请。
“香烟采起,神通万里,香烟沉沉,请众神降临。今日在显妣江氏黄老太夫人灵前,你的女儿不惜重资聘请本坛牵亡歌团,带领你的亡灵攀山越岭,过桥过沟,去到西方极乐世界逍遥自在,自在逍遥。
“亡灵啊亡灵,请你跟随着本坛娘妈,即刻起程。”
这是一段我从小听到大,牵亡歌阵红头“法师”开场的念词。
牵亡歌阵,是台湾地区一种几近消失的民俗丧葬阵头,也是我从六岁到二十岁帮家里赚钱的工作。
是的,工作、赚钱,从六岁开始。
我想,这故事得要从我母亲开始说起。
我妈,阿女
月女,是我母亲的名字,熟识她的人都叫她阿女。月亮及女性,让人联想到的常常都是阴柔的事物及感觉,但若你有机会见到我母亲,你大概很难将她和这名字搭在一起。
我妈生于一九五六年,云林县北港镇的一处偏僻小农村,举目望去都是水稻和花生田,那个时代田里种的都是真的农作物,而不是假农舍,绿油油的一大片一大片。村子里每户人家相隔的距离,走路最少都要五分钟。除了夏日的熊蝉、草蝉叫声,以及村民们的信仰中心—春姑婆庙一年一度的祭典之外,整个村子常年都很宁静。
我妈在家中排行第五,有两个姐姐、两个哥哥,还有一个弟弟,若不包含夭折的那几个孩子的话,她们家连她在内总共有六个兄弟姐妹。我妈的家就和邻近村子里其他人家一样,拥有几分地在种稻、种玉米、种花生,只是务农的收入极少,勉强能养活六个孩子,实在没有办法供每个小孩都到学校读书,尤其在那个重男轻女观念还是很严重的年代,女孩连六年的小学都没机会去读。
不过我妈却成了她们家中唯一一个上过学的女生,原因是她二姐的坚持。据说跟她相差十几岁的二姐在少女时期北上到工厂做女工,深深觉得自己没念书不识字,没有机会学习知识,她感到很不公平,也很痛苦,所以哀求父母一定要让她的幺妹阿女去读书。或许是外公一时心软,又或许是这个二姐当时扮演着家中经济供给者的角色,说话比较有分量,总之,外公破天荒地让家中的小女儿也一起到村子里的小学上学去。
由于我妈和她的兄弟姐妹几乎不往来,所以我和这些大舅、二舅、三舅、大姨、二姨,也都维持某种程度的陌生,因此我并不清楚为什么我妈的二姐—我的二阿姨,会那么强烈地坚持女孩的受教权;但我真的打心里佩服她,因为她在那时所坚持及争取的,是那么正确又重要的事。学习的机会每个人都应该有权拥有,不管是在什么年代、地方,和什么性别。
可惜我妈天生不爱念书,她不知道当初她二姐是多不容易才争取到让她和哥哥弟弟一样可以背着书包去上学的机会。问起她的小时候,她记得的大都是跟学校不太相关的事。
不传统的女孩
小时候,她总是跟年纪各相差了五六岁的二哥和小弟玩在一起。她和她的大姐相差整整二十岁,和大哥、二姐也差了十几岁,相较起来,他们三个的年纪算是相近的。在不用去学校的日子,他们三个会从村子头跑到村子尾,一起偷偷挖起还没成熟的地瓜,从树上打下还未由青转黄的芒果,还有在水塘边钓青蛙,在田边捉蟋蟀,一起追打邻村的小孩,也一起被别的小孩追打。
等到该上学的日子,我妈和她的小弟还是背着书包到处跑,只有她二哥比较认份,会乖乖去学校读书。我妈说,她小弟的书包里从来不放书本,但比别人的书包还重,因为里头装满了他捡来的各种形状的大小石头和自制弹弓,那些都是他用来打林间小鸟的工具。至于她自己的书包里,总是空荡荡,等着去盛装各种偷摘、偷挖、偷拔来当零食的农作物。
除了被发现作物被偷摘而怒气冲冲的农人追之外,乡下地方平常不太有什么娱乐跟刺激事儿。小小年纪的我妈不知道从哪来儿的灵感,居然找来火柴,偷偷地引燃火苗烧了猪圈,然后再装作无事人一般跟着慌乱的大人们一起围观。她说看着猪仔一边跑一边叫真是好热闹、好有趣。村子里被她放火烧过的猪圈不止一处,所幸每次大小猪仔们都没事。
我妈小时候到学校认真学习的时间虽然很少,但每回学校考试她的成绩都不差,五十多个人的班,她的成绩大体都在十几名,比起总是考倒数第二名的小弟,她算得上是家中比较聪明的孩子。只是我妈人生中能上学读书的时间配额,并没有因为比较聪明而多增加一些,小学毕业之后,她就只能留在家里帮忙做家务和农活。继续读书,在那个年代会被认为只是徒增家里的经济压力以及日后不容易嫁出去的风险。
生在农村的女孩,要进得了厨房,也要下得了田场。但我妈却两者都不擅长。或许就是因为这样,所以她很不讨我外公的喜欢,再加上总是在村子里闯祸,几乎每天都会被外公追着打。妈妈说外公的脾气暴躁,而且非常重男轻女,从小家里六个孩子,只有三个男孩会拿到外公给的零用钱,女孩能分到的只有外公分派的繁重家务和农活。
妈妈说,每次外公发起脾气准备打她的时候,她就会立刻往屋外跑,跑过家里平常晒稻、挑花生的大埕,再继续往更远处的甘蔗园跑去,然后藏身其中;再不然就是找棵大树死命往上爬,爬到我外公就算看见也够不着的高度,继而转身挂坐在树干上,直到看见我外婆做完田里农活缓缓从小路走回家的身影时,她才会从树上下来,跟着我外婆一起回家。
如果要说在我妈生命里有哪个人最善待她,也让她愿意依赖的,应该就是我的外婆了。
我妈说外婆很疼爱她,总是会偷偷塞给她一些零花钱用,也不太让她到田里帮忙做粗活,当然,还总是护着她不被外公追打。尽管这些都只是旁人听来不怎么样的小事,但我不难理解为什么光凭这些,就足以让我妈相信外婆很爱她。很多时候,那些会伤害我们一辈子,或是让我们感受到爱进而成为力量支持我们一辈子的,常常都是来自一些他人觉得没什么的小事。这些事细小琐碎,却能深深嵌进心底的缝隙,让人牢牢地记住。
在我妈心中排名紧接在我外婆之后的,应该是她的外婆。
虽然我妈在我那重男轻女的外公手上从来拿不到零用钱,但她总有别的办法。如果不是使些小聪明、小伎俩从她弟弟手中把钱骗过来,就是要花力气骑上好一段路程的脚踏车,去跟她住在邻村的外婆讨。我妈说她的外婆人很好,每回见面的时候都会帮她们缝补已经穿得破旧的衣物,一针一线慢慢缝、细细补。她的外婆是个极有耐心的人。但我妈最喜欢的是每回来访她,都会给小孙儿们零用钱,有时两角,有时三角,而且一定人人有份,六个兄弟姐妹不论男女长幼都拿得到。
每回她去外婆家,除了能得到放在口袋里叮叮响的铜板,通常还会附带一顿点心,最常吃到的就是白面线。一小团雪白面线放在滚水里烫一烫,无油无盐没有任何调味,也能让我妈吃得很开心。对于在家每天都以番薯签当三餐的她来说,素白面线就已经非常美好丰盛了。能给予她这些的外婆,成了她第二喜爱的人。
就在我妈和她的小弟还待在村中小学校里读书认字、打打闹闹度过末段童年的时候,她的大姐和二姐已嫁出门许多年,且相继生了孩子,而她的大哥和二哥在初中毕业后也依次离开家乡,北上到城市里当起建筑工人。我的母亲阿女本来也应该和她其他的兄弟姐妹一样,依循着相似的轨迹,一步一步走上基调相同、唯细节相异的人生;如果,她喜欢的不是女人,而且她后来嫁的人也没有酗酒家暴的话。
如果没有这些如果,她的人生应该会很不一样。
而我的也是。
阿女出社会
一九七〇年,我妈十四岁,她和村子里几个年龄相仿的邻居友伴一起离开北港的老家,来到台北工作。第一站去的是新庄中正路,她在那里的纺织工厂当纺纱学徒。那个年代正是台湾地区纺织业的兴盛时期,纺织业是出口贸易的重要创汇产业,纺织工厂创造了大量的工作机会,从南部的农村到东部的原住民部落,都有许多年轻女孩被招募到北部工厂当学徒、女工。
刚到城市工厂工作的时候,我妈说她时常躲在棉被里头哭,每天都想着要回家去找我外婆。但每次偷跑回去后,总是会被家人劝回台北,因为他们说乡下农村没有工作、没有出路,年轻人不应该留在那里,留下来,只会增加家里的负担。
那几年我妈就在台北、北港之间来来回回往返好几次,一直到十九岁,她认识了生命中第一个女朋友才稳定下来,不再每天想着要回家。
当时纺织物产量需求很大,工厂除了端午、中秋和春节之外,其他日子都是无休假状态地日夜运转。厂内的女孩们肉身困在机台前,用无价的青春年华,不断制造出一批又一批有价商品。那些在生产线上拼命工作的年轻女工,到了休假日大多会成群结队出去游玩,一方面纾解密集劳动的压力,一方面也趁机见识一下和家乡不太一样的城市风光。
我妈和她的女工朋友们结伴去玩的地方,通常是工厂附近的各个庙口,因为那里有免费的野台歌仔戏可以看。比起要花钱去其他游乐景点或去戏院看电影,免费的野台歌仔戏是经济不宽裕的她们最好的消遣娱乐。
我妈和她第一任女朋友就是在庙口看戏时认识的。我妈是观众,她则是台上扮相俊美的演员。
何以看戏能看到跟台上演员交往,我妈总是含糊带过。只说记得当时是夏天,她打扮得很帅气利落,穿着白上衣、白长裤,一身雪白很抢眼。有回她去看戏的时候突然下起雨来,戏台有搭棚子不怕雨,但台下的观众席可是完全露天没遮没掩的,结果台上那位小生演员说担心我妈被淋湿,就拿了把伞下来借她,我妈就这样撑着伞在雨中把戏看完。
戏台上的演出结束了,但雨还没停,台下的故事这才正要开始。
当我妈看完戏要把雨伞送还,结果那位俊美的小生没收回,又写了张留有她电话与地址的字条交给我妈,她们俩就这样开始了电话谈情。同一年里,我妈就离开工厂宿舍搬到那位小生家里同住了。
她跟我妈年纪相近,只大我妈两岁,她们认识的时候那位小生演员也才二十一岁,仍和她的父母住在一起。有趣的是,她的父母看到家里突然多了一位年轻女孩来借宿,没有多问也没有不悦,据说还时常炖煮一些补品让我妈她们一起补身体。
她们住在一起两年多,其间每次有演出,我妈都会跟着去,那位在台上演出,她就在台下欣赏,下戏之后再一起回家。
那个时候我妈已经无心再到工厂上工,就靠之前在纺织厂存下来的一点钱支应生活,因为吃住都在女友家,所以不太需要什么花费。我想,这应该是我妈人生中唯一一段最接近“小白脸”状态的时期,因为在往后的交往史里,她都是花钱养对方的那个人,再也不是被照顾的那一方。
由于我妈的第一任女友很受观众欢迎,拥有非常多的戏迷粉丝,平日没有演出的时候,时常有来自各地的戏迷想邀她四处去吃好吃的东西或出门游玩。刚开始遇上这种时刻,我妈都会说她留在家里等就好,免得跟出去让戏迷们不开心。但随着应约出游的次数愈来愈多,她们俩也慢慢开始产生摩擦,大争小吵不断,每次一闹不开心,两个人就会好几天不肯跟对方说话,常常需要女友的妈妈出面缓和调停,两人才会和好。
即便每回争吵过后能够和好,但问题根源没有真正解决。两人之间的裂缝不可能会自行愈合;不只是爱情,所有的关系都一样。所以她们两人的争吵仍然持续,在吵得最凶的那次,我妈将她们交往期间女友送她的所有物品,从衣服到金戒指,一件件在床上排列整齐留在女友家,一个人毅然决然地离开。
那一年我妈二十一岁,在这段只维持一年半左右的初恋结束后,她没有工作,没有钱,也没有爱情,只好回到北港老家投靠父母。
恋情结束,婚姻开始
二十一岁的单身女孩,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农村属于被担心的物种,不婚不嫁不仅会被认为未来没有依靠,谁家里要是有个嫁不出去的女儿,还会成为邻居三姑六婆说闲话的材料。可以想象,我妈在回乡之后,迎面而来的就是家人要她嫁人的期待与压力。
我的外婆以拜访住在嘉义姑姑的名义,带我妈进行了一趟相亲之旅。相亲的对象叫作阿源,长我妈五岁,是个客家人。在大家初次碰面的现场,除了我妈之外,还有我外婆、姑婆、二舅,以及阿源和他的家人。我妈说,她看见那个阿源的第一眼就没有好印象,觉得他一脸横肉、目光凶狠,不像是个好人。但二舅告诉我妈,不能以貌取人,而且太乖顺的男人在社会上容易被欺负,不一定更好。
在那个相亲会的现场,除了我妈之外,没有第二个人对阿源感到不满意,于是等到他们第二次见面的时候,我妈就成为了阿源的太太,跟着他回到北部生活。
我妈当时之所以没有太用力抗拒那门婚事,除了因为家人已经帮她做了决定,也多少还有点赌气的心态。
我妈和她的女友两人都在分手后没多久就各自结婚嫁人,婚后几年她们又重新联系上,才知道彼此的婚姻生活都过得很不顺遂。但在那个时候,她们却已经没有余力再为对方做些什么,或是去改变些什么了。
虽然被送入一段不是自己特别期待的婚姻,但在刚结婚的那些日子,我妈还是试着接受这个现实,跟着在当油漆工的阿源四处刷油漆,一起打拼赚钱,期待在未来能供养一个自己的家。她说,如果阿源是一个顾家、愿意照顾老婆也会照顾小孩的男人,她应该就会跟着他过一辈子。和其他女人一样,这样的人生会比较轻松简单,也比较单纯些;即便,她知道自己心底真正爱的是女人。
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她嫁的阿源并不是那样的一个人。
我妈在结婚的隔年生下我,那年她才二十二岁。孩子出生后,她没办法再继续跟着我父亲到工地刷油漆,带个小婴儿也不可能再回到工厂去当女工,只好留在家里照顾我,并期待我父亲会开始认真努力工作,扛起这个家的生计。
她的期待当然没有实现,我的父亲仿佛完全没有意识到他已经成为人父,也不觉得自己有承担一个家的责任,照常继续喝酒赌博,等到喝完、输光,身上没钱了,才会去上工刷个两天油漆赚点现金,然后重回他的酒场与赌场。
有好长一段时间,我妈是靠着她那三位也在北部工作的哥哥姐姐们的接济,勉强养活她自己和我。但这不是长久之计,她不可能一直依靠哥哥姐姐过活,而且他们也有各自的现实需要面对。在我妹妹出生之后,我妈知道无论如何她一定得想办法自己出去工作赚钱,否则我们母女三人的日子没法过下去。
出阵演出,养活家人
她在我们家附近找到一个家庭保姆,因为没办法负担月费,只能以日托方式将我跟妹妹交给保姆,然后跟着以前做女工认识的朋友一起去跳牵亡歌阵。
我妈会知道牵亡歌阵这个工作,是因为以前还在工厂当女工的时候老爱到庙口看戏,某次遇到有人在戏台下招揽年轻女孩去打工学跳牵亡歌阵,她就跟着人家一块儿去凑热闹。没想到学牵亡歌的过程太辛苦,除了要学唱念歌词口白,还得会下腰、劈腿、翻筋斗,简直就是杂技团,于是招来的女孩全都被吓跑了,反而是原先只想来凑个热闹的我妈留到最后,学到了基础功夫就跟着出团兼职打了一阵子工。
由于牵亡歌这个工作不用每天出门,工时短且工资比工厂还高,更重要的是出阵当天就有现金可领,救急又实际,是当时我妈最好的选择。等到我和妹妹再大一点,大约分别是四岁、两岁,都已经会自己走路、吃饭之后,我妈就开始带着我们一起去跳牵亡歌,这样连日托保姆费都可以省下来。
每到牵亡歌要出阵的日子,妈妈就会骑着她的摩托车,把妹妹背在后面,让我站在前方,母女三人从我们中和的住所骑到万华团长家集合出阵。歌阵要开始演出的时候,我妈会摆好两张板凳让我和妹妹与丧家家属们坐在一旁,再塞给我们两人各一包饼干糖果,我和妹妹就会乖乖地喂食自己,一边吃一边等她工作结束。
就这样跟着看了两年之后,我从只是乖乖坐在一旁的小跟班,以六岁的年纪成为当时最年轻的歌阵演出成员。
已经没人记得到底是怎么开始的。究竟是妈妈先开口要我去学,或是我主动跟着妈妈、阿姨们胡乱模仿弯折自己的身体,劈腿、下腰、翻筋斗,总之一切好像都很自然,就这样发展。如同其他长在底层家庭的孩子,家人是在夜市摆地摊的你就跟着叫卖,家人是做小吃的你就帮着收碗盘,没有应不应该和为什么,那就是生活的一部分。
我学着跳歌阵的头一年,因为我妈当时待的那个团并不缺人,她就把我送到另一个团里工作。我还记得那对团长夫妻住在台北桥附近,团长太太叫阿莲,有着一副沙哑的嗓子和大姐头般大剌剌的性格,为人非常亲切。初次见面的时候,我妈交代我要称呼她阿莲妈妈,那也不是因为她跟我妈交情特别好,而是几乎所有我妈的女性朋友,不管已婚未婚,她都要我叫人家妈妈。阿满妈妈、淑美妈妈、妮妮妈咪、阿丑妈妈……也许那是我妈的某种生存策略,为了让她的小孩能够得到多一些看顾。
那段时间每次要出阵都是我妈骑车先送我到台北桥,她再绕回万华的另一个团上工。可能因为这样太费事,也可能是因为我妈在外面做了几年阵头之后有了些心得,于是她决定也要组个歌团,自己当团长,如此一来我们就不用赶到别人家中集合,只要在家等团员过来报到就好。
创业与事业
组团其实门槛不高,只要准备个几万元购置喇叭音箱、麦克风、扩音机、三弦琴及其他相关工作,最后再找人定制演出时的主要道具—棚轿一顶,以及舞者们的演出服装,器材的部分就算齐备了。比较困难的,应该是如何招募到愿意加入她的团的演出成员。
歌阵的组成总共需要六个角色:三个前场舞者、一个法师、一个三弦琴师,外加一个开车的司机。这当中,三个舞者容易解决,我妈带着我,再加上她游说了同样也是跳牵亡歌朋友的妹妹一起加入,舞者班底就有了。但法师和琴师就比较伤脑筋,因为这两个角色要负责整个演出过程的唱念与口白,不是随便拉个人就能应付,必须找到真正懂得牵亡歌演出流程的师傅才有办法担任。
当时我妈所认识的人,大多已经是其他团的固定成员,阵头的表演者虽然不像艺人们有签什么工作合约,但团长与成员之间还是会有某种默契,只要双方没有太大的不愉快或特殊原因,通常成员们也不会突然离团或换东家。后来,我妈是以提供更高的工资为条件,挖了其他团的法师与琴师。有了这两位得来不易的成员之后,我妈的牵亡歌团就这样正式成立了。她还帮自己印了几盒名片,简单的素色卡纸上,印着“阿女牵亡歌团及各式阵头”几个大字,还有中和家里的电话号码。从那天开始,我二十八岁的妈妈多了一个创业女性的身份。
只要是经营生意,不管哪个行业,想要生财大概都免不了需要一些应酬交际,就算是经营丧葬阵头也不例外,因此我妈在成立歌团之后,不在家的时间变得更多了。以前只是当人家团员的时候,她都是等老板发出阵通告时才需要出门工作,但在当了团长之后,连没有出阵的时候也得出门“工作”。只是工作的内容变成了与各种阵头的中介人—葬仪社的老板们一起聊天、喝茶、抽烟、吃槟榔,还有下象棋、打麻将,地点不是在葬仪社店内,就是在离葬仪社街不远的中和大庙口。
我想大约是在这时期,我妈就确定了她人生的事业方向。
不,并不是牵亡阵头,她说出阵只是份谋生的工作。
输赢快速的象棋麻将,才是我妈人生中认定的大好事业。
在我妈的左手无名指侧边,藏着一颗颜色黑亮的痣,曾有算命师告诉她,那是一颗吉痣,代表她想学什么功夫都能很快上手。不怎么信鬼神的我妈,倒是挺相信那位算命师对她说的这番话。她把自己能够无师自通地学成牵亡法师,以及很快就搞懂象棋麻将的牌规、推算上下家在听什么牌等事,都归功于她手上那颗吉痣。
我妈会接触象棋麻将,原本只是为了跟葬仪社的老板们打混、博交情,一开始输了不少赌金当学费,所以大家都很喜欢让她这个不怕输的菜鸟加入牌局。不过我妈到底是个有些小聪明的人,在边赌边练习一段时间后,她慢慢摸熟几个牌友的习性,也掌握了一些听牌技巧,局面就开始转变了。我妈赢牌的次数渐渐多过输牌,再后来,她还给自己博得一个“很会赢钱的阿女”的外号。我妈之前大概从来没想到,原来赌博能赚钱,而且比什么工作都轻松,不需要劳力也不用风吹雨淋,简直不可思议。
赌,这事难免会让我想到父亲。
终日流连于赌场的父亲,在那个好赌标签的背后,会不会也有那么几分心思是希望赚得更多的钱来给妻小过个好日子?只是无奈运气从未站在他那边,输急了只能投入更多期盼翻身,可是投入更多就更无脸面对家人。等到这样的恶性循环到了极限,一切都已在深渊,别说翻身,连爬出深渊的可能都没有了。
有时运气若不帮忙,再好的人都会往下掉。终究,我还是要感谢命运,虽然没给我妈好命,但起码没忘了给她留下一丁点好运。
我妈后来偶尔也会带上我跟妹妹两个一起去打牌。她和葬仪社老板在打牌的时候,我跟妹妹就在一旁和葬仪社老板的小孩玩办家家酒。这场景说起来好像没什么,但如果把镜头拉近来看的话,其实有种黑色电影的荒诞幽默感。
葬仪社店内摆满了他们经营贩售的商品,包括各种颜色与材质的骨灰坛、各种大小的花篮罐头塔、神主牌位招魂幡、迷你金童玉女等各种灵桌周边,以及他们的主力商品—手工客制化棺木。这些巨大的棺木通常都连着上盖立起来,陈列在店内四周。碍于空间限制,往往会有两具棺木横放在店中央,一具是正在做外部上漆及内部细修准备近日出货的,另一具则是长年不变没有上盖的原色棺木。葬仪社老板总是将他们家还不会走路的婴幼儿放在里头睡觉和玩耍,看起来就像是个棺木造型的游戏床,有时里头还会有迷你金童玉女人偶充当芭比与肯尼,小奶娃一样玩得很开心。
由于棺木已经占据店里绝大部分的空间,每次大人们要再多摆张茶几打牌,余下的空间就瞬间被填满,我们几个小孩只能待在每具棺木旁的空隙间小心地玩游戏。要是动作大一点,大人们就会大声呵斥,说要是把棺材弄倒我们会“啾”一声被压扁,每回都吓得我们几个小孩连说话都很小声。
妈妈在外面与这些葬仪社老板们相处的时候,看起来总是开心又轻松。她会说很多很多话,会爽朗地哈哈大笑,完全不像在家里面总是很沉默。但即便她大声说话,大声笑着,你似乎也很难断定她是否是开心的。她就好像那些庙会阵头里的大头娃娃,在咧着嘴笑的彩绘人偶大头底下,没有人知道里面的人真正的表情是什么。
或许是我妈的应酬交际工作做得还不错,也可能我们团的演出有些好口碑传了出去,我们家的牵亡歌阵生意渐渐稳定,我妈到葬仪社店里打牌交际的次数也变少了,甚至后来有时去跟葬仪社老板收取牵亡阵演出费用,都派我出门去收。她待在家里看她最喜欢的“猪哥亮歌厅秀”,等我收齐款项带回去交到她手上。
每回我妈拿到钱之后,就会坐在床上开始“分钱”。她会先把全部的钱点过一遍,确认我收回来的金额无误,接下来一轮再把那些纸钞依照团员的角色分配大家应得的工资,当然也包括我们自己的,然后她会把分好的团员工资一份一份卷起来,用橡皮筋分别系紧。我们自己的工资她会再进行第二轮分配,那些一百、五百、一千的纸钞会被拆成好几份,分别藏在家里的几个地方,包括达新牌塑料布衣橱、床边木桌或是床头柜,有时也会藏在床底下或是床底与弹簧床之间。因为总是到处乱藏,有时连她自己也会忘记到底把钱藏在哪里,需要用钱的时候才在家里到处翻找。
一直不太懂得我妈是如何分配收入,但是我能明白她为什么需要把钱这样东塞西藏。
最初,我父亲只是不给在家带两个小孩的我妈家用,后来我妈开始组团演出自己赚钱,他开始变本加厉,逼我妈将她工作的收入交给他。
不止一次,父亲用暴力威胁逼迫我妈拿出身上所有现金,以及她的银行存簿和印章。她老老实实把辛苦工作得来的钱存到银行,结果最后全都变成我父亲的赌本和酒资,而我妈只能落得再一次身无分文的境况。后来她大概是意识到就算把钱存在离家远远的银行一样不安全,于是干脆放弃了存款,直接把钱分批藏起来,运气好的话至少还能留下一点点。
在我们生意最好的时候,我妈还会去夜市的银楼买金饰,有些跟现金一样藏起来,有些会穿戴在我们身上。买给我和妹妹的通常是用红线串着的金坠子,只要把坠子那一端藏在衣服下,两个小孩脖子上挂的红线看起来就像是宫庙里求来的香火平安符,反而比到处藏起来还安全。
我妈说黄金可以保值,有钱的时候买起来存着,没钱的时候就拿去典当换现金。是不是能买在金价低点,卖在高点,不是她考量的点,她求的只是分散风险,不要一次全都被我父亲搜刮走。
每回要是发现我父亲又将家中的钱或黄金拿走,就是我和妹妹要把皮绷紧的时候。因为我妈会特别容易发怒,特别容易动手狂打我和妹妹。竹条、铁衣架、塑胶水管,都是我妈用来打我们的道具,她时常把竹条打断、把衣架打弯,怒气让她变得像头抓狂的兽,或者说是变得像我父亲,总要等我们跪在地上哭了好久好久,她才会慢慢恢复成人,带着泪在我们的伤口上擦药,变回那个我们唯一能依靠的母亲。
原来暴力像病毒,会扩散,会传染。
逃离的必要
这种情绪高压下,宛如谍对谍一般没有安全感的生活,谁都难以撑下去。
在忍受了十年之后,她终于下定决心要离开。依照我妈的说法,她在带着我们离开前,其实没有花太多时间做太多准备,因为根本没有什么可以准备的。唯一让她花了些时间思考的,是要带谁走。
她曾经想过自己一个人离开,因为想到没有积蓄又前途茫茫,要是带走我们姐妹俩,很有可能我们母女三个都活不下去,那样的结果一样惨。但若不带走,我们两个肯定不会有好下场。那么只带走一个呢?她可能还照顾得了,但留下来的那一个怎么办?几种可能想来想去,她最后还是选择两个小孩都带走,因为就算活不了,三个人至少还能死在一起,她至少心底没挂碍。
虽然未知总是让人恐惧,但若做好最坏的打算,好像也就没有什么再要多害怕的了。于是,在那个看来再寻常不过的夏日午后,我妈逐一翻出她藏在家中的几千块现金,以及她那张配偶栏上还印着我父亲名姓的身份证,带着我和妹妹离开了家。
那年我妈三十二岁,在三十多年的生命中,这场逃离是她真正第一次为自己人生做的决定。
她在我们家楼下随机招来的那辆出租车,载着我们母女三人不停地往前开,开往她不安的未知,也开往未来。